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标准化建设要求
1、项目部机构设置
项目部机构设置应设综合管理、工程技术、质检、合同计划、安全环保、工地实验室、物资设备和财务等职能部门。
2、项目部建设
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靠近工程项目现场的中间位置,满足安全、环保、水保的要求,交通、通信便利水电设施齐全。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确定建设方案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业主后方可实施。
2.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3)避开取、弃土场地,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4)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临时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其中锅炉房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远离易燃物品,设在下风口,烟囱上安装防火帽。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临时库房距其他施工设施和人员住房应在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之外。
(5)项目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项目部要做好消防措施,设置消防池,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40m²应设置一个灭火器,悬挂于门口外墙上。
2.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通信畅通,交通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4)选址禁止占用互通区、服务区永久用地范围。
2.3、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1)生活区域应与办公区域分隔开来。项目部办公室人均面积不小于7m²,会议室不少于80m²,档案资料室不小于40m²,生活用房人均面积不小于7m²,餐厅面积不小于40m²,厨房不小于20m²,实验室不小于310m²,一线工人业余学校面积不小于50m²。
(2)采用拼装式活动房的,搭建不超过两层,每组最多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距离不小于8m,栋与栋之间距离不小于4m,屋顶排水通畅。周围有排水沟(硬化),保证不积水。
(3)驻地院内未硬化地面应全部绿化,绿化面积不少于15%,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等要求,屋顶宜采用“人字型”双面排水。
2.4、污水及垃圾处理
1、污水处理
(1)污水排放方案需进行规划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项目经理部房屋周围设置贯通的排水沟,污水及雨水集中收集后汇入多级沉淀池进行处理,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标准后排放。
(3)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2、垃圾处理
(1)在生活区和办公生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集中存放。
(2)垃圾处理池一般采用砖砌结构,容积不得小于4m×3m×1.5m,定期通知环卫部门处置垃圾。
2.5、标识标牌
1、项目部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告示牌、驻地平面示意图、施工现场布置图、廉政监督牌,并公开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工程告示牌、施工现场布置图、廉政监督牌等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告示牌应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工程告示牌应设置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外。
(2)驻地和施工现场的布置图应采用计算机绘制。
(3)廉政监督牌应公开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和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悬挂部门职责和人员职责,以及相关的检查和奖惩制度图表,具体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项目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管理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环保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示意图、晴雨表等。
(2)项目经理室应悬挂施工总体进度形象图、实际对比图、项目经理职责等。
(3)技术质量部门应悬挂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框架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等。
(4)合同计划部门应悬挂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图等。
(5)物资设备部门应悬挂材料物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
(6)安全环保部门应悬挂安全保证体系图、安全危险源分布图等。
(7)质检部应悬挂质量检验程序框图等。
(8)实验室办公室应悬挂工地实验室组织与管理机构图、人员配置图、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管理制度等。
3、宣传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部院内应砌旗柱台,设立旗杆,悬挂国旗,也可悬挂公司旗帜,国旗旗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
(2)项目部院内应设置玻璃箱式宣传栏,架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宣传栏内内容包括企业、项目简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人维权须知、工地剪影、大事记、报刊等。
(3)合同段起讫点或工程项目与邻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区的醒目位置可设钢结构彩门。
3、工地实验室
工地实验室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原则设立,工地实验室应通过项目业主组织的能力考核,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办理备案后,才能用于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实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10m2。
(1)工地实验室授权负责人办公室不小于10m2,检测人员办公室不小于5m2/人,资料、留样室均不小于20m2。
(2)力学室不小于35m2,水泥混凝土室、标养室均不小于25m2,现场检测室、土工室、水泥室均不小于20m2,集料室、化学分析室均不小于15m2;未列出的其他功能室一般按面积不小于20m2设置。
(3)实验室应满足坚固、封闭、安全的要求,并具备2.4m以上的净空;室内通风、采光好。
(4)实验室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工作平台;各功能区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避免
开展实验室时相互干扰。
(5)各功能区应设置自来水水池,水泥混凝土室地面应设置水槽;标养室应设置试件养护架,地面应设置环形水槽。
4、拌合站建设
我公司要求所有用于桥梁、通道涵洞等永久工程所采用水泥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本工程将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
4.1、拌和站建设
(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0m²。拌和站场区设计应综合考虑,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堆放区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站内场地应设置不小于15cm后碎石垫层或选用厚度不小于30cm的5%石灰改善土垫层,采用不小于10cm厚的C20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站内行车道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面层硬化。
(2)堆料仓地面应设不小于4%的单向排水坡,不得积水,仓外应设置排水沟或盲沟以满足排水设计要求。料仓之间应采用砌墙体隔开,墙厚50cm,高度不小于2m。料仓应设置防雨棚,防雨棚应考虑雨雪和强风的影响,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防雨棚下部应采用钢结构,棚顶采用彩钢板(厚不小于7mm),棚高不小于7.5m,棚下四周有围护,遮挡雨雪。
(3)散装水泥、粉煤灰应使用储存罐储存,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应分罐保存,严禁混装。散装水泥、掺合料储存罐应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并应设置缆风绳。
(4)集料应按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严禁混堆或交叉堆放,含泥量超过规范要求或C40及其以上水泥混凝土用的砂石料应在集料仓前进行清洗,进场后集料应按规定标识其质量检验状态。
(5)液态外加剂、粉状外加剂应设置库房储存,下铺设木板,使外加剂储存离地不小于30cm,离四周墙体不小于30cm。受潮、过期、变质的水泥、掺合料、外加剂不得随意丢弃,应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2、设备配置
拌和设备应采用质量法自动计量,且配备计算机控制及打印功能。集料仓之间应安装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严禁串料。搅拌主机为封闭式强制型,单机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20m³/h。搅拌机料仓及配料斗上方需搭设防雨棚,配料斗棚高度以满足装载机作业为宜,防雨棚应采用钢结构,棚顶采用彩钢板(厚不小于7mm)。
4.3、拌和站标识标牌
(1)大门采用门式结构,尺寸为5×6m(净高×净宽),框架断面尺寸0.8×0.6m。门头标明“宣城市创业路(柏枧山路-青弋江南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拌和站”。
(2)拌和站单独设置时应有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框图及生产工艺流程牌、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危险源发布牌)、消防保卫牌和文明施工牌。
(3)每一个水泥罐罐体应绘制“宣城市创业路(柏枧山路-青弋江南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以及施工单位简称,两者竖向平行绘制,字体醒目,便于识别。
(4)拌和机控制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配合比标识牌。
(5)各种原材料存放处应设置质量状态标识牌,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检验批次等。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各设备均应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及相应的禁止牌和警告牌。
5、钢筋加工场建设
每个合同段讲设置大型钢筋加工场,采用钢筋集中加工、集中配送方式。
5.1、场地建设
(1)钢筋加工场面积一般不小于1500㎡。
(2)钢筋加工场内应进行区域划分,设立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分区转序清晰。
(3)钢筋加工场内应设一条不小于4.5m宽的通道。棚内场地应碾压密实,采用不小于10c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场区内道路的基础应碾压密实,设置不小于20cm厚的碎石或石灰改善土,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路面。
(4)钢筋加工场应设立固定或移动式钢筋棚,使钢筋加工无露天作业,钢筋棚下部采用钢结构,棚顶应采用钢板(厚度不小于7mm),满足抗风、防雨的要求。高度应满足加工设备操作空间,一般不小于7m。
(5)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必须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地面做硬化处理,并垫
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受酸、盐、油类物质侵蚀。
(6)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应按不同品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放,设立识别标识。
5.2、人员、设备配置
(1)钢筋加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钢筋吊移宜采用龙门吊等专用设备,设备应证照齐全、检验合格。
(3)场内宜配备钢筋弯曲机和钢筋弯箍机,对所有型号钢筋进行集中加工。
5.3、标识标牌
(1)场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组织机构框图及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和文明施工牌。
(2)加工场内各功能区应设置明显的分区标识标牌。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
(3)场内各功能区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措施;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识、警告标识。
(4)每台设备均需设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印有“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触电”禁止牌或警告牌各一块。
(5)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识,旁边有“危险作业,请勿靠近”、“禁止暴晒”禁止牌各一块。
5.4、其他要求
(1)场内应设置照明(含应急照明)设施,照明电路与工作用电电路分开。电路铺设应科学、合理,严禁乱拉、随地放置。
(2)各类气瓶宜设置单独存放区或存放于危险品库中,存放区应设置于阴凉通风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间距应大于10m。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及废料应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6、预制梁场建设
6.1、预制梁场
(1)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m²;
(2)预制场内路面应做硬化处理,主要运输道路应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硬化,基础不好的道路应增设碎石掺石屑垫层。场内不允许积水。
(3)预制梁台座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基底应采用C20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台座采用C30水泥混凝土,高度不低于25cm,宽度与预制梁底板同宽台座
两侧上角包角钢,角钢规格4×4×0.5cm,角钢与混凝土面齐平。台座两端即距端头2.0m范围内,应将基础和混凝土台座进行加固处理,以满足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台座承载力要求。底模宜采用通常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6mm,不允许采用混凝土底模,应采用不锈钢底模。
(4)预制台座、存梁台座横向间距应大于两倍模板宽度,纵向间距一般以7m为宜,台座施工与主便道间距不宜小于5m;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预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应根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等来确定。
(5)预制场内设置自动喷淋养护设备,混凝土采用喷淋养生,顶板采用土工布覆盖,保证除底板地面外各部位均处于养护范围内。
(6)预制梁场应设置梁板检测台,每片预制梁板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方可移至存梁区。
6.2、存梁区管理
(1)梁、板存放时,其支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支点处应采用垫木和其他适宜的材料进行支承,不得将构件直接支承在坚硬的存放台座上。
(2)梁、板构件应按其安装先后顺序编号存放。预应力混凝土梁、板存放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3)当构件多层叠放时,层与层之间应以垫木隔开,空心板叠放不得多于3层,小箱梁不得多于2层,T梁不得叠层堆放,T梁两侧翼缘下应设置钢支撑。
6.3、标识标牌
(1)在进入预制梁场路口醒目位置设置指路牌1块,场内相应位置应设置预制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分预制、张拉、压浆)、质量检验标识牌(分预制、钢筋、张拉)、安全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张拉机具等)、消防保卫牌和文明施工牌。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公示牌。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识;龙门吊安装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驾驶员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随机挂设。
(3)梁板构件预制完成后,应及时对其喷涂统一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部位名称、梁体编号、预制时间、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名称。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存放场地及库房建设,实现集中存放、保管、领用,确保不受潮、不损坏、不失窃。
(1)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运输。
(2)材料存放场应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杂物等,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3)用于实体工程的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
(4)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类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并挂牌标识。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并垫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酸、盐、油类等物堆放一起。
(5)钢筋场内需设置不小于3×12m的废料堆放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筋废料统一堆放处理。
(6)各库房门口应设置分区标识牌,值班人员公示牌;各种材料库房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识;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识;消防器材放置处应设置提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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