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已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措施费 万元,现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该费用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挪用或挤占。
2、按项目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只用于本项目,不用于其他项目。
3、同意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可使用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治理安全事故隐。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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