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管委会、相关县属学校:
根据省营养办《关于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自xx年11月份起,学生营养膳食中央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元提高到4元。经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研究,现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落实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执行。 一、落实方案
自2014年11月1日至本学期供餐结束即xx年2月3日,实际供餐66天,每天1元,每个学生累计资金共66元。由供餐企业在2月1日之前向每位学生(包括食堂供餐学校的所有学生)提供价值66元的整箱牛奶和蛋糕(即牛奶22盒,蛋糕22袋),经学校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食用安全手续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实名制签领,带回家供学生假期里逐天食用。
从xx年春学期开始,学生营养餐执行每生每天4元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区组织学校召开教师会议、膳食委员会议、班会,宣传营养餐提标政策,部署供餐调整工作,将“供餐调整告知书”(见附件)张贴公示,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并收回回执存档,确保人人知情,宣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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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
二要履行食用安全手续。各校要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宣传牛奶和蛋糕安全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在严格履行营养餐食用安全手续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实名制签领营养餐,带回家供学生假期里逐天食用。凡不按照规定手续领取食用营养餐的,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一律自负。
三要及时上报学生数字。各学区管委会、相关县属学校务必于本周五之前,把各个学校所有在校学生的准确数字(含食堂供餐学校放弃营养餐的学生)填写在下表并发送到邮箱 。学生数字须与实名制信息相符,严禁虚报学生数,严禁套取营养餐。
( )学区在校学生数字一览表
学校名称
附:供餐调整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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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学校名称 学生数
同学及家长: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xx年11月份起,学生营养膳食中央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元提高到4元。自xx年11月1日至本学期供餐结束即xx年2月3日,实际供餐66天,每天1元,每个学生累计资金66元。经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研究,由供餐企业在2月1日之前向每位学生提供价值66元的整箱牛奶和蛋糕(即牛奶22盒,蛋糕22袋),经学校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食用安全手续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实名制签领,带回家放在离地离墙、干燥通风、防鼠防破损的地方保存,供学生假期里逐天食用。请您严格按照牛奶和蛋糕的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监督孩子科学食用营养餐,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食用,食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须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并将食用物品封存备查。凡不按照科学方法保存和食用营养餐,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从xx年春学期开始,学生营养餐执行每生每天4元标准。
特此告知。
(学校盖章) xx年1月14日
供餐调整告知书回执: 学校,供餐调整告知书收悉,我家遵照规定执行,特回。
( )年级( )班( )同学家长( )
xx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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