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酸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第一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盐酸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盐酸 36% 7647-01-0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8.7酸性腐蚀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腐蚀性易灼伤皮肤,烟雾引起眼睛结膜炎,误食引起消化道灼伤等
环境危害:与氰化物接触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泄漏会造成环境污染,土壤酸化
燃爆危险:遇酸会引起燃烧;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
第三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 入: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与输氧,停止呼吸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有条件的可用牛奶洗胃。
第四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腐蚀性;有毒或其蒸气有毒;对眼、粘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烧伤危险;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遇酸会引起燃烧;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与氰化物接触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火灾可用水、砂土、干粉扑救。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
第五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吸
收残液,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保护现场人员。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第六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护目镜和手套、胶皮围裙;只能用手搬或车推,不得肩扛背负,注意轻搬轻放,不得扔、撞等。
储存注意事项:贮存于石棉瓦或玻璃钢瓦货棚下,使用耐酸地坪。不可与硫酸、硝酸混放,不可与碱类、金属粉末、氧化剂、氰化物、氯酸盐、氟化物混放,与水、可燃物品隔开。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容器损坏。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七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 15mg/m3
监测方法:硫氰酸汞比色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制动化。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高浓度蒸汽时,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酸碱工作服
手防护: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后,沐浴更衣。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防止皮肤和粘膜损害,工作中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第八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为氯化氢水溶液,纯品无色透明,工业品为黄色,在空气中发烟,发极强剌激性气味
pH值:
熔点(℃):-114.8纯 相对密度(水=1):1.18(38%)
沸点(℃):108.6℃(10325Pa,20.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26
饱和蒸气压(kPa):30.66/21℃ 燃烧热(kJ/mol):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 爆炸上限%(V/V):
引燃温度(℃): 爆炸下限%(V/V):
溶解性:能与水,乙醇任意混合
主要用途:重要工业原料,用于制造氯化物、医药、食品、农药。
其他理化性质:凝固点—67.14℃(10.81%),—62.25℃(20.6%),—46.2(31.24℃),—25.4℃(39.17)
第九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H发泡剂·碱 ·氰化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氯化氢
第十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 900mg/kg(兔经口)
LC50 3124ppm 1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其 他:
第十一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他有害作用:
第十二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三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81013
UN编号:1789
包装标志:20
包装类别:II类包装
包装方法:螺纹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金属桶外贮箱,工业品用耐酸陶瓷坛装,每坛净重30kg,坛口用石膏、水泥密封,每两坛装入一透笼木箱,箱内用稻草等松软材料衬垫妥实
运输注意事项:禁止与易燃性有机物、自燃品共贮共运。不可与硫酸、硝酸混放,不可与碱类、金属粉末、氧化剂、氰化物、氯酸盐、氟化物混放,与水、可燃物品隔开,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四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67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发布),危险化学品登注册管理规定(2000年10月1日国家经贸委令第19号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存储、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7类酸性腐蚀品。合成盐酸安全技术规定(HGA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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