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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条件(F&B海底捞1)

2020-02-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海底捞工程技术要求

针对租赁面积不小于1600㎡.

1. 总则

1.1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下述技术条件是交屋的基本条件,也是甲方提出房屋租金的基本标准。

1.2 此技术条件所提及的双方工程范围及内容,除特别说明之外,均由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如一方在某些项目的施工安装中困难较大,需对方完成,应及时书面向对方申请,经双方确认费用后方可实施。

1.3 乙方的装修和机电设计应依照甲方的总体设计要求进行,装修和机电(经营除外)图纸应报甲方备案,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范。

2. 建筑、结构及装修

2.1 房屋交付标准:甲方以双方认可的现状交付。

2.2 甲方完成项目的标准:

2.2.1 消防门:甲方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门。

2.2.2 防火卷帘:甲方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卷帘。

2.2.3 电梯和扶梯:甲方设置客梯、货梯和扶梯,乙方可以使用。

2.2.4 地面活荷载:餐厅部分不少于300公斤/平方米,厨房区域不少于350公斤/平方米。

2.3 乙方设计及施工的控制要求

2.3.1 室内间隔墙:乙方如有室内分隔房间,

由乙方自行完成隔墙施工。

2.3.2 管井:甲方完成排风、消防排烟、排油烟、补风、空调风井、空调水井等的土建管井施工。

2.3.3 店招:乙方的店招设置必须按照甲方外立面的总体要求完成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店招施工前须将施工方案交由报甲方审核。

2.3.4 垃圾间及垃圾清运路线:货运通道运送,甲方指定垃圾堆放场地。

3. 消防

3.1 乙方的平面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规范完成,图纸需报甲方备案。

3.2 消防系统的设计界面:甲方按照原大空间的建筑平面设计完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的设计。乙方根据自己的经营要求,在满足国家和当地消防规范的前提下,自行聘用有资质的消防设计及施工单位参照一次设计图,由一次设计的干管、干线位置开始完成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防排烟系

统、消防广播、应急照明的二次设计。

3.3 施工界面:

3.3.1 消火栓系统:甲方完成到立管的施工;消火栓及横管的施工由乙方根据二次设计图完成。

3.3.2 自动喷淋系统:甲方完成一次设计的喷淋立管的施工,喷淋干管、支管及喷头由乙方进行二次设计和施工。

3.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为乙方预留报警点位,租赁区域内部的设计及施工由乙方完成。

3.3.4 消防防排烟系统:甲方按一次设计预留管井;乙方进行二次设计及施工。

3.3.5 消防广播:甲方在弱电井内预留消防广播接线端子箱;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消防广播的二次设计和施工。

3.4 乙方按消防规范及经营需求完成各消防系统的施工后,须并入整个商场内消防系统,并最终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3.5 甲方负责甲方设计图纸的消防报验及工程验收。乙方负责乙方装修设计及机电工程的消防报验及工程验收。但甲方须保证甲方的消防验收进度不会影响乙方消防建审工作。

4、机电

4.1 空调系统

4.1.1乙方租赁区域内所需要的空调冷量标准为350W/平米,甲方提供的制冷量标准不应低于租赁区域180W/平米。

4.1.2 对于冷量不足的部分,甲方同意乙方单独加装空调室外机,甲方提供放置室外机的位置。乙方单独加装空调系统时,如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其他商户,由甲方负责协调相应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4.2 给排水

4.2.1 给水:甲方提供管径不低于DN50的给水管至乙方厨房区域并安装总阀和水表,保证经变频后的水压不小于3.0kg/cm2。乙方在乙方租赁区域内自设总闸门和计量水表内部所有给水设施及管线由乙方自行设计及施工。甲方按当地的水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水费或乙方自行向自来水公司缴纳。甲方在乙方进场装修之日须为乙方提供临时施工用水。

4.2.2 卫生间及厨房排水:甲方提供两根不小于DN150的排水管 (一根位于厨房区域、一根位于卫生间区域),甲方在乙方租赁区域内设置排水立管,乙方完成卫生间和厨房的排水设计及施工,并与甲方的预留立管接驳。

4.2.3 隔油池:甲方完成符合环保要求的室外公共隔油池。甲方将隔油池管道通到乙方厨房区域。隔油池体积不应低于4m³。乙方自行在租赁区域内完成初步隔油。

4.3 强电

4.3.1 甲方完成甲方动力设备(包括电梯,消防风机,属于甲方工程范围的空调配电)的设计与施工,提供乙方总电源入户、表前含表、提供总电表箱、电源开关、总表。

4.3.2 甲方提供的动力、空调系统、照明等用电的总负荷不能少于550KW。甲方将供电电缆敷设至乙方租赁区域的配电间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内总闸以后的线路由乙方负责。乙方完成其区域内照明、插座、动力等用电设施。甲方提供乙方店招位电源开关箱、开关、电表。

4.3.3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当日提供不低于100KW的施工临时用电给乙方装修用,并将临时配电箱安放至乙方租赁区域内,甲方按照当地规定向乙方收取电费。

4.4 弱电

4.4.1 电话系统:甲方负责将外线电话引入乙方指定位置,申请及开通由乙方负责。

4.4.2 广播系统:乙方自设背景音乐系统,须满足消防报警系统的紧急切换。

4.4.3 有线电视系统:甲方提供一个分配器至乙方租赁区域,具体申请及分配由乙方负责完成。

4.4.4 宽带:乙方自行办理宽带、专线线路,自行选择网络运营商,甲方不得干涉。网络宽带或专线施工时,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不得限制乙方带宽。

4.4.5 其余弱电系统均由乙方自行完成。

4.5 排油烟和新风、排风

4.5.1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排油烟管井。满足乙方排油烟风量不低于15000m³/h。

4.5.2 乙方自行完成租赁区域内的新风、排风管道,甲方为乙方提供放置风机位置。甲方允许乙方安装风机及管道。如新、排风不能满足乙方需求的,甲方同意开百叶窗。

4.5.3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区域内地面抬高350公分,以便在地面安装排风管道及燃气管道。

4.6 燃气

4.6.1甲方需在乙方租赁区域内的两个防火分区内分别设置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其中厨房区域所在防火分区,燃气管道流量不低于65立方米/小时,另一防火分区燃气流量不低于15立方米/小时。 保证在乙方进场装修之前主管道通气。

4.7 电梯

4.7.1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两部客梯,一部货梯,并同时满足乙方运营时间要求,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货梯运送建筑垃圾及运营垃圾,并不再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

5、环评

5.1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供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原建筑项目的环境审批合格意见书。

5.2 在乙方办理二次环评审批时,甲方须积极配合,并按审批要求提供乙方相应的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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