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中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本方案为依托,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ﻫ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主任是所属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措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普通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学校和各有关部门要确定师德师风建设长远目标、阶段性任务和工作措施,在制定学期、年度工作计划时,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有序安排,并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各部门、各教师办公室应将有关《规范》、《意见》的内容上墙,时刻警示和规范教师的言行。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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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为依据,全面贯彻学校所制定的教学规范和师德、育人要求,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一)严格执行“八个倡导”和“八条禁令”:
“八个倡导”,即倡导读书思考,提升自身素质;倡导爱岗敬业,弘扬奉献精神;倡导关爱学生,建立平等关系;倡导尊重家长,促进家校沟通;倡导团结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倡导文明用语,注重礼仪修养;倡导成名成家,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廉洁从教,树立良好形象。
“八条禁令”,即严禁传播对师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严禁旷课、私自调课或擅自雇人顶岗;严禁醉酒上课和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严禁工作时间打麻将、玩扑克、玩游戏和网上聊天;严禁擅自办班,从事有偿家教(补课)和私自外出带课;严禁违规收费,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严禁随意传唤、斥责家长,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收受财物或利用家长办私事。
三、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 。
要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月度、学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建立“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第一条、所有教职工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若干条例,爱岗守责,敬业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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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男教师不得在自己家里,办公室单独接见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女生,违者扣100元。异性师生之间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和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违者扣200~800元,并承担全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三条、教师在教学和教育过程中,应因人而异,导之以理,切勿简单粗暴,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教育行为不当而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老师承当全部经济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第四条、教职工中凡有违反精神文明建设规定(如打人、违规上访、骂架、黄、赌、毒、嫖娼、偷盗)者,由行政讨论决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奖金,纪律处分等。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和辅导时间,凡无假旷缺,课堂渎职,实验操作不当,不清点人数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赔款。
第六条、在坐班期间,不认真履行“六认真”工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游戏,走象棋,上网聊天,看电影;大声吵闹,聚众玩笑等)每人每次扣100元,并承当相应的影响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七条、凡在上班日和补课日参与聚众赌博者,每人次扣发200~1000元津贴,并且当年不予评优晋级。凡在上级各种工作督查中,因教师个人、班级学生的行为失误给学校造成巨大影响或名誉损失的,经行政会研究,给予相关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者作出处理。
第八条、突出的好人好事,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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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学生。
第十条、凡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非法方式表达所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违者师德考核为0分.师德考核不合格。
第十一条、严禁教师从事第二职业。
第十二条、严禁向学生推销商品。
对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出现上述不良行为之一的,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工作中,即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解聘其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教师资格。
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
学校党委、工会、教代会要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建立“校长接待日”、校务公开和举报等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组织“学生、家长、社会评教评校”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我校师德师风状况的监督和评议。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方法
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学、议、查、评”,出实效,树典型。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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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学特色理论,学《规范》、《准则》和《意见》,学先进学校和先进教师。可集中安排时间组织教师学习,组织师德师风知识竞赛,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系统的师德师风教育,推动学习活动的开展。对新上岗的教师要作岗前师德培训。
“议”,就是在学的基础上展开讨论,议开展师德教育的意义,议迫切性,议存在的问题,议努力的方向。可通过召开师德建设座谈会,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上探讨师德建设的可行途径和方法。通过“议”,引导大家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使教职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查”,就是查思想,查言行,查作风,查差距,要把自查和督察结合起来。学校和各部门要加强督查,定期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通过“查”来发扬成绩、鞭策后进,褒扬正气,树立新风。“ 评”,就是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后,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学校有典型,有标兵,推动师德教育向更高层次开展。通过“评”来弘扬先进,健全激励机制。
办好学校,提高质量,不仅需要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技能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更需要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了树教育形象、创文明教育,唱响一切为了学生的主旋律,规范教师言行、打造诚信教育、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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