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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议制度

2023-04-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银行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使政令畅通、信息通达,充分发挥各项会议指导、协调、沟通等作用,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

总行会议包括: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行长办公会、行务例会、季度例会、支部会。

二、会议内容

(一)股东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与会成员:股东代表。 会议召开:董事会召集。 职权:

1、修改章程;

2、审议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3、选举、更换董事和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6、审议、批准本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7、对本行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本行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董事会

会议时间: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董事会成员。 会议召开:董事长召集。 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3、制定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 4、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

5、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6、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7、聘任和解聘本行行长,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行

长和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稽核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8、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9、制定本行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10、制定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1、审议批准本行的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

12、听取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考核高级管理层工作;

13、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

14、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法人治理结构; 15、拟定本行的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16、章程规定和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三)监事会

会议时间: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会议召开:监事长召集、主持。 职权: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2、要求董事、行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4、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5、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稽核工作;

6、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质询;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8、提请股东代表大会罢免不能履行职责的监事;

9、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10、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四)党委会

会议时间:每月25日,也可需要临时召开。 与会成员:总行党委会成员。

会议召开: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内容:

1、党委中心组学习;

2、除日常经营工作外的党务工作、人事工作、重大事项研究; 3、其他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事项。 (五)领导班子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有关部门经理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董事长召集、主持。 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政部门、人行、银监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会的指示决定、工作布置;

2、研究制定总行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方案; 3、研究制定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工作目标;

4、交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日常经营工作开展情况; 5、研究制定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6、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 (六)行长办公会

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总行领导班子、相关部门正副经理。 会议召开:行长召集、主持。 内容:

1、讨论、研究相关部门具体事宜; 2、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七)行务例会

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初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正副经理、营业部主任,必要时可根据议题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召开:行长召集、主持。 内容:

1、各部门回顾总结上月工作,提出本月工作计划、安排; 2、部门间交流工作情况,提出需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 3、讨论制定重要的经营管理制定;

4、总行领导通报有关情况,传达贯彻党政部门、人行、银监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和总行党委会议、总行领导班子会议的重要决定;

5、总行领导部署下月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6、总行领导确定的其他要求。 (八)季度例会 会议时间:每季召开一次,一般在季初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与会成员:总行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正副经理、营业部主任、

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

会议召开:行长召集、主持。 内容:

1、总行领导或部门经理通报有关情况,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总行有关会议精神;

2、总行领导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3、总行领导确定的其他要求。 (九)支部会

会议时间:每季末20日左右,也可需要临时召开。 与会成员:支部全体党员。 会议召开:支部书记召集组织。 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行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定;

2、讨论、决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3、提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4、其他需支部会集体研究的事项。 三、会议要求

1、出席各类会议的人员须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虚心听取他人发言,要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做好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讨论时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以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与会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各类会议禁止吸烟,禁止随便进出,禁止接听手机。

3、会议需备有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不得私自、随意泄露会议内容。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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