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 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基础建设,有效防范伤亡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工作,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谁分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做好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要求。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条 为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各级各类人员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并有权制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第五条 当发生安全事故及险性事故时,各级各部门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迅速救助和妥善处理,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必须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真实情况;在事故原因没有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前,不得恢复生产。
第六条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各部门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与之相关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 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八条 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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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
第九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 员:综合办公室、后勤部、财务部、营销采购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管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兼任。
第十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政府和集团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应急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三)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清洁生产工作。
(四)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措施、计划;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责任管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复以及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职业病事故、应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公司各部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讨论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协助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六)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及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
(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保和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组织做好其它有关安全环保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公司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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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目标。
(五)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六)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负责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分管安全副总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八)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对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做出承诺,制订、批准、发布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十一)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批准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 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具有执行总经理相同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 对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做出承诺,制定、批准、发布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三) 支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协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日常安全生产列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重伤、死亡事故的抢救工作;主持对公司内部重伤、死亡、重大未遂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责成有关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六)组织起草和审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及其他涉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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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督促开展公司安全大检查,指导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八)组织审查和决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奖惩事项。
(九)督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措施标准,并督促贯彻执行。
(十)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检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
(十二)督促开展“三同时”工作,保证新、改、扩建、大修和土建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三)督促危废合规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 其他部门(综合办、后勤、财务、营销采购、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监督检查所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生产部长负责组织制订、修订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指导生产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四)财务总监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需要的经费,将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措施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保证资金来源,监督合理使用,保证及时支付和结算;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费用。
第四章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要求,指导监督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提议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为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相应措施。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标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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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四)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五)负责组织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向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监督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发停产通知单,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情况紧急的,要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六)负责公司级危险源的建档,监督、指导公司级危险源所在企业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七)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各单位做好重伤及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事故、事件汇总统计,建立档案。负责各单位的工伤申报。监督、指导各单位工伤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病伤员工的复工、退休、退职等事宜。
(八)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总部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运行;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效果。督促各单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九)组织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三违”行为。
(十)负责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对管理状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各用工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十一)负责公司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保、更换、点检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应急维稳工作;负责预防邪教组织工作;组织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十三)负责公司各项指示牌、安全标识牌、安全环保宣传标语的制作和管理。 (十四)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安全生产总结、考核、评比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
(十五)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负责协调和接待各环保主管单位业务往来。
(十六)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进行备案。
(十七)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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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新员工进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班组长培训、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等各类培训。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
(十八)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和复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十九)负责督促各部门对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各单位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逐步修订完善。督促各单位对其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督促做好设备维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制订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制订和完善变电站房的管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十)负责各项危险作业的审批、监督管理。
(二十一)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奖惩通知,执行奖惩决定。
(二十二)协调公司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往来。 第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组织传达、贯彻、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资料。
(一)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发生公司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三)负责员工的招聘和新进员工的个人信息简历登记情况,负责与经培训合格的员工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四)审核员工岗位要求时,要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内容。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和奖励的重要内容;把安全作业列为员工定级、升级的重要内容。
(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时,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教育培训的职责和具体内容。妥善办理劳务派遣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公司做好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健康资料进行备案。
(十)指导、督促各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七)负责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分配和人才储备。
(八)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时间和休假权利。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定期检查各单位劳动力分配情况,对职员与岗位不符合的员工督促部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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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归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妥善保存档案资料,保证职业健康档案随员工调动(包括岗位、部门调动)时,一并调动。
(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岗前、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签订劳动合同和其它用工协议时,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如实告知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第十七条 后勤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食材采购质量安全工作,做到定期检查。
(二)负责公司车队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车辆年检、驾驶人员年审、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好出车任务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总台帐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特检院、技术监督局等特种设备归口管理单位的联络工作;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的首次注册和定期年审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门卫管理。进出车辆及来访人员登记。
(五)负责地磅安全称量和开票记录,并对过往车辆上磅安全引导和逃重检查。 (六)负责厂区房屋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保障生产可持续进行。 第十八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等费用编入预算,并监督合理使用。
(二)建立健全专门的安全生产财务科目,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生产预算,做好费用使用情况统计。监督各部门做好费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与人事招聘接轨,结合综合办公室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为达到定员标准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第十九条 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安环部等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安环人员所提及的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监管人员检查出的各项隐患认真对照整改清单按时一一整改。
(二)参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生产论证和重大工艺技术可行性和工艺技术方案关于安全生产的审查,减少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三)在组织编制审查科研、生产、技术改造等中长期、短期计划时,将安全生产措施纳入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组织工艺审查时,同时对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安全生产论证和重大工艺技术可行性和工艺技术方案进行安全生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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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申报科研投资项目时,同时启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设计开发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设计开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定期对厂房、建筑物进行质量鉴定。
(八)负责督促电工组做好变、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对接地及防雷设施定期检测,认真记录,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
(九)对电工、空压站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会同安环部、综合办公室定期做好安全考核和复审工作。
(十)负责协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监测工作。督促各车间做好作业环境问题的整改。 (十一)组织制订和执行节、假日设备动力系统的检修和临时检修工作安全措施,按规定做好记录。
(十二)归口各种仪器、仪表、专用吊索具的管理。对各种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测计量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督促各车间对各类吊索具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十三)负责督促各产废车间做好能源管理,会同安环部做好危废存放、转运处置工作,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协调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检测和上报工作。归口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十四)在实施新、改、扩建、大修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施工行为,告知施工单位本公司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土建拆除、建维修时,采取预防性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施工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营销采购(原料、辅料、设备、五金、食材)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采购的各类物资,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入库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向有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索取质量保证材料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向使用单位传递。
(三)负责审查物资供应商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供应商整改事故隐患。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置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负责督促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的处理;组织防暑降温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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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 生产部各车间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生产部长、车间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组织本部门(含单位、部门、科室、小组等)员工学习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任务,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规范本部门员工安全作业,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编制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并执行,制订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现场及设备符合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严格要求员工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进行作业;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特别做好新进员工三级教育、换岗和复工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有禁忌症或已发生职业危害损伤的员工,进行妥善安排处理。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五)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等“三违”现象,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帮助他人不被伤害的“四不伤害”活动。陪同领导及客户参观时,要提醒参观者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六)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会议,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研究部署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定期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检查和评估,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七)负责设备设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逐步修订完善。将通风、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治和环保设施纳入正常的设备管理范围。
(八)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工艺装备,安全装置以及工、夹、吊、模具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整改,本单位没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在易燃易爆场所明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制订严格的防范措施。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事故(或事故苗头、违纪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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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的责任班组或个人实施奖惩。
(十一)发生事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组织本部门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 岗位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领导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精益安全工位建设,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及时传达并组织员工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作业指导书、规定、指示、决定。
(三)负责对新到班组人员及换岗、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召开班前班后会,在布置、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布置、总结安全工作。
(四)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制止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四不伤害”。陪同领导及客户参观时,要提醒参观者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五)按规定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并记录,定期对本班组内使用的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本班组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其它责任事故。
(六)负责班组现场管理、定置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七)及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针对本班组安全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领导本班组搞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严格劳保用品穿戴,保证防护设施正确运行,有效防治职业病。
(九)发生伤亡事故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安环部的指导,协助本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标准、规章制度等,并检查督促执行。负责对班组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本车间、岗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根据设备工艺实际状况修订、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本车间、岗位的各类危险源进行分析、辨识、检查和有效控制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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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检查,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现场处置方案。
(五)做好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八)做好本公司领导的安全工作参谋,深入现场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九)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上传下达。
(十)组织本单位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十一)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督促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督促到生产现场参观和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客户按规定佩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组织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按公司统一要求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更新职业健康档案。
(十三)负责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管理,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检查各部门对职工的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新员工进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班组长培训、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等各类培训,妥善保存培训记录。
(十四)负责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向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监督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情况紧急的,要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十五)负责各类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原始记录和安全工作台帐、档案。 第二十四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督促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对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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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岗位安全教育。
(二)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三)检查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四)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操作方法,提出班组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建议。
(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协助事故调查,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六)对作业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回检查,发现员工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保险装置等安全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在整改措施未完成前,协助班组长和部门领导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班组安全看板等记录。 第二十五条 岗位操作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做到“四不伤害”,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得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三)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服从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的岗位调整。 (四)作业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按精益安全工位要求进行点检,并填写点检记录。作业中经常检查本人操作设备及相关的安全设施的运转状态,严格按设备维护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所操作的设备安全正常运转。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如实地向班长和相关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和调查。
(六)加强本岗位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两人以上同时操作时,必须听从领导指定的专人统一指挥。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建议。
(八)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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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老员工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传、帮、带。师傅对所带徒弟的安全负责。
(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严格遵守公司消防等安全制度,必须在规定场所内吸烟,不得吸游烟。
(十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及行人安全。
第七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同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或个人应按照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 对履行职责情况,参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定》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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