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材料管理制度
1. 材料申请
工地相关人员(材料员、施工员、项目经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至少提前一周申请,特殊材料、规格等提前二周向公司提出报领材料申请,填写《工程材料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或(打电话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如以电话向仓管人员申领材料,则由仓管人员填写《工程材料申领单》,写明工地、日期、申报人,对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备案。
2. 材料申购
1、仓管人员收到《工程材料申领单》后,结合库存状况,填写申请购买材料数量清单,交材料采购员进行市场询价,采购材料应遵循优质价廉,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处” 的原则,购回的材料应物美价廉。
2、采购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坚持做到就近采购,择优采购,切实保证材料质量,严格对进货质量把关,严禁假冒商品进入工。
3、采购员七日内及时采购回所需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并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并对其所采购进的劣质材料所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审阅批示
询价完成后,报工地负责人和总经理审阅,经批准后由财务准备资金再行采购,原则上对较小(5000元以下)的单子报工地负责人审阅,决定实际购买材料数量。对(5000
元以上)的单子,报总经理审阅(或打电话审批),经批示后方可实行购买。材料必须由财务转账支付(特殊情况根据保管员与供货商协议执行),15天完善报账,冲账手续,严禁无故拖延报账时间。
4. 采购
1、采购员根据实际所需购买材料的数量,向材料供应商索要发票和货物清单,并确定送货时间、地点。购材料应有税务正式发票,(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需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付详细货物清单)票据背面注写用途及对方联系电话,票据上应有工地负责人和材料员及保管员的签字方可报销。(签名至少不少于二人)
2、入库单开具应当遵循财务规定,按照逐页,逐行开具。不得随意隔页、跨页、跨行、跨时间、如有作废,需保留原收据。
5. 送货
1、材料由供应商直接送至工地后,工地负责人及保管员核对验收、并在发票及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保管员开具入库单第二联交予供货商,(供货商凭保管员和开具的入库单与财务进行结算)第三联由保管员登记入账。
第一联留存由财务做账
6. 结算方式
1、严格财经纪律,做到经济手续齐全,报账及时,公私分明。每月月底前保管员将本月所有的材料清单和入库单及购材料原始发票单据由财务部门收回,进行分类结算入账。
2、保管员应认真核算预算量和实际用量的差额,核算预算价与实际价的差额,核查工地材料的用量及消耗,损耗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
3、 根据保管员与供货商签订的协议,财务应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7. 材料的退回
材料员应当对零星材料定期检查,督促整理归堆。 对材料的残次品进行返厂退回,对可重复使用的材料进行归堆存放。
8. 设备租赁及零工使用:
1、 工地上租赁的设备(如挖掘机、铲车等)必须由专人负责记时、记数。当日开具
收据,并由工地负责人和在场的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可结算,做到日租,日算,月结。
2、对于工地上的零散临时工人必须由专人负责记工,当天汇总后报工地负责人进行登
记。
9. 材料使用汇总
工程结束后,仓管人员对该工程用材情况进行汇总,对流失、损毁的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做一总结,交该工程负责人确认。
10. 处理
工程负责人对可重复使用材料及设备流失、毁损的原因作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处理。
11. 封档
工程完全结束,对上述所有资料归档、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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