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村 号院的 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半年一付方式结算。初次入住,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电费由乙方负担,每度电 元,初次抄表数为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乙方可免费使用甲方的厕所、井水、太阳能热水。 四、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拆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期内的房租费用。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六、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继续租赁该房屋。双方协商之后的租赁事宜。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相关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九、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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