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物资报检及检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等物资。 3.管理规程
3.1 酒精类(包括玉米、糖蜜、木薯为原料):检验员接到采购员小样及报检通知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回执检验报告。
3.2 基酒类(包括优质、调味、特好酒等):检验员接到采购员小样及报检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回执检验报告。
3.3 粮食类(包括大米、糯米、红粬、小麦、高粱等):检验员接到采购员小样及报检单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与仓管人员对物资进行初检,2个工作日内回执检验报告。
3.4 包装物类(包括瓶、杯、箱、盒、标、盖等):检验员接到采购员报检单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初检,在3个工作日内回执检验报告。
3.5 物资进厂前,采购员应把物资进厂时间、数量等告知仓管员。物资到厂后,采购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通知仓管员,并填写报检单(须填写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时间/批次、产地、检验项目等)。同时酒精类、基酒类原料须随货提供该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首批提供),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材,每年须提供一次当年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单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首批提供),如有小样,连同小样报送品管部。
3.6 品管部检验员接到报检单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执行检验报告,如报检物资为生产急用,品管部需及时组织检验员进行检验。
3.7 为明确双方责任,应办理报检、检验报告回执等手续。 4.文件记录
《原料检验原始记录》 《进货检验报告单》
第 1 页, 共1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