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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餐饮)

2022-04-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盐 )卫(许 )字[2011]第2011320901000041号

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市分行食堂:

你(单位)申请的 餐饮服务 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类别:食堂。

备注:单位食堂(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许可期限:自 2011 年 06月 13日至 2014 年 06月14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2011年06月13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本行政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江苏省卫生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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