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评选活动
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08、2009和2010级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是: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3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2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3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是:
1. 我院学生会或班委会的干部,学生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站工作同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或班团支部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正副会长),且任职一学年以上;
2. 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2.7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1.7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是:
①一等奖学金:学期各科成绩平均绩点3.7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3.3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87分以上(含87分);
②二等奖学金:学期各科平均绩点3.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7分(含87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3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83分以上(含83分);
③三等奖学金:学期各科平均绩点3或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3分(含83分)以上,单科成绩平均绩点均在2.7以上或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四)科技研究成果奖评选条件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颁发科技研究成果奖:
1.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
2. 参与科研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五)特别鼓励奖评选条件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颁发特别鼓励奖:
1.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得较好名次者;
2.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
3.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者。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是(09、10级按分流前班级申请):
1.班主任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带领全班同学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2.班、团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做到思想政治工作领先,能引导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3.班级凝聚力强,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积极上进;尊师爱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全班出勤率达90%以上,无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考试作弊、在公共场所起哄、喧闹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积极参加劳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宿舍内务整洁,在学年内历次卫生检查中,无“脏、乱、差”宿舍;
4.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全班学生成绩名列所在学院前茅,学年内及格率(补考前)达90%以上;
5.经常组织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与比赛。
三、各奖项评选比重
(一)三好学生以本班人数(09、10级以分流后班级)10%上报,具体名单由班上同学投票表决确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总体评定名额为在学院08、09、10级学生干部人数的15%内,不限申报名额,但必须给申报的学生干部排序,同时必须附上本班学生干部的清单附件(过去一年担任学生干部,不论成绩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名单,电子档发给辅导员);
(三)符合(包括分流前)先进班集体条件的班级都可以申报;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研究成果奖、特殊鼓励奖等其它奖项无评选比重,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只要符合条件,可同时申请各奖项。获奖名单将在28号公示。
※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相应奖项推荐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并附上所须材料;
2.学生成绩统一从学校教务系统打印有效成绩,并粘贴到推荐登记表中,请每位同学准确计算出自己的加权平均分并注明在成绩单下方;
(注:加权平均分=∑(成绩×学分)/∑学分 即:各科成绩与相应学分的乘积之和再除以总学分)
3.科技研究成果奖和特别鼓励奖不用粘贴学习成绩,但需填写推荐意见和另附以下材料:科研成果奖需附所发表作品的复印件,特别鼓励奖需附参加竞赛所获得的奖状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4.请各班班委要明确评比要求,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于不符合要求依然上报者,学院将严厉惩处并取消其今后评比资格;
5.各班班委严格审核后,由学习委员将各类奖项申请纸质材料收齐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在24日上午12:00前交到辅导员处,并将各类申报同学的名单及排名(优秀学生
干部)的电子版同时发到辅导员的邮箱。
请按时提交材料和名单,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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