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号 YGGL-KQK-23 制定单位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版本 施行日期 医疗废物内部分类、收集、2018-01-A 口腔科 1 / 1 2018.01.05 处置、转运制度 1. 目的:规范医疗废物内部分类、收集、处置、转运 2.范围:口腔科门诊医护人员 3.作业内容 3.1.对垃圾按要求严格分类,外包装属生活垃圾。针头、探针、镊子、安瓿等属损伤性废物,输液瓶属危险物。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损伤性废物不得混入其他废物。 3.2.看完每一患者后立即进行垃圾分类;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戴加厚橡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钳子或镊子分检废物,不能直接用手分检废物,防止职业暴露。所有锐器谁产生,谁处置,+直接放入锐器盒,锐器盒装载满3/4时封口,并标明时间、产生地与重量。 3.3.医疗垃圾桶及利器盒质量符合要求,有标识,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盛装不得超过四分之三满,并每天清洁和消毒。装载前检查是否完整无损,防破损,防渗漏。 3.4.本科室医疗废物由医院统一集中收集处置,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种类、重量及运送人员及科室人员的签名登记。按医院规定的路线密封运送医疗废物。 3.5.做好人员培训,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禁止任何医疗废物的买卖。 3.6.科室院感管理小组成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修订应凯 审核 黄金莲 批准 童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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