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s圆园19叶合作经济与科技曳公共/财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困境及对策□文/高恩凯(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山东·泰安)[提要]独生子女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历史发展特殊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计划生育的取消,这一特殊的群体也将面临一系列的困境。为此,实现以社区、机构为场所、国家补贴为主,家庭为辅的格局。老人在社区或入住机构实现养老服务,国家补贴直接到社区或机构,家庭提供少部分资金或生活照料,应对未来不断增多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挑战。关键词:独生子女;养老保障;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中图分类号:C979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9年5月24日一、时代遗留的问题在建国以来,为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减少婴儿死亡率,增长寿命。就为了减少人口过快增长,以及解决在当时物资和经济不发达年代劳动力过剩的一系列问题,在中共中央的建议和领导下,全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中国建国以后30年里,出生了人口6亿多,净增长4.3亿多人,采取了无奈的措施。在40多年的计划生育中,超过80%的独生子女已经步入社会,而父母也逐渐到达退休的年龄,步入老龄的门槛。据人口学家人口普查数据庭舞台上子女角色的“唯一承担者”。由于子女的唯一性,这就决定了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一个高风险家庭,具有天然的自身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缺陷,它具有其他组织难以替代的功能。代际互换理论提出,父母通过赡养将资源等注入自己的下一代作为交换条件得到将来对自己老年时期的养老保障,子女作为代际养老中起到长期收益和保障的作用,在这个理论之下是家庭之间互惠关系、代际间的抚养与赡养。当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或是死亡,只有进行再一次的“投资”,所以在会加大家庭的负担和巨大的心理打击。尤其是在独生子女20岁以后出现意外或是死亡的,父母年龄在40耀50岁之间,按照45岁生育能力极限来说再生育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也就是说,独生子女随年龄的增长,代际互换理论中通过子女获得养老的保障将不复存在,“投资”将完全“亏损”;其家庭养老抵御风险的可能性逐渐降低,在父母年龄增长到达无法自理生活的时候就会完全丧失家庭对养老的能力。相比于农村,城镇没有亲属嫡系错综复杂的关系,社会关系稳定性不足,一旦发生失独的情况,没有亲属提供帮助的前提下,独生子女父母只能通过配偶之间的相互照顾来解决养老问题。(二)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支持力的不断弱化。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加强,独生子女往往会选择更发达的城市进行工作,在父母需要照顾的时候很难能及时回到身边。而将父母带到自己的城市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情况并不高,他们也是拒绝这种行为,这关独生子女新的家庭成立后受家庭另一半和自己父母之间的关系很大,这就很难能做老人到在生活上有稳定的照料。即使独生子女能回到或者是可以照顾到老人,更多的是放弃工作或者是中断工作,这意味着经济收入会大大缩减,没有了经济收入,对父母养老的基础性的经济保障也就不存在了。这样作为独生子不会有兄弟姐妹共同承-177-推断:中国现有2.18亿独生子女。根据政策内容,绝大部分的独生子女的集中城镇中并且父母多为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在一方面推动了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北京市等大城市在成年人转向老龄化只用了5到10年的时间,这为我国老年保障提出巨大的挑战。第一代独生子女在逐步成为社会中坚力量,不仅仅需要面对2到4个老人的养老问题,更需要面对1到2个子女成长、教育的问题。在高速经济发展的今天,计划生育实施后的养老问题逐渐显露,独生子女对于父母的养老问题逐渐力不从心。养老保障中的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将不断减弱,经济提供也会随年龄的增长逐渐显现短板,仅仅依靠家庭或社区养老已经不足以支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好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是解决城镇养老问题和解放社会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的困境(一)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较大。从家庭职能来看,独生子女是生命绵延的“唯一命根”;从家庭观念来看,独生子女是父母对子女期望的“唯一寄托”;从生育愿望来看,独生子女是子女性别的“唯一选择”;从家庭关系来看,独生子女是家担父母的养老下就会遇到进退两难的地步,一方面是自己的父母,一方面是经济来源。在经济收入和老人照料中,经济收入不仅仅是赡养老人的基础,同时也是自身生活、子女生活的基础,即使在老人生病或需要照料的时候还是会把更多的时间倾向于工作,父母的照料更多的只能通过他们配偶之间进行照料。抛出工作之外的限定因素来看,假如一个家庭由两个老人同时需要照料,独生子女的负担将会大幅度提升,他们的全部精力基本都需要倾向于家庭———老人和子女的照料。完全依靠家庭支持力来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已经不现实,作为唯一子女对老人的养老很难做到保障,家庭的支持力也在随子女的成长逐渐减弱。(三)附加于计划生育政策保障有限性。独生子女的产生是其父母严格履行国家义务,积极向型国家号召,在年老的时候也必然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在2016年以前,除了可以享受每月的独生子女费以外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2016年以后,国家开始逐渐重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在职工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加发5%的养老金待遇或者是一次性领取每人3,600元补助。但是实际上并不能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提供可靠的保障。以2016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平均是2,300元为基准,如果加放5%的退休金大约是115元,总计每月2,450元。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低等原因,加放5%退休金对于在城镇居住的老年人保障能力微乎其微,不能弥补因缺乏子女而造成家庭养老保障的弱化,没有解决独生子女不在身边产生的日常生照料的难题。相反,子女只能通过雇佣保姆或是将父母送去敬老院、护理院等一些机构。其次,随年龄增大父母身体健康状况下降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这双重压力,退休金将难以支撑老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当独生子女父母迈入老龄化,需要政府帮助养老的时候,却没有专门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政策性保障,例如: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更多的医疗补助;年满55女父母年老失能之后,岁或者60岁之后,可以领取更多的老年救济金;能够免费享受基本的医疗护理等等。除当独生子了考虑独生子女成长中的问题之外,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问题的补偿性措施还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障。(四)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的缺失。我国的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是朝阳产业,据统计包括敬老院、护理院、疗养院、老年公寓中心等包括在内的机构组织有2,100家,虽然现在处于萌芽阶段,存在着许多的制约因素。我国的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一般呈现两种现象,敬老院设施陈旧、环境较差,无法满足老人日常生活;另一种则是规格较高,这就致使现有情况下的养老保险金难以支撑。这就使独生子女家庭在想其他出路养老的时候,没有别的选择,导致老人在无法正常处理基本生活的时候,拿着退休金也无法实现养老,而且是独生子女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空账过大,在此提升保险金显然是很困难的,养老保险水平低的情况,难以支付能满足基本生活的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费用。当前,独生子女家庭更多的是雇佣保姆到家中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方式。雇佣的保姆有-178-的来自于中介机构的介绍有的来源于亲朋好友的介绍,他们大多数是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服务能力差,缺乏专业知识。我国每年会发生2,400多起保姆虐待或殴打老人的事件,也不乏出现骗取老人财产的例子,所以很难保障老人和财务的安全性。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人们意识逐渐的改变,已经脱离了家庭必须养老的思想,更多的接受社会化的养老,但是需求与供给并不是匹配的。在家庭对养老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日益降低,而社会支持力供给不完全导致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陷入了进退两难的选择,并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三、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原因分析城镇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保障水平不足、思想的陈化和社会养老机制的不健全。这三方面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有老人陈旧的思想不愿去敬老院等机构养老,致使机构养老发展缓慢,反过来机构养老发展缓慢也影响着除家庭之外独生子女之外的养老模式;同时不愿消费的思想,致使不能刺激经济,社保资金的收益一直保持较低的水平,不能满足当前养老进的支付,反过来资金的持续空账也不能提高保障水平,难以支付机构养老的费用。三方面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社会化养老出现畸形、发育不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的崩盘无法寻找到新的出路。(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不足。在大多数独生子女父母都按国家立法强制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这是普遍性存在的一种社会性保障。在父母年老之后都能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他们的老年生活。换句话说,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都会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获得收入。在大多数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仍然只有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自己退休后的养老保障。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的提出时间较晚,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的运营和管理尚不成熟,保障能力处于低水平阶段。老龄化的快速加剧,导致我国现收现付制的基金运行中当期的社会统筹的资金已经难以支付同期的养老金,不得不动用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转。据统计,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1.9万亿元,做实账户2,030亿元,空账1.7万亿元。据估计到2014年空账运行18.3万亿元。从当前的形式看,养老保险资金的运营难以实现收支平衡,对于远期提高保障水平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目标更难以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对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独生子女家庭。(二)思想观念陈旧。养老保险作为老年的生活保障,是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维持基本生活的替代收入。但是我国自有的陈化思想抑制了社会养老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在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家庭养老,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逐渐建立起我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得到完善,致使老人认为家庭就是最好的养老场所,认为去敬老院、养老院是丢人的事情,是子女不孝顺的表现。在心理上是排斥的,对于观念的改变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社会的发展,更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推广中加快改变老人的思想。在陈旧的思想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老人对于社会化的养老显得难以接受,这不是社会发展在短时间能够改变的,这需要政府的推动。第二,商业投保意识的不强。我国商业保险业的发展起步很晚,保险业处于成长阶段,当前人们对投保意识的较为薄弱,导致选择商业养老保险的人寥寥无几。商业保险的辅助保障能力难以发挥,保险业资金流量低发展缓慢。(三)社会养老机制不健全。社区和机构养老的最主要原因是资金的缺少。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福利彩票、社会慈善捐款等有偿服务。资金的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对老年人养老的日益需求,抑制了社区、机构养老的发展和前进。尽管政府每年会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但是大部分弥补了社会保险金的巨大空账中,社区和机构养老设施的资金仍是杯水车薪,资金缺乏的问题还是非常严重。其次,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效果如何,目前还缺乏相应的评估与反馈系统,这使社区养老系统处于自我检验与不断循环的状态,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评估系统与反馈系统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包括养老院基础设施水平、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服务范围和能力等方面。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的健全造成养老院之间的水平参差不齐,收费水平和标准难以量化,阻碍城镇居民选择社会和机构养老的意愿。四、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路径选择通过以上分析,社会化的养老是独生子女最好的选择途径。目前,最重要的是破除陈旧思想,刺激经济,带动社会养老的发展。实现以社区、机构为场所、国家补贴为主,家庭为辅的格局。老人在社区或入住机构实现养老服务,国家补贴直接到社区或机构,家庭提供少部分资金或生活照料。不管是寻求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是把经济能力转化成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最佳选择,经济的供养是养老保障中最基础的条件,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则是养老的实现形式。从整体来看,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是独生子女父母利用退休后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他们晚年的养老保障。(一)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对养老的保障。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为依托,增加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补贴,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补贴的金额。在高龄老人中因为年老体衰或是疾病的困扰,无法在家庭或社区实现养老,只能通过入住养老院、护理院等养老机构进行专业的人员进行日常照料或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家庭、社区与机构养老之间需要承担的经济能力会大大提高。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随年龄的增加老人丧失自理能力和患病承担的风险增加,风险的增大必将会有大的回报。按照科学性、系统性的原则,每一年龄段大多数老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符合的补贴金额,保障每一年龄段的养老需求。(二)加强立法,统一标准。在2016年,有些省份和地区已经加强和提出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的新政策,不管是一次性补偿还是加放养老金比例,或多或少的都在提升计划生育政策的保障。但是全国还未做到统一,有些地区是一次性发放,有些地区是每年发放,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让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都能公平地得到应有的权利。需要强调的是统一标准并非是统一金额,中国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前提下,要按照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或是社区、机构养老的收费标准为根据,实现区域性统一的补贴金额。(三)补贴的养老保险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前文我们分析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实质是生活、精神的缺失。这是家庭结构变化造成的,需要家庭之外的力量提供服务。养老保险可以按年龄段或实际需求直接补贴至社区、机构,社区或机构向老人提供服务或帮助,从而老人可以少缴费或不缴费,进而实现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需求,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四)控住家庭和国家补助之间的合理比例。在老人享受社区、机构的保障中,国家和家庭都要承担费用,做到家庭为辅,国家为主的原则合理地分配之间的费用比例。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开销差距过大,在实施中控制费用的支出,例如按年龄和实际情况控住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选择;设立机构养老的起付年龄、封顶金额;动态的缴费比例;等等。主要参考文献:杜亚军.代际交换———对老化经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1990(3).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83(3).唐灿等.女儿赡养的伦理与公平———浙东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性别考察[J].社会学研究,2009(6).家庭代际交换模式变革对老年心理健康的影响.中国老年学杂志,2003(23).张文娟,李树茁.代际支持对高龄老人身心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4(S1).罗杰.“倒金字塔”困境下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研究———基于河北秦皇岛的实证调研[J].人民论坛,2015(14).徐俊,风笑天.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2(5).吴佩芬.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境及破解[J].社会工作,2012(9).宋雅君.上海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于个人未来养老方式的预估及影响因素研究[J].浙江学刊,2017(2).农村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意愿实证研究.人口与发展,2016.22(2).子代支持对养老担心问题的影响———基于2015年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调查[J].调研世界,2017(7).伍海霞.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基于五省调查数据的分析[J].社会科学,2017(5).徐俊.农村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心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6(3).-179-[1][2][3][4]吴谅谅.[J][5][6][7][8][9][10]徐俊.[J][11]郝静,王炜.[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