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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燃气输送管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24-08-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燃气输送管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中石化“11·22”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城镇燃气输送管线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燃气输送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职责分工

总的分工原则: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

1.城建科:负责督促燃气有限公司及燃气有限公司对全市燃气输送管线进行普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负责对燃气有限公司及燃气有限公司自查情况进行监管督查,督促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安全措施;配合城建执法大队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

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

3.燃气输送管线所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监督检查燃气输送管线的运行情况,对查出的隐患督促燃气有限公司及燃气有限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燃气管线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21)、《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2021)等相关技术规范、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燃气输送管线运行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导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

四、检查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见附件)的工作要求,以“六个方面,三十九

项检查”为基准,重点检查:一是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情况;二是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三是日常维护运行情况;四是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六是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五、组织实施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有限公司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一旦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于5月25日前报燃气输送管线所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我局城建科。

2.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阶段(6月至7月上旬)。

3.政府督查检查阶段(8月上旬)。对照整治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城镇燃气输送管线进行督查抽查,对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整改不积极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总结提升阶段(8月底)。全面回顾总结此次燃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情况,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气输送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打造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全面深入排查。燃气有限公司及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六个方面,三十九项检查”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督促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加快整改力度,实行闭合管理,做到隐患不消除、跟踪不止步。

3.完善管理机制。要以此次燃气输送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燃气管道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网设施的维护保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章占压及施工破坏燃气管线行为的打击力度,尽快研究制订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确保今后的燃气管道管线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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