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A-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 A-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 A-3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设备) A-4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 A-5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以往履约情况) 第二部分:投标书附表格式 B-1(a)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B-1(b) 分包人表 B-1(c) 组织机构框图
B-1(d) 近五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经历表 B-2(a) 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主要负责人汇总表 B-2(b) 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主要负责人资历表 B-3 主要施工机械及测量、试验设备配备表 B-4 财务状况表(a-b)
B-5 近三年介入通报与诉讼案件表 B-6 其他资料表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A-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的强制性资格要求)
申请人:
项 目 资格要求 资 质 DL-01 ~ DL-04 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企业资质。 1、在近五年内(2003年1月~2008年1月)曾在华南地区成功地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或 2、在近五年内(2003年1月~2008年1月)曾在华南地区成功地独立完成过单项目合同规模不小于10km且累计里程30km及以上的城市主干线路或一级公路及其以业 绩 DL-01 ~ DL-04 上等级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或 3、在近五年内(2003年1月~2008年1月)曾在华南地区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且 在近五年内(2003年1月~2008年1月曾在华南地区成功地独立完成过单项目合同规模不小于10km且累计里程15km及以上城市主干线路或一级公路及其以上等级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本表所填的业绩应在表B-1中应有所反映。
2、华南地区具体包含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西省、广东省、福建省、海南
省。
A-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注
(最低限度的主要人员要求)
申请人: 人员 资质要求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经注册过的一级建造师证项目经理 书,从事园林绿化工作3年以上,近3年负责过城市园林或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及其以上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园艺师或高级园林师,6年以上施工经验,从总工程师 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3年以上主管城市园林或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验。 助理会计师及其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的财财务负责人 合同、计划工程师 务工作3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合同、计划工作5年以上。 园林绿化及其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从事类似绿化工作5年以上。 技术工人 具有绿化施工上岗证书。 4 1 1 1 数量 DL-01~DL-04
1 绿化工程师 5 安全主任 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证 1 注:投标申请人应按表B-2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项目经理及各主要人员的资历并附身份证、
毕业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项目经理还须附项目经理证书或经注册的建造师证书或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
A-3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设备)
(最低限度的主要设备要求)
申请人:
机械设备名称 剪修车 喷药车 洒水车 打坑机 推土机 拌和机 挖掘机 单位 辆 台 台 台 辆 辆 台 数量 2 2 6 4 1 1 1 注:在A-3表中提供的主要设备应与B-3表相对应。
A-4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
申请人:
标段 财务要求 DL-01 ~ DL-04 1. 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申请人近一年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等于1.2。
A-5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以往履约情况)
申请人:
履约情况要求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或佛山市交通局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且未在处罚期内; 3、如投标人曾在佛山一环承担过施工任务,投标人应未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或佛山市交通局通报批评。 (投标申请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B-1(a)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申请方式 申请人全称 企业资质等级 建立日期 现有职工总人数 行政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独立投标 主要业务 营业执照编号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数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5.联系人: 1.名称: 2.账号: 下属单位简况 (个数、专业、 年完成工作量等) 注: 在本表后应附: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如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发生法人重组或变更,必须在此提交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4. 凡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资质证书正本的彩色复印件均按无效处理。
B-1(b) 分 包 人 表
分包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造价、工期、竣工年份和其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人,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拟分包的工程内容 估计分包值比例(%) 分包值合计 B-1(c) 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体队伍,母公司或子公司关系,总负责人和主要人员。 本项目工程管理框图 B-1(d) 近五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经历表
申请人: 项目或指标 工程名称注1 绿化工程(面积或里程) 申请人在本工程中承担的施工任务 合同总价/合同结算价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实际工期 竣工质量评定注3 业主/监理工程师 业主联系方式注4 质量评定单位联系方式注4 备注(获奖或处罚情况) 注:
1、在工程名称一栏中应写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应说明申请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或成员单位施工。
3、申请人应随本表出具各项目①施工合同复印件和②交(竣)工验收质量评语复印件或业主单位对申请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业绩内容,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复印件及彩色扫描打印件必须清晰可变,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该项目。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表A-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给出业主单位或工程质量评定单位的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如招标人在对申请人填报的业绩进行审查时,无法查证,招标人将不考虑该项目。
注2单位 m2/KM 万元 年、月 月 1 / / / 2 / / / 3 / / / …
B-2(a) 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主要负责人汇总表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人员具备的施工经验 是否满足资审文件要求 B-2(b) 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主要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年龄 院校 业绩经历 项目简况 时间 本人获得的奖励 1. …… 2. …… 项目 担任何职 等级 里程 性别 职称 专业 照片 (可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毕业时间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B-2(a)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还需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或经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绿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技术工人仅须附身份证和绿化施工上岗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2. 本表后应附有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绿化工程师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含身份证号、社保号)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以证明为本单位职工。(证明在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在本单位具有社会保险的均有效)。
3、开标后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备查,项目经理还应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或经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绿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备查。同时还应提供核对原件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查出未提供原件或清单、原件清单与招标文件中所附证书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者,一律以废标处理。
B-3 主要施工机械及测量、试验设备配备表
(拟投入本合同段数量)
申请人:
设备名称 型号、产地国 功率、吨位、容积 单位 数量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设备寿命(年) 使用年限(年) 备注 说明:上述租赁与新购的初步落实程度,应在备注中述明。
B-4(a) 财务状况表
(近三年资料)
申请人:
项目或指标 一. 注册资金 二. 净资产 三. 总资产 四. 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五. 流动资产 六. 流动负债 七. 负债合计 八. 营业收入 九. 净利润 十. 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1. 净资产收益率 2. 总资产报酬率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单位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年 年 年 4. 资产负债率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注:
% 1. 本表后应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
2. 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财务报表不清晰,将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本表中必须如实填写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联系人、地址及电话信息,否则以废标处理。
B-4(b) 财务状况表
申请人:
(请附近三年独立于投标申请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资料,请在下面列写附件。) 注:财务报表上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的公章。
B-5 近三年介入通报与诉讼案件表
申请人:
详细说明投标申请人现在介入的或最近3年介入的与施工质量有关的通报与诉讼案件(投标申请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B-6 其他资料表
申请人:
请提供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1、以往完成项目的获奖证明文件 2、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3、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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