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为规范卫生室门诊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 门诊工作时间
1. 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须提前通知。
2. 医务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主管医生请假并获得批准。
三、 门诊排号及就诊顺序
1. 患者到达门诊时需先在排号处进行排号,按照排号顺序就诊。
2. 门诊医生按照患者排号顺序进行就诊,如遇急诊或复诊患者,可适当调整就诊顺序。 3. 患者就诊时应主动配合医生询问,如实向医生描述症状及病史,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 四、 医生执业行为规范
1. 医生应热情待患者,认真听取患者症状,进行仔细检查,准确诊断。 2. 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不得擅自开药、注射及做出不当治疗。 3. 医生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将患者病情信息泄露给他人。 五、 患者权益保护
1. 患者应准备好相关证件及病例资料,按规定排队就诊,不得插队。
2. 患者在门诊中遇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医疗质量有疑问等情况,可向门诊办公室进行投诉。
3. 对于对医生或医务人员的辱骂、打骂行为,医务人员有权拒绝服务并报警处理。 六、 卫生室门诊环境
1. 卫生室门诊室内外环境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地面干净无污物。 2. 门诊室内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门诊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 处罚与奖励
1. 对于不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或开除等处罚。
2. 对于表现出色、工作出色的医务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有可能晋升等。 八、 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卫生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于XX年XX月XX日正式生效。如有违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卫生室门诊规章制度,望全体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共同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