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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2021-11-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五、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风险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XXXXX有限公司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排查计划 公司级安全检查表 部门(车间)安全检查表 电气设备(专业)安全检查表 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事故隐患登记台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治理验证效果评估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 目 录 16 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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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标准化管理

安全风险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5.1隐患排查治理

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我司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确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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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部门经理、安全员、车间主任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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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六、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公司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车间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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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负责协调解决;部门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4、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

5、安全生产管理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司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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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排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为生产一线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于2017年9月下旬开始对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安全底细,掌握新形势下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律,对生产一线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制定解决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检查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大同 副组长:吴晓

成 员: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排查治理范围

搅拌楼、原料堆场、配电房、厂区、机修车间、汽修车间。 四、排查治理工作内容 1、安全管理; 2、安全措施; 3、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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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明卫生。

排查治理方式:现场检查为主,安全记录检查为辅,采取检测、查看、提问、座谈和听汇报等形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1、各车间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车间自查后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自查应于3月5日前进行完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认真、全面、细致,对生产车间的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如实反映,切不可遮掩。检查中要认真记录,客观情况。检查后要形成书面检查资料,统一归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跟踪督促整改。

六检查具体安排(拟定)

检查日安排表

检查时间 10.5 检查对象 搅拌楼、原料堆场、配电房、厂区、机修车间、汽修车间。

检查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负责人 总经理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8.5.5

安全风险

公司级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目的 要求 内容 计划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项指标的执行良好,操作记录及时、真实,字1 工艺管理 迹清晰工整。 2、各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摘除、恢复连锁装置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3、冬季防冻防凝保温、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完好。 1、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等落实到位。 2 设备管理 2、备用设备状况良好,定期检查维护,达到随时启用。 3、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4、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位有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罩。 关键装置3 及重点部1、严格执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设备设施运行良好。 查现场及记录 查现场 查现场 查记录 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以确保隐患或有害、危险因素或缺陷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见检查项目 每年不少于四次检查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检查评价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安全风险

位 3、各监测报警装置安装齐全,运行良好。 4、安全附件齐全均在检测期内,并运行良好。 5、档案及安全检查记录齐全。 5、应急预案按期演练。 1、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落实防火、防水、防小动物措施,室内通风良好,照明良好。 4 电气管理 2、变、配电间清洁卫生、无渗漏油现象,变压油位、油温正常,无杂音,各接地良好,附属设备完好。 3、按要求配备绝缘工具,定期检查,有测试报告和记录。 1、供水消防泵一切设施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2、厂区内消防栓开启灵活,出水正常,排水良好,出水口扪盖、橡胶垫圈齐全完好。 3、消防枪消防水带等完好。 4、消防水管管径及消防栓的配备数量和地点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柜内器材放置在干燥、清洁处,附件完好无损。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各安全阀、压力表完好且均在检验期内,各联锁装置运行正常,且定期试验。 2、各有害岗位的劳动保护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且定期维护。 1、各建筑构筑物的墙体无、倾斜、裂纹,基础无塌陷、房顶及框架无腐蚀、开裂、倾斜、漏雨等现象。 2、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间距不够的采取了防范措施。 3、地沟及地沟盖完好无损。 查现场及记录 5 消防管理 查现场 6 安全设施 查现场及记录 查现场及记录 7 厂房建筑 安全风险

部门{车间}级安全检查表

受检查部门/车间: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目的 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以确保隐患或有害、危险因素或缺陷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要求 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内容 计划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见检查项目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评价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依据公司安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依据安全操 2 工艺 检查本车间各工艺指标的执行和工艺条件的变化情况;检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作法检查现场和记录 检查运转设备的基础牢固情况、运转及润滑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3 设备 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靠,辅机及管线是否有震动,润滑油的油质变化情况;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检查温度、压力、阻力、流量等是否在范围之内,液位指示是否准确。 4 安全风险

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现场 检查现场 电气 检查电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器元件是否有火化及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配电室门窗、玻璃、是否齐全。 5 仪表 检查仪表的工作状态,检查仪表的指示是否准确,反应是否灵敏,一次表和二次表及阀门动作检查现场 是否统一。在外在和内在条件变化的情况下仪表有什么变化,有无锈蚀、松动等潜在危险。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无阻,6 现场管理 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消防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危险作业场所其他作业场所隔离。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车间安全活动,车间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7 安全教育 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及脱岗六个月以上者的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查对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关键装置8 及重点部位 9 作业证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出作业等危险作业,作业证的申办工作。 对本车间易燃、有害场所的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况检查。 辖区内是否有外来施工队伍,施工是否影响正常操作,是否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检查本车间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运行情况,安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合理及可操作性。 查现场查记录 查作业许可证 检查现场 检查现场 查现场查记录 查现场查记录 10 11

警示标志 其他 安全风险

电气设备(专业)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目的 对变、配电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以确定隐患或有害、危险因素或缺陷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内容 计划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1.认真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等电业法规;做好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定期检修、定期试验、1 电气作业 定期清理。 2、落实好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做好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各项作业都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1、变电所、配电室等电气专用建筑物,密闭、防火、防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2 变配电间 管理 2、各类保护装置的完整性、可靠性检查,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整定记录、避雷针、避雷器的保护范围,技术参数,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各种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是否合格; 安全风险

要求 见检查项目 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检查评价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查操作票证和记录 查现场管理 3、电气安全用具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4、配电柜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配电柜安装是否按标准进行设置和安装。 1、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电压、电流、油压、温度等指标是否正常,有无违反标准现象; 2、电气设备完好情况,包括年度绝缘预防性试验情况;主要设备的绝缘试验报告,缺陷和处理意见档案; 3 电气设备 3、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 4、充油设备、检查油位正常与否,漏油情况; 5、瓷绝缘部件是否有裂痕,掉碴情况; 6、临时设备,临时线是否有明确的安装要求,使用时间和安全注意事项; 7、高、低压架空线有无断股,低压架空线是否有裸露现象,塔杆、拉线是否完好,是否过负荷运行。 1、值班电工是否按规定穿绝缘鞋值班操作; 4

防护用品 2、各值班配电室内是否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 3、绝缘靴、绝缘手套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打压实验合格。 查现场防护用品管理 查现场管理及设施 安全风险

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目的 要求 内容 计划 序号 检查项目 保卫、消防 物资准2 备、备用设备 3 检查标准 1、厂区门卫是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靠。 1. 生产物资准备是否充足,是否能保障正常生产。 2、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是否充足。 3、备用设备是否完好。 1、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3、应急通讯器材是否完好;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1、厂区内有无吸烟现象; 2、有无酒后上班现象; 4 劳动纪律 3、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4、班中上班人员是否私自换岗、串岗、脱岗、睡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班中上班人员是否按时巡检及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安全风险

通过对公司节假日保卫、消防,劳动纪律及到岗、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查出不符合项,以制定管理措施,杜绝违法违规现象。 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检查,查出不符合项。对查出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见检查项目 节假日检查 检查方法看现场及有关记录 看现场及有关记录 看现场及有关记录 检查评价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看现场及有关记录

安全风险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事故隐患整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1 台账种类:企业名称:台账编号: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 三、企业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包含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回执单、隐患整改验收单、事故隐患登记表。 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五、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安全风险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登记台账(2018年度)

整改要求 序号 检查日期 事故隐患描述 事故隐患级别 整改人 整改 责任人 复查责复查记录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日期 遗留问题处理 任人 安全风险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检查日期 姓 名 检查 人员 部门/职务 被检查部门/车间 姓 名 编号 部门/职务 安全检查内容 □公司级/□部门级 部门/职务 姓 名 对隐患 实行 1 “三定” 2 的整改 3 方 案 4 隐 患 描 述 整 改 措 施 整改期限 整改人 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整改 复查 记录 1 2 3 4 安全生产责任人 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 部门负责人 整改责任人 复查责任人 安全风险

隐患照片 整改后照片 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

XXXXXXXXXXXX限公司

隐患治理验证效果评估记录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隐患治理验证效果评估记录

序号 隐患描述 排查时间 隐患整改措施 隐患整改验证效果 整改完 成时间 整 改 负责人 记录人 : 年 月 日 安全风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6 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李毅中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风险

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

安全风险

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安全风险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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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 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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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5.2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整改。 1目的

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我公司的危险源(点)有: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扬所; 2)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3)有提升、吊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4)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5)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6)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 7)有中毒、窒息危险的场所; 8)有淹溺危险的场所。

3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依次评价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4分级管理

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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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较大危险源,由车间、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5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并登记建档。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安监室,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当设备缺陷一时不能消除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加强监控,确保安全运行,同时填写缺陷通知书,上报有关单位,申请合理安排停产检修。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确实危及人身安全的监控点,应根据现场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

5)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坚决杜绝盲目蛮干硬拼设备的现象。

6加强危险源重点检查

1)三级危险源(点)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检查发现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由总经理指定安全副经理负责,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7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1)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组织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有效程度,进行演练,必要时以修订。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这是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矛盾,获得相关资料的有效办法,有利于促进所指定的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协调。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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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性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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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我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化学品中,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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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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