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制度 2.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3.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4.公司科技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5.公司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制度
6.公司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费用辅助账制度 7.公司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制度
1、公司鼓励员工创新,部门或若干人员因一创意或想法并且希望赋予实际行动的,可向公司提交《项目开展申请表》,提交批准通过后项目组即成立,方可展开项目工作,同时项目组成员可获得300元/月的工作奖金。
2、因工作需要、分工不同,员工可同时在一个或多个项目组中任职,并且根据参加项目组数量获得相对应月工作补助金;为避免出现在项目组中挂空名情况发生,员工在申请加入一个以上项目组的,需详细列明分工及工作安排,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3、申请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并且得到公司认可的,公司将一次性给予项目组现金奖励,同时视项目组负责人及相关主要人员工作表现给予职务提升等奖励措施。因客观原因项目失败或无法完成的,项目组负责人成员,职位薪资不受此影响。
4、创新项目、创意想法以服务公司为准则,内容可围绕公司建设、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倡议组织等展开。
5、 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员工可以申请自主创业。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采取按比例入股、货物价值入股或投资等参股管理模式,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扶持员工创业。
6、报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自己创业的优势条件、创业区域、资金条件和人脉等,陈述自主创业的经营思路、市场拓展理念和业绩设想等,提报公司管理层;
(2)公司领导召开公司管理会议研究确定;
(3)申请创业员工仍然属于公司挂名员工,与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
(4)公司确定决定后,由总经理和本人签订扶持创业协议,双方创业协议签订后请第三方公证人予以公正,分别注入相应资金及货品,即日起公司无须支付工资等,双方认可签字后,即行生效。公司根据入股比例等情况,从财务管理、库存控制等参与运营和收益分红。
7、创业支持政策
(1)公司注入扶持资金或者提供同价值货品;
(2)财务款项结算,采取渐进式资金回笼政策,分阶段收回投入资金或货品;
(3)促销政策的倾斜; (4)售后退换货的优先考虑。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要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依托现有的企业资源,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采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策略,尽快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保持现有科研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基础上,要加大合作的范围,层次及深度,同时走出去,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广泛交流以,寻求合作伙伴及合作项目。
为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小核心、大网络的科技资源整合互补效应,完善创新载体的建设,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了使产学研合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市场的产业化。
2.产学研合作必须是平等互利,实现双赢。 3.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下面几种:
(1)公司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在一定时期内建立的广泛合作,如邀请专家来公司讲学、现场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等。
(2)公司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国家、省、市或某单位的相关课题。
(3)高等院校和科研所某科研成果在公司转化为生产,并实现产业化。
(4)其他的合作。
4、产学研合作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合同必须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方的责、权、利明确。
5、公司产学研合作工作由技术部负责,重大合作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产学研合作具体工作由技术部负责管理。
6、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有关技术的产权转移和扩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
7、产学研的活动必须及时总结,定期研究,某项合作任务完成,及时终结合同。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激发广大员工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申报的科技攻关、技术推广、技术自主创新等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运用、推广和再创新等,获得知识产权或生产效益,有力激发员工自主创新的潜力,提高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整体技术水平。根据公司技术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公司开展多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并存,包括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直接转化为有效生产力,进而通过销售等生产经营渠道获得生产效益。同时,还包括取得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行业检测分析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发表论文等有利于公司科技发展创新的方式,都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体现。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 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产品由技术部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 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 奖励细则
1、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1万元。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5千元。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2千元。
2、知识产权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发明人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3千元,软件著作权证书,每项奖励2千元。
3、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在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获奖论文另行奖励1千元。
4、个人承担的项目,奖励金发给个人。集体承担的项目,主要承担人所得的奖励金,不低于奖励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由技术部同主要承担人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配。
5、开发的新产品,按投产一年内的产值提成1‰奖励有关人员。
6、创新项目投产后,按投产一年内比原生产工序节约的成本提成20%奖励有关人员。
第六条 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部,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部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部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第七条 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八条 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2、本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协同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科技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为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研发人员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绩效考核范围
技术部研发人员(进入部门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
二、考核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三、考核公式及其换算比例:
3.1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70﹪)+个人行为鉴定30﹪ 3.2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7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100分占30﹪。
四、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4.1绩效考核: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4.2KPI: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4.3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技术部门相关考勤、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五、绩效考核细则
5.1KPI绩效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每个被考核人有6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70﹪。
5.1.1KPI考核总分为100分
5.1.2接到部门下达的研发项目,无特殊原因而推迟执行,每天扣除具体执行人3分。
5.1.3对于可行性研发项目在设备、工艺、操作方面无创新能力的,每次扣除5分。
5.1.4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合理化建议的,及时上报部门,经共同研究认可的才能执行,否则每次扣除3分。
5.1.5不按研发方案、工艺执行的,每次扣除5分。
5.1.6因设备、操作等原因而影响项目质量的,视损失的多少扣除10~50分。
5.1.7研发项目的工作进度未协调好,而影响计划完成的,每天扣除5分。
5.2个人行为鉴定考核
5.2.1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
5.2.2工作的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综合考核,一项不合格扣3分。
5.2.3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5.2.4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5.2.5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5.2.6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5.2.7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部门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5.2.8无故不参加部门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六、考核时间:
6.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6.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七、考核等级/比例:
7.1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7.2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八、年度考核规定及标准:
8.1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8.2记功及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优等:授予“科技创新标兵”称号。
甲等:授予“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称号。 丁等:调换工作岗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公司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
优秀人才引进制度
为更好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落实公司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要求,必需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成长的培养进修机制和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制度,大力营造自主创新的优良环境,提升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
充分调动广大员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和完善现有的人才培养体系 1.1 创新科技人才选拔任用
在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上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和选聘力度,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评选出来的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培养,压担子、挑大梁,条件成熟时适时选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效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提供发展舞台,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1.2 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加强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
科技人才队伍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培养,只有扎扎实实抓培养,才能拥有和掌握一批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拔尖人才,使我们的科技人才队伍能够面对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要求。
一是加强科技人才的继续教育。每年可有计划地选拔青年科技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举办各个层次的专业技术学习班,可
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各类继续教育。
二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专家、总工帮教指导制度,可采取“导师带教制,专家促培养”等措施,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重视培养年轻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善高层次专门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使年轻骨干在专家的传、帮、带下不断成长提高。
1.3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
按照个人自愿、企业需要、组织调配、因才施用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方向,依托重点项目,针对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方向,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生产一线锻炼,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交流,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
1.4 量化认定评价,增强科技人才的紧迫感和压迫感 科学地评价科技人才,可以说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又是科技人员工作的难点之一。目前,公司对科技人才的评价主要以人为因素评定为主,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要积极探索各类科技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和贡献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如对专业技术人员的
年度考核主要以科技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岗位贡献等作为主要要数;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聘评主要以科技人员的基本素能、业绩成果、考核答辩、岗位绩效等作为主要要素。但对一些不易量化的评价项目,例如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责任心、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协作精神,以及学习能力、发展潜力、总体素质提高等内容,如何科学量化,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二、稳定、培养现有人才的激励办法 2.1 建立创新人才工作保障机制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公司将把人才工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 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技术岗位津贴制度
本着“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原则,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快培养出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3 推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为激发广大员工开展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对申报的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自主创新项目等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按照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进行奖励,有力激发员工自主创新的潜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技术水平。
2.4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制度
多渠道、多方式利用开辟专题栏目,抓好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工作,定期开展科技选拔评比工作,加大奖励力度,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人才,除了给予荣誉奖励外,另给予现金奖励或补贴,在公司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
2.5 关爱人才,激发动力
适时举行人才座谈会、联谊会、节日联欢会、趣味运动会、丰富其文化娱乐生活,增进其相互间的交流,增强他们对公司的归属感,激发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司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费用辅助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经费(以下简称研发投入)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投入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发投入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技术部经费“取之于公司、服务于公司”,经费管理归靠公司财务部。
第二章:研发投入的来源
第五条:研发投入的来源:1、国家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2、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企业每年提取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5%并不小于50万元的数额,作为企业技术部经费。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研发投入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研发投入的使用范围:
1、技术部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
2、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订阅刊物、技术资料及技术部业务有关的费用
3、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索取资料、信息、邀请专家讲学、学术交流等应支出的费用。
4、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5、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研发投入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技术部是研发投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八条:研发投入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九条:研发投入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部门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技术协议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者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十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技术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一条:研发投入在使用中有关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技术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二条:研发投入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1、经费在2000元以下的,由技术部主任签字报销; 2、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由技术部主任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各项目承担者对已发生的研发投入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公司技术部。公司财务部、技术部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技术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各项目承担者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五条:对于研发投入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研发费用辅助账
第十六条:企业根据研发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人员人工费:该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以及与其受雇相关的支出。
2、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3、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4、委外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5、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6、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7、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组织公司各级研发项目顺利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时检讨,为最终项目考核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进步的研发项目。
三、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研发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研发技术标准、抓好研发技术管理、实施研发技术监督和协调。
3.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及控制的过程,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四、主要内容
4.1 研发项目组织管理过程 4.1.1进度计划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定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主要是监督进度的执行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错误。在控制中要考虑影响项目进度变化的因素、项目进度变更对其他部分的影响因素、进度表变更时应采取的实际措施。
4.1.2经费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前,依据项目评审委员会及总经理批准之项目预算,报请财务部划拨预算款,报请时应写明各项目阶段所需款项金额、需求时间、用途等。
(1)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款项接收和管理,详细记录每笔金额的出入时间、经手人、批准人和用途。
(2)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领用。
(3)项目资金的管理必须做到帐款清晰、收支平衡、帐务票据一致,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途。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情况不定期审计。 4.1.3 人员管理
项目组成员务必依照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研发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1)人员出勤情况(2)工作投入情况(3)工作期间纪律情况(4)工作量负荷情况(5)工作质量。
4.2 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过程
研发设计过程控制是项目管理中最难、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项目研发的全过程,具体有决策评审点设置、计划修改、项目报告、项目测评等。
4.2.1阶段决策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产品规格、系统总体方案、各分项方案、产品计划及预算、关键技术解决的可行性、产品采购及制造策略、产品开发综合风险评估,以及后续产品计划(包括物料、产品测试、验证、数据、文档、资料等)。
4.2.2项目计划修改
(1)评估项目组计划的延迟要根据标注的配合点通知调整相关计划,判断对项目总计划的影响 ;
(2)项目总计划进行修改,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并向技术副总提出申请;
(3)修改后的计划要与真实工作进度相吻合,并符合计划制定的要素,满足完整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4.2.3 项目变更与解除
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部门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4.2.4 项目的质量控制 (1) 制定质量保证计划;
(2) 标准的设定和严格的规格更改控制; (3) 对开发全过程需求、规格和配置的监控;
(4) 阶段的技术评审-规格和方案评审、概要设计评审、详细设计评审、单元测评评审、样机数据指标评审;
(5) 系统测试、一致性测试及可生产性的验证; 4.2.5 项目样试、批试要求及技术转移
(1)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召集进行鉴定。
(2)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4.2.6项目反馈、评定和纠正措施
在项目完成产品试运行之后,项目负责人要密切关注现场产品运行情况。产品运行一段时间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同营销部或使用部门取得反馈,调查产品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客户或使用部门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意见,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拿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使产品可以得到持续改进。
4.2.7项目总结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应编写项目总结,说明实际取得的开发结果,并对整个开发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评价,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开展整体状况;(2) 产品质量及开发方法;(3) 文档完成情况;(4) 获得经验及教训。
4.2.8项目测评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技术副总组织评审小组对该项目作整体的测评。测评指标构成包括:(1)开发计划完成率;(2) 质量保证;(3) 成本控制;(4) 市场竞争力;(5) 流程执行。
4.3 研发项目结题
(1)研发项目测评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计划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经技术副总和总经理签批后,所有与此项目相关的输入和输出资料交由技术部办存档。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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