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理标准问题是个亘古常新的话题真理标准是哲学认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真理标准是区分真理与谬误的准绳,在认识领域,要判断一种认识是真理还是谬误,只能通过真理标准来进行判断。古今中外,很多哲学家都探讨过真理标准问题。先秦时期的庄子、墨子、韩非子和汉代的王充等都曾明确探讨过真理标准问题。庄子对真理标准作了不可知论的论证,虽然庄子否认了有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但他看到了人的认识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局限的,就这一点来说,庄子是深刻的。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墨子认为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标准是“三表法”。在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问题上,韩非提出了“参验”的思想,把名实是否相符作为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标准,提出要“言会众端”,主张用“功用”,即用行来验证知,以实际功效作为判断认识与否的标准。在认识论上,王充反对“生而知之”和“神而知之”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王充把“效验”范畴作为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
在中国哲学史上,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可以归结为知和行的关系问题。“知”指认识,“行”指个人的道德行为和日常生活、行动的范围。孟子和荀子的人性论都把认识的最终目的归结为获得道德上的善,把道德实践归结为认识论问题,因此,在一般意义上来说,“行”主要指道德实践,不能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行”
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实践。
虽然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都比较深入的探讨过真理标准问题,但在真理
标准问题上,可以归结为唯心主义先验论和朴素唯物论,并没有科学解决知和行的关系问题。到了近代,孙中山第一次把知行问题当作纯粹的认识论问题来加以探讨,摆脱了将认识论和道德实践联系起来的理论,这在中国认识论发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真正将知行问题进行科学总结的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在《实践论》中毛泽东详细地论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科学解决了知和行的关系问题。当代中国,邓小平发起的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启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解放思想的伟大历程。
中国哲学大多从对人性的思考或从道德哲学的角度引出认识论问题,与中国哲学不同,西方哲学则从本体论引出认识论问题。
西方哲学家们在探讨真理标准时体现了经验论和唯理论两种倾向。 二、认识论上错误的真理标准
在认识论上,经验标准、实用标准、权威标准都是错误的真理标准。在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问题上,经验论者通常喜欢把个人经验作为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标准。经验主义在认识论上是一种典型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观点,经验思维是一种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的思维模式,在经验上保持同前人一致,在认识上完全没有任何风险,不用承担创新所带来的责任,在很多经验主义者那里,遇到新事物、新情况的时候,总是想要从过去的经验中寻找可供参考的答案,是一种典型的保守主义。经验思维的实质是恐惧变化,不喜欢变革,在行动上、言论上缺乏探索和创新的精神。因此,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中必将缺乏创新意识,缺乏创新意识就会导致思
想上的懈怠和懒惰,这种不接受变化,固步自封的思想必然导致认识上的缺陷,不可能洞察事物的本质获得真理。
在检验认识真理性标准的问题上,有一种观点坚持认为有用就是真理。这种真理标准只强调认识过程中的价值判断,而忽视了真理判断,任何一种价值判断是否正确,必须有真理判断的指导,价值判断是立足于满足判断主体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的判断过程,在价值判断的过程中,判断主体总是思考客体对自己有没有用、有没有好处、值不值得采纳,核心是强调主体的需求,客体满足主体的程度越高,其价值就越大。
在真理标准问题上,还有一种错误的真理标准,认为权威的观点是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标准。在西方,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总是被人们奉为权威,在中国,人们把孔子尊为至圣,甚至把孔子的思想和言论作为判断认识是非真伪的标准。很多时候,人们在论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时,往往喜欢引用某个权威的观点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如果把权威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念,那么独立思想的权利便被剥夺或主动放弃了,这必将导致认识上的无知和盲从。在认识过程中,要敢于挑战权威,这样才能获得真理,盲目崇拜权威会导致认识上的偏差和思想上的迷信。不能对很多习以为常的事物信以为真,我们需要重新去审视那些被大家广泛接受及大家坚持和信奉很久的信念,或是那些最受尊敬的权威所支持的信念。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以经验、实用或者以某种权威的观点作为认识真理性的标准,都背离了正确的真理标准。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谈到“人的思维是
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判断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以实践作为标准,检验人的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只能是实践。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人的认识来源于实践,正确的理论、真理性地认识来自实践,并且最终要能指导实践,为现实服务。实践既是认识的来源,又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客观物质世界是指纳入人的实践范围的客观世界,是与人的具体的、历史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联系起来的世界,是人在活动中创造的世界,并不是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世界。实践既不单独是主体的,也不单独是客体的,而是主客体结合在一起的。
任何实践活动都体现了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真理尺度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价值尺度反映了满足实践主体需要的目标,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客体对主体价值的大小是以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程度来定。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由实践的特点和真理的本质决定的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判断认识正确与否,不能用理论或者客观事物来进行判断,而必须依据社会实践来进行,不能用一种主观认识去判断另一种认识正确与否,判断认识是否正确,在理论范围内解决不了,只有通过社会实践。
四、确立真理标准的当代价值
邓小平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解放思想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当代中国人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引发了中国社会各方面的深刻变革,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解放思想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要求,从错误思想、僵化思想和保守思想中解放出来,使思想和现实一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破除了个人崇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及社会主义的本质有了正确的认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摒弃了照抄照搬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经济建设为中心。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僵化思想,在思想领域提倡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就是要将人的认识从错误思想中解放出来,解放思想的前提是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要求主观符合客观。解放思想就要敢于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打破思维定势,这些会妨碍主体对新事物的敏锐反应。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打破了长期以来的个人崇拜、教条主义对党的束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要避免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及盲目崇拜权威的错误,同时也要反对偶化保守,僵化保守意味着不喜欢变革,不喜欢进行新的实践,总是习惯于固有的思维模式、固有的生活习惯,墨守陈规。在历史观上儒家坚持保守主义的观点,主张向后看,坚持复古倒退的历史观,与此相反,法家认为每一个时代要发生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每一个时代发生变化的原因只能从这个时代中去寻找,在
这点上法家是革命的。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当代中国人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使中国人在思维方式上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僵化保守转向开放,从墨守陈规转向求实创新,从不喜欢变革、恐惧变革转向不断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历史进程复杂化的当今世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力依然是改革开放和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思想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没有实事求是,就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而这个实事求是的前提就是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对中国国情的正确认识。解放思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解放思想不仅仅是为了思想的解放,而是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虽然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在整个世界上,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它的优势还不可能充分体现出来。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不断受到其他国家的挑战,一些国家试图改变中国的方向,试图把它们的意识形态强加给中国,因此就需要避免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反对认识论领域中的多元思想观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思想、凝聚共识,应对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就是为了应对西方价值观的冲击,避免在思想领域陷入混乱,也是统一思想并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的客观需要。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使自由、民主、平等、法治这些反映社会主义意
识形态的观念更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大把这些价值观写进了十八大报告,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三个倡导,分别体现了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及个人道德层面的价值目标,实现了国家的政治理想、社会导向及个人行为准则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不仅仅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而且使自由、民主、平等、法治这些反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理念更深入人心,同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实践在继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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