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一辆证件齐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和运管部门规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运输服务车辆和车辆驾驶类型相适应的驾驶员。包车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定金: 元;本趟次包车线路为 至 ;全程 公里。包车费用为: 元,发车前运费一次性结清。包车意向时间为 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或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情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违约取消包车,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包车线路运行,禁止出现超员和强迫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行为。如乙方擅自改变包车线路,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
3、乙方应教育包车乘客遵守乘车安全规定,在车辆运行时禁止在车厢内来回走动、打闹或把头手伸出窗外。
4、甲方按约定收取全部费用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车型、提供安全性能良好、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5、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情况,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照交警部门的
裁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安全运输的权利。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裁定,及时对乙方进行赔偿。
3、按约定的时间交清定金或全部运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乘车秩序,不得超员。如因等人或乙方其他原因,迫使甲方车辆停驶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损失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产在停靠地点的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甲方人员、车辆、财产损失(甲方原因除外),乙方应臭味相投协助甲方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在履行完包车协议后自行终结。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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