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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4-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贸促务〔2008〕0341号

关于印发《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

管理办法》的通知

会内各部门、各分会:

《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管理办法》已经总会领导批准,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同时,请各分会转发各所属分支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1.《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管理办法》 2.《赴总会培训交流工作双向协议书》 3.《分会实习人员接收程序》

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分支机构干部交流追踪表》 5.《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分支机构干部交流鉴定表》

1

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管理办法

为了培养地方和行业贸促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帮助其熟悉贸促业务,加强总会与地方和行业贸促会的工作联系和交流,促进地方与行业贸促会的全面发展,发挥系统合力,经报会领导批准,可适当安排各级贸促机构的工作人员到总会交流,协助总会业务部门工作,学习掌握基础性的贸促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现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1.目的

力争通过干部交流,帮助分支机构培养一批中高级外语、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一支与贸促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提高分支机构的实力。

2.总会接收交流人员条件

(1)交流人员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分会的非领导干部和支会会领导以下的干部。

(2)交流人员应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熟悉贸促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交流人员应政治过硬,工作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3.程序

(1)拟派员到总会交流的分支机构,需向总会提交正式的

2

申请文件,说明派遣原因,并附交流人员的简历等相关文件。支会拟派员到总会交流的,须经所在分会向总会报送。

(2)接到分支机构报送后,由总会会务部负责对交流人员进行审核,并复函决定是否接收,交人事部备案。

(3)交流人员到总会后,应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本人鉴定,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详见分会实习人员接收程序) 4.交流人员工作时间

总会接收分支机构人员每年两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5.工作安排

(1)交流人员到总会后,由总会会务部负责接收,并协助安排到会内有关部室工作。

(2)业务部门接收交流人员后,应予安排实质性工作,切实提高其工作能力。

(3)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交流人员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及相应的后勤服务,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由信息部负责解决。

6.生活待遇

(1)交流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费等由原单位发放。

(2)交流期间,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总会负责,其他费用自理。

3

(3)交流期间,发生疾病及意外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

7.日常管理

(1)交流人员应遵守总会的规章制度,交流人员的日程考勤由所在部门的综合处负责。

(2)交流人员应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 (3)交流期满后,交流人员应按期离岗。 8.考核

交流人员期满后,由总会会务部会同会内有关部门对该人员的工作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抄报其所在单位。

附:《赴总会培训交流工作双向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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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总会培训交流工作双向协议书

甲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乙方(派员部门): 丙方(交流人员本人):

甲、乙、丙三方就有关工作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意接受丙方到中国贸促会 交流工作,工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丙方愿意接受甲方推荐的工作。

二、丙方应将其户口和人事关系留在乙方。

三、甲方推荐丙方从事 工作。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向丙方的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并提供以下待遇: 1.做好推荐、协调工作。 2.负责对丙方的日常管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费等由乙方负责。 2.保留丙方的人事和组织关系不变。 六、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岗位的安排或变动。

2.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所在业务部门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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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完成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单位和丙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另签定补充协议,经签字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签章) (负责人: 派员单位负责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分会实习人员接收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贸促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贸促系统内的干部交流工作,根据《中国贸促会系统干部培训交流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程序。

1. 总会于每年11月份以前,向系统内公布来年的干部交流培训计划。各分支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派员参加交流培训。

2. 拟派员到总会实习的分支机构,须向总会会务部提交正式的申请文件,说明派遣原因,拟前往业务部门,并附实习人员的简历等相关文件。支会派员到总会实习的,须征得所在分会同意,并附所在分会的书面意见。

3. 总会接到分支机构的申请后,与分支机构就实习人员的食宿、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沟通,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总会会务部协调会内相关业务部门,并上报会领导。

4. 分会来人实习的申请经会领导批准后,由总会会务部书面通知拟派员分支机构,并通报会内各有关部门。

5. 实习人员到总会前应认真填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分支机构干部交流鉴定表》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分支机构干部交流跟踪表》,并备齐有关材料。

6. 实习人员到总会后,由总会会务部负责接收,签订《赴总会培训交流工作双向协议书》。实习人员首先在会务部接受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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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了解会内各部门情况、办公程序和贸促系统现状。实习人员在工作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7. 分会实习人员到总会后,由会务部协助解决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等,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8. 培训期间,会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实习人员的工作学习等。除安排日常工作外,安排实习人员参与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分配具体任务,以切实提高其工作能力。

9. 会内其他业务部门接收实习人员后,负责解决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其工作学习,并分配具体工作,以提高体工作能力。

10. 工作期满后,所在业务部门应对实习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11. 实习期满后,总会会务部根据分会实习人员在会务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表现,对其工作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通报其所在分会。

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分支机构干部交流追踪表

姓 名:

派遣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贸促会会务部制

9

姓 名 出生年月 专职从事贸促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交流部门1 联系人 工 作 简 历 交 流 目 的 性 别 电 话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干部交流时间 交流部门2 联系电话 会务部分支机构干部工作安排

分支机构处 交流时间 岗位安排 参与工作 工作指导 负责人 10

工 作 鉴 定 处领导: 综合处 交流时间 岗位安排 参与工作 工 作 鉴 定 处领导: 工作指导 负责人 培训处 交流时间 岗位安排 参与工作 工 作 鉴 定 处领导: 工作指导 负责人 交 流

11

人 员 前 期 培 训 工 作 鉴 定 及 推 荐 意 见 部领导: 部(室)工作鉴定

工作交流处 工作时间 岗位安排 参与项目 工作指导负责人 12

工 作 鉴 定 处领导: 工作交流处 工作时间 岗位安排 参与项目 工 作 鉴 定 工作指导负责人 处领导:

交 流 部 室 工 作 13

鉴 定 部领导:

注:此表格为各级贸促机构推荐工作人员赴总会交流的重要文字依据,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文字叙述应简洁。表格不够可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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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分支机构干部交流鉴定表

姓 名:

派遣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15

中国贸促会会务部制

姓 名 出生年月 专职从事贸促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交流部门1 联系人 性 别 电 话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干部交流时间 交流部门2 联系电话 工 作 简 历 交 流 目 的 16

派 遣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交流人员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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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人员综合鉴定

18

注:此表格为各级贸促机构推荐工作人员赴总会交流的重要文字依据,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文字叙述应简洁。表格不够可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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