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编 号 交底日期 交底部位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破碎锤安全操作规程 1、液压破碎锤工作时必须先将钎杆压在岩石上,并保持一定压力后才开动破碎锤,不允许在悬空状态下启动,不得在液压缸的活塞杆全伸或全缩状况下操作破碎锤,防除钻头外不要把破碎锤浸入水中。 2、当液压软管出现激烈振动时应停止破碎锤的操作,并检查蓄能器的压力。 3、不得将破碎锤作起吊器具用,不得在挖掘机履带侧操作破碎锤,不允许把液压破碎锤当撬杠使用,以免折断钎杆。 4、使用时液压破碎锤及纤杆应垂直于工作面,以不产生径向力为原则。 5、被破碎对象已出现破裂或开始产生裂纹时应立即停止破碎锤的冲击,以免出现有害的“空打”。 6、液压破碎锤若要长期停止使用时应放尽氮气,并将进、出油口密封,切铁在高温和-20度以下的环境下存放。 7、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分垫上方木。 8、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破碎桩头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审核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收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 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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