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卫生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设备卫生标准
1、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表面无积灰、无锈蚀、无油垢,物见本色。
2、设备周围平台,无积灰、无杂物。
3、各类仪表、标尺可清晰读数。
4、设备基础清洁、无油垢,基础周围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
5、设备附属管网无锈蚀,按类别涂漆,表面无积灰、无杂物。
6、设备润滑良好,五定到位,无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三净(桶净、工具净、加油点净)。
7、备品备件定置摆放,好坏分开,码放整齐,分区存放,备件润滑良好,保存完整,物见本色。
8、机房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洁,管道卫生整洁。
二、设备考核办法
原料厂设备科点检组每月15日左右组织全厂设备卫生联查,在卫生联查过程中,发现严重不合格现象,对当班岗位工、当班班长、当班值班长、生产段长各罚款100元。若连续两次联查发现同一部位出现与上月相同不合格现象,则加倍考核。
三、评比打分标准
1、 隐患无记录扣1分;
2、 隐患时间长,未在检修期间(有能力处理的检修机会)处理扣2分;
3、 设备卫生差扣0.5分;
4、 跑冒滴漏扣0.5分;
5、 台账(包括各种点检制度)不全扣1分,台账记录不全扣0.5分;
6、 岗位应知应会(包括报警值等)不熟扣1分;
7、 备件保管不到位扣1分;
8、 巡检员职责不清或未巡检扣1分;
9、 备用设备倒换周期情况1分;
10、 高压室堆放杂物扣1分;
11、 情节严重加倍扣分;
12、 各车间亮点加0.5或1分。
以上规定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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