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某税务师事务所在对某公司进行了初步了解后决定不承接其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业务,这体现了税务师的( )执业原则。 A.自愿委托原则 B.依法涉税服务原则 C.独立、公正原则
D.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税务师同样具有选择其所服务对象的自由,在涉税服务对象向其寻求涉税服务时,
税务师拥有接受委托或拒绝服务的选择权。
【点评】税务师从事涉税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依法涉税服务原则、独立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对于每项原则简单了解内涵,应对选择题即可。
2.税务机关对某卷烟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则下列行政处罚不恰当的有( )。 A.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B.情节轻微的,可以处以1500元的罚款 C.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000元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以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点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属于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可通过选择题、简答题考核,以记忆为主,可按照处罚金额和责任人进行总结。
3.鉴证人获取涉税鉴证业务证据不可以使用的方法是( )。 A.观察活动或程序 B.咨询税务机关 C.重新执行程序 D.分析程序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证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获取涉税鉴证业务证据:审阅书面材料;检查和盘点(监 盘)实物;询问或函证事项;观察活动或程序;重新执行程序;分析程序;其他方法。 【点评】考核获取涉税鉴证业务证据的方法,难度不大,选择题中出现一定要得分。
4.下列关于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主要内容,税务师应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资料,如企业设立的合同、章程,企业申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报表和证件,企业已实现销售的情况,会计、财务核算的原始资料等
B.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核查报告应包括企业可能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年度应税销售额,企业会计、财务处理的方法和管理制度,企业财务人员的办税能力能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等内容
C.对于税务机关审核后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务师可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交税务师事务所存档,并告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的要求 D.如果企业暂定被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应指导企业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待临时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向税务机关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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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于税务机关审核后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务师可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交企业存档,并告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的要求。 【点评】本题考核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属于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 (1)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主要内容,税务师应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资料,如企业设立的合同、章程,企业申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报表和证件,企业已实现销售的情况, 会计、财务核算的原始资料等。对企业可能实现或已经实现的年度应税销售额,企业会计、财务 处理的方法和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人员的办税能力能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等问题,写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核查报告,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附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2)对于税务机关审核后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务师可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 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交企业存档,并告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的要求。如果企业暂定被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应知道企业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待临时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向税务机关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 )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A.3 B.5 C.9 D.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点评】本题考核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限定的金额、不动产的开票处理,申报表的填列,都可能出现在选择题中,难度不大,要熟悉。
(1)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
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2)自2017年3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3)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4)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6.下列关于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于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业户,可自行建账,也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建账 B.按定期定额征收的私营企业要建立复式账
C.简易账簿均采用订本式,建立简易账簿核算的个体户其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应与设立复式账的个体业户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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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注册资金为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简易账簿均采用订本式,建立简易账簿核算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应与设立复式账的个体业户相同,只是会计核算科目、核算方法要简单许多。
【点评】本题考核代理建账的基本要求,一般在选择题出现,知识点难度不大,以理解记忆为主。对于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按定期定额征收的私营企业,各类名为国有、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建立复式账,其他业户:建立简易账。 其中个体户:复式账与简易账的划分标准:
代理建账建制基本要求
注册资金 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额 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 复式账(之一) 简易账(之一) 20万元以上 40000元以上 60000元以上 80000元以上 10万~20万 15000~40000元 30000~60000元 40000~80000元 注意事项: (1)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 (2)简易账簿均采用订本式;
(3)建立简易账簿核算的个体户,其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应与设立复式账的个体业户相同,只是会计核算科目、核算方法要简单许多。
7.某施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底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1000万元,但按合同约定,仅收到800万元的不含税工程款并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有关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银行存款 8000000 应收账款 8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 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80000 B.借:银行存款 8000000 应收账款 3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0 C.借:银行存款 8000000 应收账款 1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 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0 D.借:银行存款 8000000 应收账款 3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8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20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8000000 应收账款 3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结算)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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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20000
【点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本题中会计上根据权责发生制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1000万元,增值税纳税义务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金额800万元确认当期销项税额88万元,以会计收入为依据计算的销项税中有部分(1000×11%-88=22万元)不能计入当期销项税额,要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8.2017年7月,某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购进一批车辆,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17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车辆购置税100000元,取得完税凭证。上述款项均已支付。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 A.
借:固定资产 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270000 B.借:固定资产 10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4529.91 贷:银行存款 1270000 C.借:固定资产 10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4529.9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270000 D.借:固定资产 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287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为车辆购置税可以抵减销售额,其对应的税金 10000 ÷(1+17%)×17%=14529.91可以计入销项税额抵减。
【点评】本期考核的是涉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和融资租赁业可扣除项目。“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9.下列关于税金及附加的审查,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消费税应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缴纳的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C.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该记入所购入车辆的成本
D.某煤矿企业生产销售原煤缴纳的资源税应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全面实行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点评】考核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企业销售的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建筑物,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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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7年7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买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期末留抵税款2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60万元,按实耗法计算的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则该公司当期的应退税额为( )万元。 A.4.2 B.17 C.36.6 D.20.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60×(17%-13%)=10.4(万元);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17%-13%)=4(万元); 应纳税额=100×17%-[34+26-(10.4-4)]=-36.6(万元); “免、抵、退税额”=(260-100)×13%=20.8(万元); 应退税额=20.8(万元)。
【点评】出口免抵退政策的计算,有一定的难度,可以在简答题和综合题中出现,要熟练掌握计算公式。
11.税务师在进行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时,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异地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时,按规定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B.跨县(区)建筑服务、异地租赁不动产和不动产预收款等预缴增值税,应按规定分项目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报税额、缴纳的税额应与完税凭证一致
C.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当期应缴税额时,应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并且各栏目数据应准确
D.对于一般计税方法的跨县(区)建筑项目、异地转让和销售不动产项目,应特别注意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情况,若存在应提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于一般计税方法的跨县(区)建筑项目、异地转让和销售不动产项目,应特别注意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情况,若存在应提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核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难度不大,可以选择题形式考核,要熟悉。 预缴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时,税务师重点审核以下两点:
(1)跨县(区)建筑服务、异地租赁不动产和不动产预收款等预缴增值税,是否按规定分项
目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报税额、缴纳的税额是否与完税凭证一致。 (2)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当期应缴税额时,是否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并且各栏目数据准确;有无出现当期应抵减未抵减或重复抵减情况;当期不足抵减情况下,结转下期抵减的数据以及下期抵减金额是否准确;对于一般计税方法的跨县(区)建筑项目、异地转让和销售不动产项目,应特别注意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情况,若存在应提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12.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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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下,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其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C.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下,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
D.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下,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 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 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点评】企业重组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经常在选择题中出现。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和具体税务处理要掌握。
13.某工业企业2016年度全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100万元,提供加工劳务收入150万元,变卖固定资产收入3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500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2万元。则该企业2016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 )万元。 A.7.2 B.6.25 C.8.25 D.6.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转让无形资产和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
外收入,不作为扣除限额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150+500)×5‰=8.25(万元)
>12×60%=7.2(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两者较小者,即7.2万元。
【点评】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的限额属于常见考点,可以在选择题、综合题中出现。一定要掌握。
14.李某2017年3月持有某上市的甲公司股票20000股,6月取得该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15000元,7月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6000股,取得所得10000元,上市公司应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3500 B.1500 C.0 D.5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暂免征收(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20%=1500(元)。
【点评】个人持有和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属于高频考点,务必掌握。 个人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获得的股息红利:
持股期限≤1个月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6页
1个月<持股期限≤1年 持股期限>1年 个人转让股票所得
自2010年1月1日起,“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流通对个人在上交所、深交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股 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暂免个税
15.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B.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为应税土地面积
C.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6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D.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的规定,难度不大,要熟悉。具体规定: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
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对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纳税款的50%征收土地使用税 ①取得土地使用证,按证书面积;
②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证书未标明土地面积,按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
1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开采铁矿石原矿5000吨,销售铁矿石原矿20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80元,收取运输费用12100元。将开采的铁矿石原矿加工精矿对外出售3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850元。将原矿加工成精矿的换算比为1.4,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元。(铁矿精矿的资源税税率为6%) A.24936 B.62340 C.25200 D.63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000×280×1.4×6%×40%+300×850×6%×40% =24936(元)。
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点评】考核铁矿石资源税的计算,铁矿原矿销售额折算为铁矿精矿的销售额,铁矿石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即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资源税,都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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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为( )。 A.申请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B.申请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上一级税务机关 C.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D.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应该以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点评】税务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难度不大,可以在选择题中出现,要熟悉。
情形 1.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
2.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 被申请人 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委托税务机关 3.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行为的 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4.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税务机关 5.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批准机关 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6.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 7.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税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18.纳税人因客观原因,申请扣税凭证逾期抵扣,需要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不包括( )。 A.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B.纳税人年度纳税未违法的声明 C.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电子信息 D.《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纳税人的客观原因申请逾期抵扣应报送如下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点评】申请扣税凭证逾期抵扣的问题在2013、2014年的考题中均出现过,隔几年再考核到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大家全面掌握。所谓客观原因类型:
①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②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③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④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⑤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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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下列关于企业扩展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北京市A企业计划新设立一家分公司,因为A企业认为设立初期亏损几率较大,设立分公司可以盈亏合并,能够达到少缴税的好处
B.天津市B企业缺少资金,决定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B企业认为这样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C.河北省石家庄市C企业为了融通资金,采用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方式,因为发行债券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发行股票可以平衡财务经营风险
D.青海省西宁市D企业上市后第三年不发放股利,而是通过增加企业利润以提高股票价格的方式来间接增加股东财富,因为这种方式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发行股票支付的股息、红利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达不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点评】本题考核企业扩展、融资、投资、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①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母子公司:单独纳税。
②按照税负差异理论,股份制企业最好不发放任何一种股利,而通过股票价格升高来间接地增加股东财富,因为发放股息、红利要缴个人所得税。
③债权的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得到利息抵税的优待;但向股东发放的股利则只能从企业税后留利中分配,从税收筹划角度,利用债权筹资越多越好,但债务过大,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20.某个人准备在2017年投资新办一管理咨询公司,在向税务师进行咨询时,税务师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果该个人将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则可以不征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B.如果该公司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如果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如果该个人将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对于企业的经营所得要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如果该个人将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对于企业的经营所得要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作为股东取得的利润分配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的题目比较综合,涉及考点比较广也比较散。要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特殊规定。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的纳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投资者分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投资者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企业 税
二、多项选择题
1.小王为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与客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沟通时,就下列问题进行了商议,您认为不恰当的有( )。
A.小王负责办理该公司的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B.小王将对该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相关问题的业务培训 C.协议期间,部分业务交由该事务所的税务师小李以其名义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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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小王为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业绩突出则可以协议价购买该公司股票 E.小王代为制作该企业的部分涉税文书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选项C,税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选项D,税务师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点评】考核税务代理人的责任和执业规则。税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②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③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⑤利用执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⑥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⑦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下列关于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D.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选项D,应当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点评】考核五证合一之前的税务注销程序。结合五证合一后的税务注销,一并掌握。 (1)五证合一后的程序较为简单: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先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填写《清税申报表》——受
理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2)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适用五证合一前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形 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的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10页
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记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登记机关的 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境内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的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规定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B.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C.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D.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安全保护服务”政策执行
E.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点评】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税目和税率成为重要的考点,在选择题、简答题、综合题中都可能会涉及,在计算增值税时要求考生自行判断适用税率,务必重点掌握。
4.下列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的有( )。
A.将厂房改变用途用于职工健身房 B.将外购材料用于新建办公楼 C.将自产产品用于市场推广 D.产成品因管理不善被盗
E.将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用于办公使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
选项B,营改增之后,该业务可以分两年抵扣进项;
选项C,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选项E,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点评】本题考核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历年考试都会出现,要结合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一并掌握。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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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损失被盗,也不允许抵扣。
5.在纳税审查中,发现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的情况,应在( )进行调整。 A.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贷方 B.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借方 C.本年利润的借方
D.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 E.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以前年度少计了利润,应当调增利润,借记相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点评】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整方法的考核,在考试中经常遇到,难度不大,要掌握。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
表编制前发现的 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不影响上年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直接调整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利润 的 表编制之后发现的 影响上年利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润 整”科目调整
6.下列经济事项中,既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又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项目的有( )。
A.外购钢材用于厂房建设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文具盒捐赠给希望小学 C.自产小汽车用于交际应酬
D.将货物由A仓库移至外省的B仓库进行销售 E.自产的石灰用于食堂建设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
选项A,用于应税项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不视同销售; 选项D,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选项E,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注意区分两者的不同。增值税有8+3项列举的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以所有权是否转移确认是否计征所得税。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用于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的视同销售(8项)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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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3项):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0万元,应认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B.非企业性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某生产家具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元,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D.某批发日化用品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85万元,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E.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选项D,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选项E,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点评】本题考核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问题。经常出现在多选题中,要掌握。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营改增企业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年应税销售额50万 年应税销售额80万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能登记)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户等 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登记)
8.下列有关房产税减免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B.对经营公租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C.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D.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出租的商品房也不用征收房产税
E.纳税人因房屋大修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营业性质的用房不免税; 选项D,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选项E,纳税人因房屋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点评】本题考核房产税的减免政策。容易在选择题中出现,甚至在简答和综合题中涉及,
一定要掌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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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①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②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③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④凡在基建工地为基建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等临时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或基建单位投资建造,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但是在基建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⑤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⑥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9.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中止的有( )。 A.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B.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C.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 D.申请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
E.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E,均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点评】本期考核行政复议的中止和终止的情况。 (1)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有:
①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③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④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⑤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⑥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⑦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⑧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⑨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需要注意的是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①-③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2)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况有:
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③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⑤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⑥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①-③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10.下列关于业务委派和业务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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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税务师事务所在选定项目负责人时,应重点关注技术专长、经验以及独立性是否符合要求,应避免依业绩高低安排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负责选择符合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规范和资格的项目经理和助理
C.舞弊是指委托人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其目的和结果,就是逃避缴税或骗税
D.税务师对委托人舞弊的关注,应主要关注前期收取的委托费用,以后期间可不再关注 E.意见分歧可以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意见为准,然后提交服务成果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税务师对委托人舞弊的关注,应当贯穿于业务实施的各个阶段;
选项E,项目组成员之间、项目组与被委托人之间、项目负责人与业务质量控制人员之间产生意见分歧,得到解决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提交服务成果,未解决,不得提交服务成果。 【点评】本题考核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涉及的要素中业务委派和业务实施的具体规定。 对于各要素中的关键点要注意把握,执业质量控制应当涉及以下要素: (1)质量控制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人力资源;
(4)业务承接与业务保持; . (5)业务委派; (6)业务实施; (7)业务质量监控;
(8)业务工作底稿及档案管理
三、简答题 (一)
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
2016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1.商贸公司怎样才能取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 3.商贸公司最迟应何时办妥各项相关手续,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商贸企业是否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正确答案』
1.商贸公司应向机械厂取得该项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机械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商贸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商贸公司应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商贸公司最迟应在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妥上述各项手续,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 行认证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不需要。为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点评】本题考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是历年考试主观题的命题点之一,有一定的综合性,考生需要结合2017年的新变化加以掌握。 丢失不同联次的发票处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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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形 处理措施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①丢失前已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丢失已开具认证相符的 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发票联和抵②丢失前未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扣联 认证的 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①丢失前已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认证相符 专用发票的②丢失前未抵扣联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认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发票联 存备查 认证(查询)期、稽核比对期的规定(2017年修订)
增值税扣税凭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的:180日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日 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的:180日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360日
(二)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收购高粱100吨,每吨收购价款为1900元,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发票上的价款总计为190000元,农产品单耗数量为5,当月领用高粱50吨,2016年11月销售该高粱发酵的白酒8吨。2016年12月将剩余收购的高粱50吨直接对外出售,该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当期的进项税额。(假设损耗率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6年10月购入高粱的账务处理。
2.2016年11月该白酒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3.2016年12月该白酒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1.借:原材料——高粱 190000
贷:银行存款 190000 2.2016年11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8×5×1900×17%/(1+17%) =11042.74(元)
3.2016年12月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
核定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
13%/(1+13%)
=50/(1-5%)×1900×13%/(1+13%) =11504.42(元)。
【点评】本题考核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内容,这一考点是近几年的热点问题,具有很强的可考性,也有一定的操作难度,需要考生认真把握。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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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8号)的规定抵扣。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方法核定: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核定扣除方法所使用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三)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7年5月内销产品收入10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8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货物出口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60%;当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货已验收入库。该企业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申报数和税务机关审批数一致。
问题:计算当期“免、抵、退”应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会计处理。 3.当期应纳税额的会计处理。 4.免抵退税额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1.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20000000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00000×(17%-13%)-100000×60%×(17%-13%)=7976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400
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购入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10000000×17%-(1360000-797600)-80000=105760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为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
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4.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20000000×13%-100000×60%×13%=2592200(元); 应退税额=0(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5922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92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592200
【点评】本题考核了增值税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一直以来,这一问题是考试的难点,但是考核的频率并不是特别大,需要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掌握。
免抵退计算中,不好理解的是“剔税”这个环节,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产生是因为有征退税率差,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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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2592200
(四)
注册在某省会甲城市的A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以自行开发后自用3年的一栋房产评估作价5000万元入股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公司,取得B公司36%的股权,该房产2014年建成并竣工,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双方约定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已于当月完成。
已知:假定该房产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3500万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该甲市适用契税税率为3%;甲市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该房产所坐落地址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为2元。
问题:分析该投资行为投资方的税务处理,能计算出金额的需计算出金额。 『正确答案』 1.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对于本案中A公司将房产投资入股换取B公司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本案中,A公司投资入股的房产为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因此,A公司需缴纳增值税238.10万元[5000÷(1+5%)×5%],城建税16.67万元(238.10×7%),教育费附加7.14万元(238.10×3%),地方教育附加4.76万元(238.10×2%)。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
号)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
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案中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针对其投资行为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已使用(包括自用、出租等)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案中,假定该房产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3500万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则A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378.57万元[(5000÷(1+5%)-3500)×30%]。 3.企业所得税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投资的行为,企业所得税政策比较明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七条,都明确规定了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根据财税【2014】116号,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
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印花税规定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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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征收印花税,投资双方均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假设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分别注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A公司需缴纳印花税2.5万元(5000×0.5‰)。
【点评】此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房产投资的税务处理。关于以房产投资入股涉及的各税处理总结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不动产行为计征增值税及其附加
以房产投资入股,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以房产投资入股是否涉及土地增值税,主要看投资主体及被投资企业是否为房地产企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3.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视同销售
房企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4.印花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征收印花税
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印花税规定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投资双方均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5.契税:被投资方缴纳契税 以房地产投资入股,按规定应由接受房地产投资的被投资方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缴纳契税。 6.房产税:房产税应由被投资方从价缴纳
对外投资的房产已做权属变更,即房屋的产权已归被投资企业所有,因此房产税应由被投资企业缴纳。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地随房走”
投资入股的房地产下的土地使用权随房转移到被投资企业,应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计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
居住在某省会城市的小王2017年6月拟出租其自有商铺给其任职的所在公司,租赁合同列明租赁期间2017年7月——2018年6月,每月含税租金52500元;同样居住在该城市的小刘2017年6月拟出租其自有住房给其任职的所在公司,租赁合同列明租赁期间2017年7月——2018年6月,每月含税租金52500元。问题:
1.小王每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2.小刘每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小王缴纳的各种税费计算如下: 应缴纳增值税
=52500÷(1+5%)×5% =2500(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 =2500×(7%+3%+2%) =300(元) 应缴纳房产税
=52500÷(1+5%)×12% =50000×12% =6000(元)
应缴纳印花税=52500×0.1%=52.5(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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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0÷(1+5%)-300-6000-52.5]×(1-20%)×20%=6983.6(元)。 2.小刘缴纳的各种税费计算如下: 应缴纳增值税
=52500÷(1+5%)×1.5%=750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
=750×(7%+3%+2%)=90(元) 应缴纳房产税
=52500÷(1+5%)×4% =50000×4% =2000(元) 免缴纳印花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500-750-90-2000]×(1-20%)×10% =3972.8(元)。
【点评】此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出租住房的各税优惠政策归纳如下: 1.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5.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
某税务师2017年2月对企业2016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12月份将基建领用的材料成本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
2016年底企业的在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100000元,完工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500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000元,基建工程尚未完工,假设该企业已经结账。要求: 1.按“比例分摊法”计算错账调整金额在相关环节分摊的分配率、分摊数额; 2.做出跨年度账务调整分录。 『正确答案』
1.计算分配率和分摊数额
分配率=20000÷(100000+500000+400000)×100%=2%; 在产品分摊额=100000×2%=2000(元); 完工产品分摊额=500000×2%=10000(元); 销售成本分摊额=400000×2%=8000(元); 2.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2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60(3400×40%) 贷:生产成本 2000 库存商品 1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
【点评】对于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数额调整利润的情况,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额/(期末结存材料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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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后新建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要分期抵扣,已经全额抵扣的,纳税调整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本题考核分摊率和分摊额的计算,注意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分期抵扣政策是新增政策,考试几率极高,账务处理及调账方法一定要掌握。
四、综合分析题 (一)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该企业2017年4月份业务如下:
业务1:本地A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取含税工程款333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因工程质量优异收取奖励款22.2万元,并开具收据,款均已收到。
对A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给B建筑公司,本月进行结算,取得B公司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20万,增值税款0.6万元;
购买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增值税13.6万。
购买小型水泥搅拌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增值税3.4万。
业务2:外市B市政工程项目为营改增前的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当月竣工结算,应收含税工程款412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212万已收到;发生分包支出123.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甲企业采购混凝土砂石等建筑工程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50万,税额1.5万。
业务3:本月购买办公用品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元,增值税90元; 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元,增值税510元。 购买劳保用品安全帽23400元,取得普通发票。
业务4:将本单位外市闲置的一栋办公楼出租,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100000元,租期3年,一次性收取2017年5月至12月租金800000。对于该项出租行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收取租金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5:本月新建办公楼,为新建办公楼本期购入材料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同时领用上月购入的库存材料10万元,该材料上月已经抵扣进项税额1.7万元。
业务6:本月缴纳2017年度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500元,取得普通发票。
业务7:处置一批2008年购置的建筑设备,取得收入20.6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办公及水电费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部分按项目A、B及出租业务分摊。
要求:做出A企业每笔业务的分录,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应的附列资料。 『正确答案』 1.业务1:
1.结算、收取工程款:
销项税额=333÷1.11×11%+22.2÷1.11×11% =35.2(万元)
纳税申报的收入=333+22.2-35.2=3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52000
贷:工程结算 3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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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
贷:银行存款 206000 3.购买材料物资和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水泥搅拌机 2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营改增后建安业一般计税方法和会计处理。增值税计算无难度,但帐务处理有一定难度。关于此知识点,提请关注: (1)建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1一般计税税率11%,简易计税征收率3%;
2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都可扣分包款,即差额计税; 3简易计税的情形_——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
(2)记住建安业的两个特殊会计科目: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1工程施工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工程结算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3工程结算是工程施工的备抵科目,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资产(存货);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负债(预收帐款)。 业务2: 应纳税额
=(412-123.6)÷1.03×3% =8.4(万元); 预缴税额
=(412-123.6)÷1.03×3% =8.4(万元); 账务处理: 1.月末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2000000 银行存款 2120000
贷:工程结算 40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20000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2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6000
贷:银行存款 1236000 3.在外市预缴增值税8.4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
【点评】通过此题注意掌握简易差额计税在帐务处理上的体现:
(1)工程结算时:全额计税,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贷方,即增加应交税费; (2)支付分包款时:据分包款计税,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借方(类似于进项税额),即减少应交税费。
(3)交税时: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借贷相抵,按余数缴税,从而实现差额缴税。 业务3: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第22页
=3400+90+510=4000(元) 计入费用的金额
=20000+3000+3000+23400=49400(元)
借:管理费用 49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
贷:银行存款 53400
【点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入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能计入进项额,要一并计入成本或者费用。 业务4:
营改增后经营租赁不动产,税率11%,申报增值税=800000×11%=88000(元) 借:银行存款 888000
贷:预收账款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8000
出租外市的不动产,需要再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800000×3%=24000(元)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
【点评】此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一般纳税人不动产异地经营租赁的涉税处理。通过此题考生应掌握:
(1)不动产异地经营租赁如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
1营改增前取得: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2营改增后取得: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小规模纳税人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此题由于告诉了不含税租金80万,所以直乘即可,应预缴增值税=80×3%=2.4(万元) (2)不动产经营租赁预收款如何纳税
1增值税:收到预收款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全额计税(即不分期均摊) 2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要分期确认收入
请考生务必掌握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预收款的涉税处理的不同。 业务5:
1.购进库存材料,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20万×17%×60%=2.04万),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20万×17%×40%=1.36万)。
借:在建工程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6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2.库存材料用于修建办公楼,由于上月购入原材料已经全额抵扣过进项税,改变用途,用于不动产的,需要将40%的进项税转出计入待抵扣进项税:10万×17%×40%=0.68(万元)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库存材料 100000 40%的进项税额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6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0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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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增值50%以上)。 业务6: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500
贷:管理费用 500
【点评】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业务7:
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之前没有抵扣过进项税的,可以选择简易征税,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按3%征收率减按2%征税。
增值税=20.6÷1(1+3%)×2%=0.4(万元); 1%减征税额=20.6÷1(1+3%)×1%=0.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6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
【点评】2008年购置的建筑设备,没有抵扣过进项税,并且开具普通发票的,可以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征的1%增值税在申报表中填列在主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同税务处理:
分类 税务处理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或13%)×17%或13% (2)通过“销项税额”核算 (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2)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3)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资产;销售旧货 税专用发票 (1)可以放弃减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3% (2)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期末计算应纳税额
无法分清的进项税额(办公用品、水、电) =3400+90+510=4000(元); 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000×400÷(400+320+80)=2000(元); 账务处理:
第24页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
“应交增值税”明细期末余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减免税款 =(352000+88000)-(6000+170000+4000+20400-6800-2000)-2500 =440000-(200400-8800)-2500 =245900(元);
备注:会计分录,计算过程与填表密切相关。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459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459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4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4000 缴纳一般计税税款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21900 贷:银行存款 221900 简易计税余额=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预缴税款 =(120000-36000)+6000-84000 =6000(元)
缴纳简易计税税款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点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对于无法分清用途的进项税额,按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一般企业 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房地产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发企业 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2.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业务2
纳税人识别号 :×××× 项目编号 预征项目和栏次 建筑服务 销售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 1 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 ×否 √ 项目名称 预征税额 4 84000 2 3 销售额 扣除金额 预征率 1 4120000 1236000 3% 2 3 【点评】业务2,外市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差额预征3%。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业务4 纳税人识别号 :×××× 项目编号 预征项目和栏次 建筑服务 销售不动产 1 1 2 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 否× 项目名称 预征税额 4 2 3 销售额 扣除金额 预征率 第25页
出租不动产 3 888000 3% 24000 【点评】业务4出租外市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先按3%预缴增值税。
预缴税款合计=84000+24000=108000(元)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服务、不扣除后 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销项销项销项销项销项含税(免(应(应(应(应价税合项目本(应项目及栏次 销售额 销售额 销售额 销售额 税)销售期实际纳)税纳)税纳)税纳)税计 纳)税额 扣除金额 额 额 额 额 额 1 2 3 4 5 6 9 10 11 12 13=1114 -12 开具增值税专开具其他发未开具发票 合计 用发票 票 一、11%3000000 800000 4 330000 88000 200000 22000 4000000 440000 4440000 一般税率 业务1 业务4 计税6%税方法5 率 计税 3%征收率的货物及11 加工修理二、修配简易劳务 计税3%征方法收率计税 的服务、12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00000 6000 200000 6000 206000 4000000 120000 4120000 1236000 2884000 84000 【点评】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税率11%):
300万(业务1工程款专票)+80万(业务4出租外市不动产普票)+20万(业务1质量优异奖,收据)=400(万元) 销项税额=44(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
11栏:业务7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简易计税,3%征收率,20万销售额。增值税=20.6万÷1(1+3%)×3%=0.6(万元),减征的1%即0.2万元在主表23栏填写。
12栏:业务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412÷1.03=400万,差额纳税。应纳税额=(412-123.6)÷1.03×3%=8.4(万元)
简易计税销售额=20万+400万=420(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6000+84000=90000(元)
第26页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项目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四)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项目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其中: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业务2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业务5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项目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其中: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栏次 24 25 26 27 28 份数 金额 税额 栏次 13 17 23 税额 8800 2000 6800 栏次 2 9 10 12 份数 业务5 —— 1-9+10 金额 税额 1=2+3 1426000 214000 1426000 214000 200000 34000 —— 20400 200400 业务2 500000 15000 500000 15000 500000 15000 【点评】
1栏、2栏本期申报并申报抵扣的增值税额
业务1进项税176000+业务3进项税4000+业务4进项税34000=214000(元) 13栏=17栏+23栏
17栏转出的进项税是办公及水电费按照A、B及出租业务分摊比例分配给B业务的金额,由于B业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转出,A业务和出租业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分配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23栏其他进项转出是业务5新建办公楼领用上月购入材料,新建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上月购入材料由于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需要转出40%,即17000×40%=6800(元)
26栏、27栏、28栏填列的是业务2的B市工程项目,由于采用简易计税,采购工程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金额500000元,混凝土、砂石的增值税率为3%,税额15000元。 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 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期初本期发生本期应扣除本期实际扣期末项目及栏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余额 额 金额 除金额 余额 次 5(5≤1且56=41 2 3 4=2+3 ≤4) -5 3%征收率的项6 4120000业务2 目 0 1236000 1236000 1236000 0 【点评】业务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需要填列此表。 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序抵减项目 号 期初余本期发生本期应抵减本期实际抵减期末余额 额 税额 税额 额 第27页
1 1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0 技术维护费 0 0 2 500 3=1+2 500 4≤3 500 84000 24000 5=3-4 0 0 0 3 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 5 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84000 84000 24000 24000 【点评】1.:栏:业务6 3栏:业务2,外市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差额预征3%增值税8.4万元。 5栏:业务4出租外市不动产,预缴2.4万元。 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期初待抵扣本期转入的待抵本期转出的待本期不动产进本期可抵扣不期末待抵扣不不动产进项扣不动产进项税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 动产进项税额 动产进项税额 税额 额 项税额 1 0 2 34000 3≤1+2+4 4 20400 6800 5≤1+4 0 6=1+2-3+4-5 20400 【点评】业务5新建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领用上期采购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68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项目 销售额 栏次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应抵扣税额合计 税款计算 实际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纳税额合计 本期已缴税额 税款缴纳 ①分次预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本月数 1 5 11 12 14 17 18 19=11-18 20=17-18 21 23 24=19+21-23 27=28+29+30+31 28 34=24-28-29 4000000 4200000 440000 200400 8800 191600 191600 248400 0 90000 2500 335900 108000 108000 227900 【点评】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业务6税款设备500元+业务7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1%税额2000元=2500(元)。
其他栏次参见上面的附列资料的金额。 (二)
基本情况: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税金及附加525万元,销售费用360万元,管理费用34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以及投资收益3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该企业2015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10万元。
第28页
该企业适用的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出租不动产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
广告宣传费2015年未抵扣完金额为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15年未抵扣完金额为10万元。 2017年4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0箱A牌白高档化妆品的代销清单及货款234万元(50箱A牌高档化妆品成本价1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0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A牌高档化妆品 2340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A牌高档化妆品 2340000
(2)企业在2016年7月1日将本地闲置的厂房出租,合同中列明年含税租金收入26.64万元,未列明租期。企业于2016年7月1日一次性收取的年租金26.64万元,款项已经收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6.64万
贷:其他应付款 26.64万 企业已经在租赁合同上贴印花税票5元,并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缴纳了房产税1.08万元。该厂房原值价值5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20%。
(3)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120万元、广告宣传费1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民政厅向某贫困山区捐款2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00万元;
(5)营业外收入中含有企业转让专利技术的转让所得600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技术转让收入为11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为495万元,缴纳相关费用5万元;
(6)成本费用中含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20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
(7)6月8日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新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万元,增值税款10.2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进项税额已按规定申报抵扣。税法规定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按6年计提折旧。当年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9.5万元。
(8)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支付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当年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11.875万元。假定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残值率为5%。
(9)投资收益350万元,其中直接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投资收益50万元,从境外分公司分回的股息30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当地所得税率为20%。 要求:
1.逐一指出企业的各项业务存在的错误之处(若有)及对税收的影响; 2.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简表)。 『正确答案』 1.业务1解析
收到代销款及清单时应该确认收入,由于没有确认收入: ①少计200万元收入 ②少结转成本120万元
③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4万元
④少计消费税=200×15%=30(万元)
⑤少计城建及教育费附加=(30+34)×10%=6.4(万元)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委托代销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关于此知识点,考生应关注: (1)委托代销视同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区别:增值税收入确认时点是收到代销清单、收到货款和商品发出180天孰早;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只有一个:收到代销
第29页
清单。请考生务必注意。
(2)此业务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200-120-30-6.4=43.6(万元)。注意两点:一是增值税销项34万,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是考虑影响时,不是仅用收入减去成本即可,还要考虑消费税及增消的附加税费影响。 业务2解析
收到租金没有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少缴房产税、少缴企业所得税。
①企业所得税: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因此应该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12万(26.64÷1.11÷2)。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
②应按预收的租金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6.64÷1.11×11%=2.64(万元)。
③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264元,其中0.132万元计入“税金及附加”,0.132万元计入“递延税款”,租金确认收入后,才能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④应缴房产税=26.64÷1.11÷2×12%+500×(1-20%)×1.2%÷2=3.84(万元),补缴房产税=3.84-1.08=2.76(万元),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 ⑤补缴的印花税=26.64×1‰-5÷10000=0.0261(万元)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跨期收取租金的涉税处理。注意两点:
(1)跨期收取租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显著不同:增值税收到预收款即发生纳税义务,要全额而不是分期计税;而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要分期计税。
(2)对预缴性质的增值税,其计提的附加税费不能影响本期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剔除这部分影响。即这部分税费要计入递延税款,待相关租金确认收入时,才能计入“税金及附加”,这体现了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 业务3解析
①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00+200+12)×5‰=31.06(万元)<发生额的120×60%=72(万元),税前准扣31.06万元,应纳税调增120-31.06=88.94(万元); ②广告宣传费:
扣除限额=(6000+200+12)×30%=1863.6(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100万,未超标,可全额扣除。
本年扣除限额剩余1863.6-100=1763.6(万元),可抵扣2015年结转的20万元,即纳税调减20万元;
③研发费用应加计扣除50%
纳税调减40×50%=20(万元);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涉税处理。关于此知识点提请考生关注:
1.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其计算基数是相同的,即本年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2.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的60%或营业收入0.5%,不可结转;广宣费—营业收入15%,在此需要注意化妆品行业广宣费的扣除率为30%,可无限期结转
3.上年结转的广宣费,要在本年剩余的限额内抵扣,不得超限抵扣,超限额部分可继续结转下年抵扣。
业务4解析 会计利润=(6000+200业务1+12业务2)销售收入+350投资收益+800营业外收入-((4500+120业务1)销售成本+(525+(30+6.4业务1)+(2.76+0.132+0.0261业务2))税金及附加+360销售费用+(340+0.5业务7)管理费用+300财务费用+300营业外支出=877.1819(万元)。备注:上述数据对应申报表第1-13行。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877.1819×12%=105.2618(万元),实际捐赠200万,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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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382万元;
【点评】会计利润是完全按会计准则核算得来的,不考虑税会差异。但是,对于企业违反会计准则的错漏帐,应进行调整,这样才是正确的会计利润。 会计利润算式中:
200+12——分别为业务1和业务2漏记的收入; 120——业务1漏记的成本; 0.5——业务7中漏提折旧
30+6.4——业务1中漏缴的税金及附加;
2.76+0.132+0.0261——业务2中漏缴的本期可扣房产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业务5解析
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免所得额
=500+(600-500)×50% =550(万元)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涉税处理。此知识点应把握:
1.免征额500万元,是技术转让所得,而不是技术转让收入。此题设计较友好,明确告诉了技术转让所得,如果将“技术转让所得600万元”删除也是可以的,只是这样估计一部分考生会犯错误。
2.减征50%的,是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这点在计算时考生要注意。 业务6解析
①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税前可以扣除,无须调整。 ②福利费
扣除限额=2000×14%=280(万元) 纳税调增金额=300-280=20(万元) ③工会经费
扣除限额=2000×2%=4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④职工教育经费
扣除限额=2000×2.5%=5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45万元,可全额扣除。
剩余限额=50-45=5万元,可扣除结转至本年未扣除部分5万元,即纳税调减5万元; 【点评】三费的纳税调整是年年必考点,难度不大,得分较容易。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请掌握几点:
1.特殊行业:
1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一般企业2.5%; 2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可单独据实扣除,不占2.5%限额。
2.职教费可结转抵扣,这点跟广宣费的结转扣除一样,考生应相联记忆。
3.结转抵扣的部分,注意是在剩余限额内扣除,不得超剩余限额扣除。这点跟广宣费的结转扣除也一样,考生应相联记忆。
4.超过扣除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不受5年的限制,这点跟广宣费的结转扣除也一样,考生应相联记忆。(亏损弥补有5年之限,对比掌握) 业务7解析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 该专用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0÷72×2×6=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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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提折旧=10-9.5=0.5(万元) 综上,纳税调减60-10=50(万元)
备注:允许会计上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正常核算,在填写《年度申报表》时,纳税调减50万元。 【点评】此问考核的知识点是加速折旧的涉税处理。注意3点:
1.折旧的起止点:固定资产——当月进,下月提;当月出,当月照提。无形资产——当月进,当月提,当月出,当月不提。考生务必掌握,此考点百考不厌。
2.此业务企业计提折旧错误,少提折旧0.5万元,属于错帐,所以会影响会计利润。考生切不可认为是税会差异,而不去调整会计利润,如果这样,则满盘皆输。
3.双倍余额递减法,开始几年并不考虑残值,只有到最后2年才考虑残值问题。题目中告知的残值率是干扰项,这点特别易错,提请考生注意。 业务8解析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应抵免企业所得税30万元。
【点评】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购入当年应纳税额,是少有的税额式减免,也是常考内容。注意:抵的是应纳税额,而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9解析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境外股息收入差额补税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0万元境外股息。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00÷(1-20%)=375(万元) 抵免限额=375×25%=93.75(万元)
已纳税额75万元,抵免75万元,补缴18.75万元。 2.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简表) 行次 类别 1 2 3 4 5 6 7 利润总额计算 8 9 10 11 12 13 14 15 17 18 项 目 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 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 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金 额 6212 4620 564.3181 360 340.5 300 350 377.1819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800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300 三、利润总额(10+11-12)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877.1819 300 303.6782 75 16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 70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第32页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应纳税额计算 30 31 32 33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 735.8601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 税率(25%) 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七、应纳税额(25-26-27)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 …… 550 10 175.8601 43.965 30 13.965 93.75 75 32.715 10 22.715
纳税调整增加额=88.94(业务3)+(94.7382+100)(业务4)+20(业务6)=303.6782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20(业务3)+5(业务6)+50(业务7)=75万元;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20(业务3)+50(业务9)=70万元; 【点评】
①1栏营业收入:6212万元=企业自行确认的6000万+业务1委托代销确认收入200万+业务2出租厂房收入12万
②2栏营业成本:4620万元=企业自行确认的4500万+业务1委托代销成本120万 ③3栏税金及附加:564.3181万元=企业自行确认的525万+业务1消费税30万+业务1城建教育费附加6.4万+业务2城建教育费附加0.132万+业务2补缴房产税2.76万+业务2补缴印花税0.0261万
④5栏管理费用:340.5万元=企业自行确认的340万+业务7研发设备折旧差错调整0.5万 ⑤15栏纳税调整增加额:303.6782万元=业务3业务招待费调增88.94万+业务6工资福利费调整20万+业务4赞助支出不得抵扣100万+业务4捐赠调增94.7382万
⑥16栏纳税调整减少额:75万元=业务3上年广宣费留抵20万+业务6上年留抵的职工教育经费5万+业务7税法和会计折旧差异调整50万
⑦17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业务9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投资受益免税50+业务3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0
⑧20栏所得减免:500万元=业务5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⑨27栏抵免所得税额:30万元=业务8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300万的10% ⑩29栏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93.75万元=境外税前所得3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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