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孔桩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乙方:冲孔桩班组 简称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现将肇庆市端州四路莲湖中路人行天桥桩基础工程,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同意协定 冲孔桩条款如下:
一、人行天桥桩基共10条,其中管径80cm 6条,100cm 4条,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内容施工(包工、包机械、钢筋笼、声测管、制安、进退场费、 挖机配合、桩成孔、围筑泥浆池、泥浆外运、焊条、捣混泥土,甲方送料到料斗)需泵送混泥土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必须按规范操作程序浇注,违者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造价,10条桩总包价为人民币:¥78000元 (柒万捌仟元整) 三、甲方责任:负责平整场地,三通一平,一切所需材料送到工地现场,围筑大泥浆池,放线定桩位,排除其它障碍物,例如:水管、下水道、通讯渠等,沙袋交付乙方使用。
四、付款办法:桩机进场后付人民币壹万元工程款给乙方支付生活费用,在工程完工结算扣除,按进度付50%工程款给乙方,工程完工付全额90%,
剩余余额等桩检测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
五、乙方自己负责工人食宿问题,乙方应遵守工地安全规范,负责工人安全问题,为工人办理平安卡。(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共同遵守。 七、各注和补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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