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的译文看张培基的翻译理念
作者:陈振云
来源:《时代文学·下半月》2010年第10期
一、引言
张培基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翻译家,他的散文翻译忠实、凝炼,在力求选词得当、语句自然流畅的同时又不拘泥于计较词句上的得失,而是把语篇神韵摆在第一位,追求既能完美地表达原文信息、原文功能、又能译出原文的风格与韵味,充分体现了他毕生追求的“忠实、通顺”的翻译理念。他在《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中的译作涵盖了五四运动以来相当一部分优秀的散文作品,不仅为中国学者深入研究翻译理论与技巧提供了典型实例文章,而且为外国学者研究中国五四以来知识分子的思想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二、张培基“忠实通顺”的翻译理念及异曲同工的国外翻译理论
张培基先生提出可用“忠实、通顺”四个字作为翻译标准。忠实不但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通顺指译文语言必须通顺易懂、流畅地道。如果不考虑表达是否通顺,只注重内容的忠实,常会导致译文失去原作风采甚至使读者看不懂;另一方面,如果牺牲内容而追求表达方式的华丽,则无法传达原文信息。二者都不能说是完美的翻译。在不能兼而有之的情况下,译者应首先照顾忠实的要求。
国内外持这种观点的大有人在,例如,德国翻译的“科学论”者赖斯在与弗米尔合作的《翻译理论基本原理》一书中也同样强调译文与原文“意图”的一致性(即“忠实”)。 法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安帕罗·于塔多·阿尔比也提出:忠实的目标自然应该是翻译主体的意义。他认为“在重新表达中的确存在着一定的自由度,但是要想忠实于意义,译者也必须服从重新表达这一层面所必须服从的某些限制,因为它只能使用那些可以清楚正确的为目的语读者表达同样意义的手段在”。
但是忠实是不容易做到的,对此,功能派的奠基性理论——翻译目的论的创立者弗米尔提出了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他强调从功能的动态性对等来解释翻译:翻译不是一种语言的词句到另一种语言的解码,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行为方式:译者将原语文本的信息在新的、改变了功能、文化、语言的条件下复制,同时尽可能地保留原语的形式。所以,翻译只可能尽量忠实准确地用译文形式把原作的思想内容、风格、神韵等再现出来,尽可能使译文读者的感受和反应与原文读者的感受和反应基本一致。
三、“忠实、通顺”理念在译文中的具体体现
如上所述,要达到“忠实”的翻译标准是不容易的,那么,我们就以张培基《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中的《我喜欢》和《背影》的译文为例,分析一下张培基先生是如何尽可能做到“忠实、通顺”,形成他科学、一丝不苟的译风的。
(1)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译文:
I love the winter sun spreading out behind the morning haze. I love the pervading calm and peace of the moment as well as the light and warmth quietly brought by the sun.
译文中我们看到译者有所增益,“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的译文中增加了pervading(遍布的)和of the moment(当时),原文中并没有这两个词,但是,通读全段,我们就会发现作者所欣赏是“冬天的阳光在迷雾中展开”的那一刻的“宁静淡远”,而“展开”便使得这种“宁静淡远”蔓延开来,所以加了这两个词语在形式上仿佛不忠实,而在意义上恰恰是“忠实”的,而且加的词语使得译文读起来更加流畅,充满意韵之美;同样的,“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一句译文中也增补了原文没有的“brought by the sun”,与前面相契合,相得益彰。
(2)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译文:
I love to saunter in the spring breeze on a narrow mountain path bedecked with strawberries growing graciously like delicate red lanterns. I love to look up at treetops to watch tiny buds with their tender yellowish green tinged with an artless pink.
在这一段中,我们发现第一句话的三个分句在译文中被合并成了一句话,因而更加凝炼、流畅,而第二句中的tinged with an artless pink更是译的极妙,tinge本身有“给……染色”之意,增加了译文的动态之美,而artless不仅有“天真”的意思,还有“不矫揉造作、自然”的含义,仅从这半句就能看出译者深厚的中英文语言功底,译文忠实地反映了原文作者在描述此处时小女孩般的俏皮可爱,做到了不仅意思忠实,而且思想内容、风格、神韵亦忠实。
(3)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译文:
I love to read letters. I love to hear from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Their naive and simple sentences make me recall tearfully my old home in the south -- a small town aflame with the red flowers of flame trees. I’ll never forget how one summer a tree leaf sent by my husband from a remote high mountain made me feel at once happy and refreshes on the sultry day.
“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被译成“a small town aflame with the red flowers of flame trees”,稍显啰嗦,正如译者在注释中所说,也可以译成“a small town bright with red flowers”,但是若如此,凤凰花便无从体现,而bright也不如aflame来得酣畅。因此,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忠实与通顺不能兼而有之的情况下,译者
首先照顾了忠实的要求。这一段的后半部分,在原文中用到了最高级,可在译文中却没有体现,而且,原文的两句被合译成了一句,是否是为了“通顺”,译者舍弃了“忠实”呢?不是的,这种“意合”正是“忠实”的又一体现,原文中的“最不能忘记”要表达的深层语义恰好是译文中的“永不会忘记”—— I’ll never forget;而“最高的山”表达的是两人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心很近,并不是要说那座山有多高,所以译成a remote high mountain极为贴切。
下面,我们再来看《背影》中的一些译文。《背影》的译文常被人拿来与其他译者的译文进行比较,颇多异议,在此我们分析一下,是否张培基先生违背了他“忠实、通顺”的原则了呢?
(4)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
译文1:
I spent the first day in Nanjing strolling about with some friends at their invitation. I was ferrying across the Yangtse River to Pukou the next morning and thence taking a train for Beijing on the agternoon of the same day.
译文2:
A friend kept me in Nanjing for a day to see the sights, and the next morning I was to cross the Yangtse to Pukou to take the afternoon train to the north.
(译文1为张培基先生的,译文2取自魏志成的《汉英比较翻译教程》,下同)
单从译文的简洁、流畅上方面看,译文2 显然更胜一筹,这也是张译为人所诟病的原因之一。但是,张培基先生的翻译理念是“忠实”优于“通顺”,而原文恰也如译文一般,看似在记流水账,实则于平淡中铺垫后来的压抑的对父亲的眷恋之情。仅从这一句译文本身看,张培基的译文似乎不够地道,但是“忠实”的意义单位不是分割开的一个个句子,而是整个语篇,这一点张培基先生无疑做到了,他的译文忠实再现了原文的神韵。
(4) 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
译文1:
,… on which I spread the black sheepskin coat he had made me.
译文2:
I spread on the seat the brownish-fur-lined overcoat father had got tailor made for me.
同样,张译又是显得啰嗦,但却非常忠实于原文。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紫毛大衣
到底是怎样的一件衣服。朱自清在《买书》(《朱自清全集》卷四)一文中说,“只好硬了心肠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一件紫毛(猫皮)水獭领大氅亲手拿着,走到后门一家当铺里去,说当十四元钱。”从此处我们可以看出,这件衣服并不是紫色的,既然是猫皮,又能被称为“紫毛”,用brownish就很合适,深棕褐色的猫毛在颜色上近乎于紫色,而这件衣服又不全是猫皮,还镶了水獭领,所以fur-lined更加确切地表达了意思,father had got tailor made for me又准确地译出了“他给我做的”,非常忠实地再现了原文的意思,而译文1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四、结语
翻译界普遍认为从汉语翻译到英语的工作由以英语为本族语的人来完成才能表达得地道,而张培基先生认为外国人在语言上的确有优越性,但外国人对中国的文化缺乏了解,同样也会译非所云;而英文功底好的中国人把中国的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也会翻译得很地道。事实也是如此,他在《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中的每一篇译文都是以整个语篇为翻译单位,尽可能地再现了原文的神韵。这些译作充分体现了张教授毕生对“忠实、通顺”的翻译理念的执着,以及他将中文之美、中华之文化传播于海外的良好愿望。
参考文献:
[1]魏志成.英汉比较翻译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杨建华.西方译学理论辑要[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
[3]张培基.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4]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修订本) [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
[5]朱乔森编著.朱自清全集(第四卷)[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础教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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