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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2024-02-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一、机构设置要求

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拥有20辆及以上车辆的或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1、根据车辆数量: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拥有300辆及以下企业,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300辆以上的,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

2、根据从业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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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明或取得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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