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细则及考核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加强县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二、项目内容
从县综合性医疗机构中遴选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拟在医疗机构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医师转岗培训。转岗培训原则上为一年,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学习10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重点掌握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熟悉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模式,达到胜任精神科医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资金
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各县市区及广德县每个县1个培训名额,共计7名学员。每名学员每人每年补助万元,共万元。经费用于补助学员住宿、培训场地租赁、培训资料印制和师资讲课费及相关后勤保障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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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实施
市精神病医院为我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理论及临床学习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开展学员的理论和临床学习。
承担社会实践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在由学员所在县的精神卫生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承担。
项目资金由市卫计委管理,项目工作考核后,市卫计委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市精神卫生中心及承担社会实践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及广德县卫计委高度重视精神科转岗培训工作,积极遴选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进行精神科执业转岗培训,转岗培训合格后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精神科从业医生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进行变更或增加“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培训对象为中医类别医师的,按照《关于中医类别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地于12月18日前将《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学员信息表》报市卫计委疾控科,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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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将组建精神科转岗培训项目考核小组,对培训安排、工作进度、培训质量等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市精神病医院要按照省级制定的学员考核标准、测试试卷等对学员进行考核;社区实践阶段的考核将征询乡镇卫生院的意见。
转岗培训项目结束后,市卫计委将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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