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看到了一条关于如何成为万人迷的微博,里面详细列举了多达100条的行事准则,比如坐下时候一定要双腿并拢,比如有人八卦不在场者的秘密要马上走开...... 我不知道写这条的微博的人是不是所谓的万人迷,但我知道哪怕你做到以上所有条件,也不会是所有人都喜欢你,光是评论里就有很多人说这是做作,你看哪怕有上千人赞,也难免会有人踩,如果你的初衷是讨好所有人让所有人都喜欢你,那你最后一定会事与愿违。
我自己就是个例子,从小我就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我内向,我自卑,我羡慕着那些能在人际交往中游刃有余的人,尼采说过:“离群索居者,不是神灵,就是野兽。”可我既不是神灵也不是野兽,所以我努力的让自己成为能让别人喜欢的人,好像我的人生价值必须在别人的肯定中才能体现。对于长辈,我乖巧、听话、逆来顺受,对于同龄人,我大方慷慨,不吝赞美,对于后辈,我乐于指导,从不批评,我迫切的想讨好所有人,想得到他们的喜爱和认可,我觉得我已经做的很完美了,可实际上我的朋友还是那么少,多的只是一些熟悉的陌生人。在长辈眼中我可能就是让人放心的孩子罢了,在同辈眼中,我是个人很好的同学而已,在后辈眼中,我可能只是万千好心学姐中的一个。我活的这么累,可我身边该走的还是走了,原本不喜欢我的还是不喜欢我,我讨好着别人,失去了自己的脾气,最后还眼睁睁地看着好友不辞而别,头也不回。
上大学后,我有了足够的时间来读书、旅游、思考,我才发现自己从前是多么的愚蠢。其实真正的人生赢家莫过于一个人,活得像个队伍,独立自主,而又精彩纷呈,他们才是真正的神灵。我们讨好别人,只是因为想要通过别人的喜欢和认可来取悦自己,来肯定自己。而那么多年里的自己,一直以讨好的姿态生活,却没有给人生带来任何改变和益处。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朋友是遇到的,不是讨来的,志同道合才是友谊最佳的防腐剂。那些真正的万人迷,没有谁是完美无缺的,也没有谁能让所有人喜欢,他们以个人魅力吸引到了一万个人,但总会有第一万零一个人讨厌他/她,所以做自己就好。当我放弃了那个想讨好所有的人想法后,我开始尝试写文章做图文来表达自己想法,我开始敢于在同学面前说不,开始敢于追求自己隐藏多年的梦想,开始看到了真正的自己,慢热而执着,偶尔离经叛道,不走寻常路,向往自由。我的人生也渐渐充实了起来,这一切都从做自己开始,这才是完整人生的康庄大道。 亲爱的,人生苦短,对待自己请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宇宙的孩子,你与星辰万物一样,你有权利发出自己或微弱或耀眼的光芒,你有权利选择自由轻松快乐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讨人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有时候人不对盘就是不对盘,再努力也一样,毫无道理可言。在红尘中要有一颗独处的心,不要过多地在意别人的想法,因为你永远也不可能讨好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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