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了控制公司项目各单位工程建(构)筑物的坐标和高程,控制厂区内力能干线的坐标和高程,控制各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加强工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轴线和高程控制,及建设所需要的永久和临时征地、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所有的施工项目、区域和所有参建单位。 2.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2.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2 勘测设计单位提供的座标网和水准网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3. 专用术语定义
3.1首级控制网----对于大中型工程的施工测量,要先在施工区域内布设施工控制网,而且要求布设成两级,即首级控制网和加密控制网。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
4.1.1 对移交的工程首级控制网不定期组织复测检查,保持其有效性。 4.1.2 对项目监理单位门和进场施工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首级控制网的交底。 4.1.3 根据质量检验计划进行测量复检工作。
4.1.4 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包括人员资质、仪器的有效性等)实施监督检查与管理。
4.1.5 审查并妥善保管施工期间各工程项目的沉降与位移测量记录。 4.2 设计单位
4.2.1 设计单位应提供给和监理单位精确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4.2.2 设计单位应在现场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移交实地的满足精度要求的平面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4.2.3 设计单位应及时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
导线、水准点等。
4.3 施工单位
4.3.1 上述控制网,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4.3.2 施工和监理单位进入现场后应对设计提交的原始资料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使用。
4.3.3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工测量任务书》,经其质管部门审核,监理单位审批后,才能予以施测,其审批表见附表。
4.4 监理单位
4.4.1 根据质量检验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检查,并对复测质量负责。
4.4.2 有权对施工单位测量的任何过程进行检测和下达相关的质量文件。 4.4.3 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测量方案和施工测量技术组织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与计量成果以及竣工测量资料。 5. 管理方法和要求
5.1 准备阶段
5.1.1 建设单位在现场建立的施工方格网和变形监测控制网是现场各单位可以使用的基准网点,各单位施工测量可以此网进行放线和监测。
5.1.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根据勘测设计部门移交的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水准点等,对原始资料应认真复测校核,提交复测报告,经监理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后,方可使用。
5.1.3 当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网点的精度,经精度估算后,确认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的精度要求时,可利用现有一点的平面坐标及一个方位角建立独立网。
5.1.4 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测量方法。
5.1.5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好《施工测量任务书》,经质管部门审核,监理单位审批后,才能予以施测。
5.1.6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的测量结果不能替代或减少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测量活动与质量责任。
5.1.7 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SDJ 169-87 规定执行。
5.2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5.2.1 各单位应妥善保护现场控制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 5.2.2 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立该建(构)筑物控制桩。
5.2.3 根据建(构)筑物的轴线布设控制桩。
5.2.4 控制桩的数量根据具体工程而定,主厂房宜采用对称布设,其控制桩不应少于12个,其它主要建(构)筑物的控制桩不应少于4个。
5.2.5 控制桩的位置不得布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走的范围内,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口边线不宜小于8m。
5.2.6 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宜采用钢管桩或砼桩,埋设深度以不扰动和水平位移为宜,应保证控制桩稳定。
5.2.7 建筑控制桩测定后,可不进行平差计算,主厂房和输煤系统建筑物,应采用二级导线进行校核。其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5.2.8 主厂房主轴线,其交角误差不应大于±10"; 5.2.9 主厂房轴线与栈桥主轴线其交角误差不应大于±10"; 5.2.10 栈桥主轴线与卸煤装置主轴线交角较差不应大于±20"; 5.2.11 主厂房至卸煤装置水平距离,丈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 5.2.12 一般附属建(构)筑物定位,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 5.2.13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 5.2.14特种建(构)筑物,如烟囱,宜在基础底板轴线交点上设立钢板标桩,以便上部结构的工程测量。
5.2.15 主要建(构)筑物和主要设备的基础轴线放线,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精度要求,其它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
5.2.16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应按四等水准进行。 5.2.17 地下管沟轴线测试,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线路折点和加密点应测设控制桩,高程测量应符合四等水平的精度要求。
5.2.18 对厂房内部地下管沟的轴线测设,可直接用柱子轴线引测。 5.3 建筑物沉降观测管理
5.3.1 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沉降观测埋设观测点,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
中进行沉降观测。
5.3.2 沉降观测的步骤如下 5.3.2.1 编制沉降观测技术措施; 5.3.2.2 建立二等水准网; 5.3.2.3 进行沉降观测。
5.3.2.4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5 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
5.3.2.6 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层; 5.3.2.7 烟囱每升高15~20m观测一次;
5.3.2.8 施工期间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应进行观测; 5.3.2.9 从建成到移交生产,每月观测一次; 5.3.2.10 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次。
5.3.3 当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进,应立即在邻近补充埋设观测点,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
5.3.4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发生沉降时,观测次数应按具体情况增加,并对发生裂缝的结构进行裂缝观测。
5.4 建筑方格网测试完毕,应进行验收,在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控制网测量报验单并提供施测图、坐标变换计算书、平差计算书、控制网及建筑方格网成果表、控制点记录进行验收。
5.5 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管沟的定位放线,应提供施测图、计算书、测量记录进行验收。
5.6 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沉降观测资料 5.6.1 设计规定的单位工程沉降观测点平面图; 5.6.2 沉降观测成果表及观测点沉降过程曲线。 6. 检查与评价
由监理单位执行测量成果检查 7. 附则
7.1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化工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7.2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7.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 附录
8.1附流程-1施工测量控制流程图 8.2附表-1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
施工测量控制流程图
报送专职测量人员资格材料和测施工单位 量设备技术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施工单位 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
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
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不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致: 我单位已完成了(部位) 工作,(内容) 的测量成果,经自检合格,请予查验。 附件:□测量的依据材料(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页; □测量成果表 页; □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 页。 工 程 或 部 位 名 称 测 量 内 容 备 注 测量员(签字): ; 验线人(签字):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合格。 □纠错后重报。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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