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1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身,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身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身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因此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因此,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读后感2
人生几何,去日苦多。——题记
越长大发现越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读书了,整天疲于各种碎片的知识,但内心却愈加空虚,见识也愈加浅薄。趁着考研结束,听闻同学感叹研究生也像一座“围城”,很多人想进去,进去的人又想出来。因此我趁机就将这本围城好好阅读,体会其中的滋味。
故事是从方鸿渐留洋回来开始讲起,文中描述到他在外留学却没有得到博士学位,最终买了一个假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这让我不由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当今社会依然还是有很多方博士这样“海归”。
接着就是回国轮船上发生的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旁人看来确实不堪,但方鸿渐心中却想着了魔一样,全然不顾他人想法。这让我感觉很是了解,每个男生在这个
时间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禁不起一点点挑逗之感。还有一个让我感到很了解的就是苏小姐,真正的博士,大家闺秀,一方面讨厌方鸿渐这种禁不起诱惑的行为,一方面又希望方鸿渐能“看上”自身。就如同现在大学中常见的情形,才貌两全的女生大都单身,相貌平平的却都有男朋友。从方鸿渐的角度其实很完美的写出了同龄男生的心理,想着苏小姐如此优秀,自身怕是配不上。
可是故事偏偏又是如此做巧,当苏小姐喜欢上方鸿渐时,方鸿渐却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一见钟情”。(我坚信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就好像很多好的女生开始追求一个男生,而这个男生却难以相信。因为从一开始男生就认为两人这间就绝无可能,因此也就不曾想过女生的追求。
再来谈谈方鸿渐追求唐小姐,各种情意绵绵的书信,让我等这些现代的“闷骚男”情面难堪,感觉全然没有这种表达“爱意”的勇气。再看看唐小姐,用现代化来讲就是“渣女”,而这种人却又最能挑拨起身边男生的躁动。(愿世间所有渣女都能遇上渣男,哈哈哈~~~)
可怜这苏小姐才惨,一味的单相思最后才发现是自作多情。最后苏小姐嫁给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人,这不禁让人感叹!(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如果苏小姐是为了报复,或是心生绝望,那也太可惜了。最后方鸿渐也如现今的渣女的剧本,被抛弃,然后陷入失恋的悲伤,最后逃离伤心地。
接着就是在“情敌”赵辛楣的帮助去三闾大学应教,一路上也是颇为破折,期间各种文人相轻与拉帮结派之事很是详尽,但缺少这方面经验,感触到不是很深。不过不得不提一位“傻白甜”孙小姐,孙父同赵辛楣是旧识,委托赵辛楣照看。路上赵辛楣不断撮合方鸿渐与孙小姐,但方鸿渐意向不大。
在三闾大学,方鸿渐同赵辛楣同住,虽有一些不如意,但大体还是过得去。其中李梅亭为了文学系可谓是不顾脸面,大闹特闹。之后得到一个“小官职”,更是大摇大摆,全然不是读书人的样子。最怕这种嘴上仁义道德,内里却唯利是图,大展官威,作威作福之人。感觉这本书像是一面镜子,一方面可以看见别人的丑陋,一方面也是看到自身的丑陋。然后就是高校长,表面学富五车,却总喜欢好为人师,各方面都想插一脚。然后是汪处厚,书中认为他是比较幸运的,发妻在“该死的时候死了”,表面热情,内地里也是冷漠无情。
汪处厚夫妇想为赵辛楣和方鸿渐寻良人,拉红线,此处不得不说汪氏夫妇也是好心。但喜剧的是赵辛楣觉得汪夫人与苏小姐神似,不禁生出爱慕之意。而汪夫人也是一个狠角色,人际交往方面颇有实力,但估计内心也是空虚。在与赵辛楣夜晚散步被发现之后,赵辛楣连夜远走,不禁让人唏嘘。
但此书最心机的还在此,孙小姐故意泄露出有人追求的事,将方鸿渐刺激,最后将方鸿渐收入囊中。接着应被人检举,方鸿渐同孙小姐也是远走。就像歌里的唱的,爱情刚开始总是晴空万里,但接着就是疾风骤雨。此处也有感,人生也许很难遇上“对”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刚好能过下去罢了。
随后在香港遇上赵辛楣和苏小姐,苏小姐没有当初的灵秀,变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人,赵辛楣最后还是找到了合适的人。到了上海,方鸿渐和孙柔嘉分别见了父母,开始还能忍耐,不过逐渐难以接受,最终爆发。其实从中我感觉两个人还是彼此有爱意的,但当旁人的各种指点之后,就逐渐离心,渐行渐远。书中最后,方鸿渐打算回家道歉,孙柔嘉也打算和丈夫好好沟通,但听见了孙柔嘉的姑母的议论,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一份好好经营的爱情,不但仅是相互包容,还有理解,还有信任,不管旁人风言风语,相信彼此,唯有如此方能幸福,方能长久。
读完围城其实我并未感受到围城之意,反倒是对人生爱情与人际方面颇有感触,也许现在的阅历还是够,但还是佩服钱钟书先生的笔力,将故事描绘的如此绘声绘色,此书值得一读!
《围城》读后感3
方鸿渐是钱钟书的名篇《围城》里的主角。在小说里,钱老借方鸿渐的眼睛,向读者展示了抗战初期,中国知识分子的众生像。很多人品低下,令人唾弃的角色,混得名利双收,而方鸿渐这个良心未眠,不做作,不虚伪的人却一败涂地。 方鸿渐为了糊弄父亲和岳父,从爱尔兰骗子手里买了一张假博士文凭。回国后看到他岳父登报夸耀,羞愧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之后他决心像罪犯隐瞒犯罪情节一样把自身造假的事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
因为没有博士学位,在三闾大学,他被校长高松年聘为副教授,而且还让他教选修课。韩学愈拿着和方鸿渐同样的美国克莱登大学的造假博士文凭,被高松年聘为历史系教授。又因为韩的简历上还写着在美国有名杂志上发表过文章,高校长更是刮目相看,又把系主任的头衔给了他,而且他的工资待遇在真正取得美国大学博士文凭的赵辛楣之上。高松年始终没看到韩学愈发表的文章,韩说杂志可能在战乱中遗失了。见到此种现象,方鸿渐只恨自身没有勇气像韩学愈那样把造假进行到底。方鸿渐鄙视韩学愈,韩学愈却用自身无耻得来的利益暗自嘲讽方鸿渐。
李梅亭因为高校长答应他当文学系主任的条件没有兑现,跟高松年好一阵闹。最后以高松年答应学校以他出的价钱买他从上海带来的药做为补偿方才罢休。李梅亭接着又给自身争取到了训导长的职位,并以此监督老师,拉拢学生。高松年前面给方鸿渐的聘书上写的也是聘他做教授,而来到以后却是副教授,并且这副教授还是赵辛楣替他争取来的。方鸿渐心里不痛快,也拉不下脸来找高松年去理论,只好吃哑巴亏。所谓爱哭的孩子有奶吃。方鸿渐这样憋着不哭的孩子只好眼巴巴看着别人享受了。
方鸿渐最后被三闾大学解聘了。鸿渐遭到解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韩学愈怕方鸿渐抖搂出他的底细,指使学生在方鸿渐的课上挑毛病,提意见。韩学愈一箭双雕。赶走了方鸿渐,他的博士头衔就安稳了,另外方鸿渐代的外语课就可以让他的洋太太顶替了。
外语系的刘东方主任也因为方鸿渐没有答应和他妹妹的婚事,扫了他当哥哥的面子,由支持方鸿渐倒向支持韩学愈。刘东方也暗中搜集学生的意见,准备赶走方鸿渐。 李梅亭因为方鸿渐揭他的短,讨厌他、陆子潇因为方鸿渐抢了孙柔嘉恨他;高松年因为方鸿渐说话没分寸,且不知天高地厚,不喜欢他。高校长更怕方鸿渐从赵辛楣那里知道了那天晚上他在汪太太面前的糗态,因此他也想赶走方鸿渐。于是,那本共产主义的册子便成了陆、李、高撵走方鸿渐的直接证据。
赵辛楣走后,方鸿渐在三闾大学四面楚歌,只能灰溜溜走人。唯一有面子的事是,带走了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孙柔嘉。
方鸿渐不谙世事,在三闾大学树敌一片,搞得工作也丢了。他在爱情上同样幼稚。赵辛楣在来三闾大学的船上就提醒他,孙小姐有点故作单纯,实际上很不简单,他不信。孙柔嘉利用一封根本不存在的匿名信把他套牢了。不过前提条件是方鸿渐并不讨厌孙小姐。
方鸿渐开始觉得他和孙柔嘉这样平平淡淡的感情其实也挺好,至少不会像对唐晓芙的感情那样在心上造成较大的困扰。俩人订婚后,他发现自身多了一个女主人。 孙柔嘉出于面子,不许方鸿渐投靠赵辛楣。赵辛楣原来和他们一样,并且离开三闾大学的时候也很狼狈。自从进了重庆国防委员会后,混得风生水起,渐渐地方鸿渐得仰攀他了。不过赵辛楣很讲义气,时时处处为方鸿渐着想。替他在香港筹办婚礼,买船票,还送了厚礼。还邀请他去重庆另谋事业。
孙柔嘉不堪自身的丈夫和阔绰的赵辛楣相比之下的落差,不愿意见辛楣。他们因为辛楣吵架,因为碰见了高高在上的苏文纨吵架。苏文纨一副瞧不起鸿渐夫妻的高傲神情,深深地刺痛了孙柔嘉,引来他对方鸿渐的一通抱怨,最后他们一个说苏文纨俗,一个说苏文纨贱,一边作践着苏文纨,他们停止了吵架。
鸿渐见到苏文纨,受苏文纨冷落还在其次,这今昔之比使人伤心。一年前跟苏文纨完全是平等的,现在,苏文纨高高在上,跟自身的地位完全是云泥之别。他想,当初如果答应娶了苏文纨,自身的境况可能会有较大不同吧。苏文纨从自身条件到家境,都是优秀男子争娶的对象。方鸿渐想,自身的清高孤傲进入社会后一文不值。 方家和孙家都不阔绰,互相嫌弃。方鸿渐和孙柔嘉两头受气。方家嫌弃孙柔嘉,孙家看不起方鸿渐。孙柔嘉比方鸿渐处事老练。她从小就讨有钱有地位的姑母喜欢。姑母在自身的工厂里给柔嘉安排了理想的工作,薪水比鸿渐在报馆挣的要高。顺便说一下,方鸿渐依旧傲气,不愿去讨好柔嘉的姑姑。他的工作依旧是赵辛楣帮忙介绍的。
姑母鄙夷方鸿渐,连家里的女佣人也站在孙小姐的立场上跟方鸿渐顶嘴。孙柔嘉虽然极力维护鸿渐的面子,但架不住方鸿渐口不择言的用话刺激,气得连声骂他懦夫。方鸿渐失业了,本想回家吃饭,不料和妻子大吵一架出来。他兜里一个子没有,饿着肚子走在漆黑的街上。
赵辛楣说过一句话一语中的。他说,方鸿渐虽然不令人讨厌,但全无用处。方鸿渐虽然聪明,善良,正直,但他玩世不恭,缺少奋斗拼搏的精神。既然有机会出国留学,为什么不努力拿到文凭!一个人要干出一番事业,首先得有真才实学,其次必须适应社会。不能适应社会,就等于不给自身展示才能的机会。社会的不公平,用人制度的不合理是造成方鸿渐失败的一大原因,另一原因就是他自身修养不够。他的不谙世事,说话尖刻,锋芒毕露,又不脚踏实地,放到今天也是做不好事的。
《围城》读后感4
前段时间读了一些书,也有些收获。 沉默在尖叫
三读《围城》后,我在豆瓣上搜索了书评,看书友们畅谈自身的所思所感,热烈讨论。
《围城》一经典句子:“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初读还是有点感想的:觉得自身当然要做那第二种人,毕竟回忆再美好,追念起来也总与痛苦相伴,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没人会给你施加完全相同的痛苦,也没人会带给你一模一样的喜悦了,因此不管怎样都是悲哀。而第二种则不同,它充满了苦涩退去后那甘醇的甜蜜气息,能在年老时圆满,不正是一大好归宿吗?
反复读,就反复觉得精妙,字字是道理,处处是深意。但也仅止于此了,你再要我说,我也只能沉默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因为我不是钱钟书,我对他的经历所知甚少,而且我从未走进过他的生活,也永不可能走跟他一样的路。
我可以在隐约中感受到他的书写的很精彩,但然后呢?摘抄完好词好句后让这书整齐地、安详地与其他书一起并排着,在剩余的生命里一起落灰蒙尘,一起发卷发黄,一起被我遗忘? 明珠暗投,非我所愿。
艺术自生活中剥离
正如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艺术是生活的镜子,若是生活丧失意义,镜子的把戏也就 不会令人喜欢了。”
读后并非一定会有感,若想有感,必须向生活去寻,也只能向生活去寻。 在生活里,我才彻底明白了:原来我无法分辨出葡萄的酸甜,也没有机会安排吃葡萄的顺序,我只能在冥冥天意中等待酸或甜的降临。
这就是生活的真相,没有定律可循。风雨过后可能会放晴,也可能会有洪涝——你的境况在较大程度上不是你能掌控的。
但也正因如此,生活才成了我最钟爱的书。有它,就有未知,就有无限可能;有它,就有思考,就有所悟所得;有它,使我不至于全然沉默,才让我有话可说。 它慷慨地馈赠给我了一双眼睛,可以看到微末间的美好,和平凡中的真意。同时也可以看到伟大中的瑕疵和丑陋险恶的存在。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简单却热诚的人,最想拥有的东西就是那份简单却迷人的勇气与天真。现在的我,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 善良自有万钧之力
写此文的五个小时前,我出门了。
一切都与平常没什么不同。小区门口的路照旧不宽阔,却也照旧刚好够两汽车错开行驶。但那一天,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老人与一辆轿车“擦肩而过”后没有稳住,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接下来你肯定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这种问题你不在现场也可以猜到,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驱车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的另一番场景:老人摔倒后,试图爬起来,但失败了,期间他多次祈求地看向那辆轿车,希望它可以停下,至少扶他一把;而那辆轿车没有马上开走,它缓慢地开几步路的距离后就微微停滞一下,反复几次后才以正常速度离开。
我没有看清车内的司机,但我认为他一定回头张望了。
你可以猜到的是结局,但你看不到那片刻间有些东西在急速灭亡,一个人拥有的全部正义和责任因未知而畏葸不前,经过不知艰难与否的抉择后,终于,它们选择缺席,选择逃逸。
老人摔倒后挡住了另一辆轿车的路,接下来你又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猛按喇叭破口大骂最后绕道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我的心情:想要扶老人起来却发现我根本做不到时的心情。就在我快撑不住的那一刻,后面那辆车的的司机冲了过来,支撑起老人另一边身体的重量,一左一右,终于平衡,老人慢慢被扶了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在第一辆车开走后才跑过去扶老人,我也不得不承认在那之前我脑中闪过了老人是讹诈者的可能。我承认我仅有的小小善良,并不纯粹。但我还是愿意跑过去,后面的司机也不畏惧下车帮忙,问题很快解决了,不是吗? 我相信,无论我们有多不单纯,在那一刻,我们都是简单无比的,是丢掉了素日里那些所谓的心机城府的,是只想做好这一件事的。 很多东西,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
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在记录这个社会转型期时发现,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这话放到今天,不如说是好人的过度冷漠。我不否认有陷阱,但很多情况下,我们没有多少时间思考,不行动,就与后退无异,你会选择冷漠吗?
人是复杂的,人群自然也是复杂的。相较之下,正义和责任则很简单,我珍爱生活给我的这双眼睛,让我可以看清我到底该追求什么。
我看到了正义和责任的缺席,但我还有点开心,因为至少我有机会冲上前去,至少我还能做些事来改变这境况,而不是只能被动地等待结局。
在这个我只能掌控为数不多局面的世界中,这是莫大的幸运。能在其中收获一丁点勇气与善良我都心满意足。而这些,都是不会腐朽的东西,是价值连城之外的无上珍贵。
我依旧不太会写文章。但正是这样普通,才让我更加庆幸拥有生活,拥有一双它给的眼睛。让我把书读得,有一丝光彩。 读后感——先读,后有感。
《围城》读后感5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
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身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因此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身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身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因此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因此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
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因此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中。
《围城》读后感6
在大谈《围城》这本着作之前,我想先说说钱钟书这位作家,他的写作方式奇特,可以说是独具匠心,自成一派,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个性及作者的情感态度,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在《围城》这部可以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中,他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利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使这本书成为了中国今、当代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每个作家的人物描写都很讲究,那在围城中钱钟书又是怎样诠释这一点的呢?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因此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短短几行字就能让人对文中的某一个人物描写透彻,不得不说这是作者高深的写作水平,而我身在重点高中,在未来的几年里也一定要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在语文在门富有文学魅力的学科上猛下功夫。
在《围城》一书中不但有鲜明的人物描写,还有各种调侃与讽刺,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作者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很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因此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另外,作者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身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身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在《围城》中这种精彩而又带有讽刺意义的片段不胜枚举,比比皆是,甚至有时看得我会会心一笑,感叹作者用巧妙的笔法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
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
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7
闲暇的日子本就易人深思,就像静夜的蝉鸣,半夜的雨声,总扰人清梦。倘若又在合适的情景读上这样一本富有深意的书,那愁绪便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们总是重复着先人的经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发着先人早已发过的牢骚。你看那李杜诗篇,无不是在诉说仕途不顺,怀才不遇的牢骚,我把此篇牢骚发得文艺些那就是又一遍佳作。且此时若将我整个人倒过来,以身为笔,头为笔尖,思绪为墨,定能写上厚厚一叠。
正如序言钱钟书,文末附录前老夫人杨绛《记钱钟书围城》中所言“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有考屁的人也当然不会错过索隐的机会。放弃附会的权利的。”“看小说,何须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美队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这是庸俗之见。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真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是为作者本人。非要看下蛋的鸡才行。”这一特点亦如得了接触性枯草热的人,闲着无事去大英博物馆查阅因素。结果落了重症病人的下场。(参见凯杰罗姆意识流短篇小说《想象》)。一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与读者有共鸣,结合自身的经历有所感悟,又有了不同于作者的见解,以至于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点中外的读者意外地保持一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读者亦纷纷写信给作者,表示书中的布恩迪亚谱系一家子及其家人惊人的相似。尤其在对老一辈的描述更为相像。在某些精神特质方面。
读书时分,正值我人生失意之时,拜读此书令我感悟良多。全文脉络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船甲上,方鸿渐生活懒散,留学四年带着假博士文凭归来。苏文纨大小姐有意勾搭方鸿渐。方鸿渐沉迷于鲍小姐的诱惑中。引杨绛之言即“欲偿鲍鱼之私”。 二.方鸿渐婉拒苏文纨,倾心唐晓芙。二者互生情愫。深厚的感情终于不大不小的误会。哪怕谁先一步摆明问题也不会如此。杨绛言“唐晓芙是完美的,钱钟书不想其方鸿渐糟蹋。”。
三.方鸿渐与昔日情敌赵辛楣成为兄弟,共赴三闾大学受聘。同行有孙柔嘉,李梅亭,顾得谦,行程间无不有诸多趣事,当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一同前进时,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总是难忘的。
四.到达大学。即使大学,也免不了有权术斗争。是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作为知识分子,有着文人固有的傲气,不屑于此。自然败下阵来,落了他人口舌。以赵辛楣逃离,方鸿渐被辞退,孙柔嘉跟随离去结束。
五.方鸿渐一步步洛入孙柔嘉为其织好得情网中,二人潦草结婚。期间,二人矛盾不断,区别于小事观点,分歧于赵辛楣之上。两人矛盾在双方父母接触后进一步被激化,上升为两个家庭间矛盾,终在一日爆发。孙柔嘉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得方鸿渐突然想起远方赵辛楣发来的电报,心中又升起了新的希望。作者就此落笔。殊不知,等待的他只是另一座围城罢了。
围城二字起地极赋深意,“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于我而言,考公亦是围城,认为其是自身的理想圣所,实则也是另一座围城罢了。就如同方鸿渐一般,旧围城的崩溃是,仿佛又看到了新的希望。若不清楚自身真心所要,其的一生也只是不断地在围城间跳来跳去。静下心来,多问问自身,尝试着去解答人生的意义,去探索自身的人生哲学。
方鸿渐为人聪颖,能言善辩,有着读书人该有的样子,却本性懒散,荒废了学业。怀有志向,却深知自身的能力有限;想得人尊敬却不屑于权术斗争,落了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下场,落入孙柔嘉的婚姻陷阱后,更是被束缚得死死的,以及断了与唯一好友赵辛楣的联系。夹在两个家庭之间受气,被批:“就权当是为了这个家,拜托,你干点什么正事吧。”。我与主人公有诸多相似之处,遇事优柔寡断,同样踌躇不前,事业与感情尽皆不顺。每当我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的时候,耳边总会有声音在说:“你整天板着脸杵在那儿,想啥呢?你倒是想出点什么没。”。我若心情尚佳,便辩驳几句;若心生烦躁,便不予理会,正如同方鸿渐的翻版。不知钱老写出此来,是否也经历过:过早背负了太大的责任,而被束缚了自由。
理论如辞典般厚实,实践如薄纸般干瘪。感悟再多,若真要实践起来,还是要掉进坑里去的。只有亲身经历,长期深思过,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才不会在围城中迷失自我,黯然神伤。人生在世,不求自身的决定多么明智,但愿对自身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不后悔。到时回过头来也能想起,当日在玩《英雄联盟》pick宝石骑士时的独白“我曾踏足山巅,亦曾跌落低谷,二者,都使我受益良多。”。
再次提点自身,考公亦是围城,切不可将其当作自身的理想去处。明白自身所想,然后一切才会有意义。手持阿拉冈之剑,朝心之所向,一往而前,就看看这风能吹到哪儿。
希望这疫情早日散去
《围城》读后感8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但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身。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认清自身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了解,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很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身。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身。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社会有社会的围城,每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围城。每个人的围城聚合起来形成了社会的围城,社会的围城反过来,也会影响每个人的围城。从一个围城中挣脱,却跳入另一个围城,似乎是徒劳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但因害怕白费力而安于现状的生活,也是沉寂而无望的。在不断冲破的过程中自然难免头破血流或徒劳无功,可是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看到天空了呢?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
《围城》读后感9
花了很长时间读完这篇长文,单从文字的把控能力来说,已经可以轻松驾驭,并且能将复杂的感情用文字准确表达出来并且能让读者代入感。
从文字中能看到男权世界种种无奈,也看到了自强不息和顽强的拼搏,生活中感性和理性一直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家庭、情亲、感情往往会有看不见的隐形伤害,同时也是生活中最忠诚的依靠。源于亲近,容易被原谅,因而亲人之间的无意伤害更容易发生。记得杨绛先生对其夫钱钟书《围城》的评价是这样的《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尤其是婚姻,两个人结婚了,其实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完全融入需要相互包容,需要相互理解,而包容和理解往往很难做到。
新中国成立之后因为劳动和生存的需要,因此有妇女能定半边天一说,新青年尤其独立自主,突破几千年的桎梏,突然自由了,突然以为和男权主导的社会有了平起平坐的资本,事实是读过系列国学的人都知道,从古至今男权社会,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从来没有被打破过,只是此起彼伏而已,妇女无法逃脱繁衍和附属的命运。在制度与命运,传统与现实的碰触中,很多人不容易接受,最终只能被趋势打败。其实这里用打败这个词是不合适的,换一种说法叫做只能适应这个世界。适应这个世界也是教育必须做的事。我认为不同时期,人的价值观,社会发展趋势是不一样的,而作为芸芸众生中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适者生存,顺应趋势和潮流。 人的成长是痛苦的,否则刚出生的小孩不会哇哇啼哭,也源于痛苦,因此才能体会到快乐。
改变也是痛苦的,无论是观念的改变还是习惯的改变,而无法适应的时候,特别容易绝望,绝望到底,最终需要找个出口。有的人找到了,有的人永远也找不到。从文字的转变可以看到,你已经找到了这个出口。
教育、宗教、规则、道德归纳起来,无非就是聪明人发明的用来控制不如自身聪明的人工具,正如卢梭说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在我看来,无论信仰还是教育,开始是钻进去,然后才是走出来,千万别钻进去之后走不出来,用另外一种角度去审视同一个问题,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身良心的谴责而为自身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身,而且他总是能那成功的将自身骗过来。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但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一点的良心,有那—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身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围城》读后感10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利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 de 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第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什
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身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很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身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
《围城》读后感11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身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身。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身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
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身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身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身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身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身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身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很多真正的
“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12
读罢《围城》,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方鸿渐曲折而被动的爱情,不是孙柔嘉婚前的刚柔并济以及婚后的斤斤计较,亦不是中国市井小民自古以来虚伪做作人前人后的形象反差。这些固然都是书中无比精彩而值得玩味的部分,但使我不停思考的,还是书中有关男女、婚姻的议题。 男人
《围城》里的男性角色数不胜数,但真正的“大男人”,也许一个都没有。在我眼里,真正的“大男人”应该拥有广阔的胸襟与深远的目光,不为眼前的鸡毛蒜皮之事锱铢必较,也不会为情所困而做事出格,更不会因为一些臆测与自我印象而将各种人分三六九等。也许有人认为赵辛楣算不上真正的“大男人”,但也起码近似“大男人”了吧。在我看来,恰恰相反,他高大的身高与他矮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反差。赵辛楣非但不近似“大男人”,甚至不过是一个斤斤计较、心眼极小且目光短浅的小人。也许大部分读者都在读到赵辛楣一行人出发去三闾大学时,对赵辛楣的印象逐渐变好,他考虑周全,有组织能力,并且懂得方鸿渐的心中所想,与他有种种共识,还将他照顾得很好。但可别忘记,这都是在苏文纨最终嫁给曹元朗后的事,在那之前呢?赵辛楣因为对方鸿渐苏文纨两情相悦的猜测而处处刁难方鸿渐,这一前一后判若两人,真的是一个“大男人”该有的作风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钱钟书没有走类似小说的套路,将主角写得无比高大,甚至让全书所有其他男性角色成为他的陪衬,使他成为书中唯一的“大男人”。恰恰相反,他不但不是大男人,甚至算不上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男人。也许这就是这部小说最与众不同之处,没有脱离生活实际的无比高尚或险恶之人,有的只是真实的、不完美的“人”,而我们却总能从书中人物中找到生活的影子。在这样一个充满着人与人之间的算计与虚伪的社会里,不善此道的方鸿渐只感觉到力不从心,无比疲劳。他在工作上遭到算计,在情场上任人摆布,由此种种促使他选择了逃离充斥着伪君子与小人的三闾大学,他向往的是一个没有人情世故与虚伪算计的社交圈,向往得到一个真实而不做作的妻子。他以为那个人就是孙柔嘉,于是逃进了自以为安全的与孙柔嘉的婚姻“城堡”,不料城堡里更是处处陷阱,战火不断,他只有再次出逃。
男人喜欢女人,喜欢带来的结局要么修成正果,要么不了了之。而修成的正果——婚姻,却可以是女人的筹码,男人的无奈。男人终究是算不过女人的,男人痴于感情,而女人则善于经营感情。这两者的差别,筑成了婚姻这座城堡。 女人
与方鸿渐有过交集的总共有四个女人。而这四个女人,使方鸿渐经历了初尝男女之情,了解爱情,沉迷爱情到最后厌倦爱情的四个阶段。这也是方鸿渐在婚姻城堡外徘徊到冲入城堡,最终又想冲出的心路历程。
第一个女人是鲍小姐。留洋结束踏上归国旅程的方鸿渐毫无恋爱经历,在船上就被鲍小姐勾引了去,鲍小姐是一个不知检点的女人,甚至可以说是个低贱的女人。自身有未婚夫,还同别的男人寻欢作乐。方鸿渐知道自身和鲍小姐没有爱情,可通过鲍小姐,他初尝了男女之情,并不再像在国外那样是见女色变的“阴晴表”,而开始愿意为自身找寻爱情。
第二个女人是苏文纨。苏文纨爱方鸿渐,但却是富于心计地爱着他。她用各种方法,软硬兼施,一步步套方鸿渐上钩。也许这就是苏文纨会选择方鸿渐而非赵辛楣的原因,赵辛楣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比方鸿渐更知晓人情世故。苏文纨知道赵辛楣也许更难摆布,于是宁愿争取对自身没有感觉的方鸿渐,也不愿成全深爱着自身的赵辛楣。最后让人大跌眼镜地选择曹元朗,也许也是这个原因吧。苏文纨是所谓的大家闺秀,如果娶她,至少在外人看来绝对是得体而正确的选择。可方鸿渐害怕善于心计的苏文纨,最终向她坦白了实情。苏文纨之后,方鸿渐明白了成全不是爱情,也知道了两情相悦是爱情长久的必要。
这之后的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是方鸿渐最用心爱过的人,他下狠心撕破脸拒接了苏文纨,转而专心爱着唐晓芙。他沉迷于对唐晓芙的爱,可无奈唐晓芙玩世不恭的态度,方鸿渐的这场爱情还没开始就被划下了句点。这时,方鸿渐有了一个较大转变,在爱情上,他从主动积极一变而为被动与消极。诚然,这是爱情的无奈之处。有的人爱一个人到了极致,可一无所获,了了收场,悲惨的结局使之后的他不再像原来那般赤诚而热烈的追求爱情,而是将自身包围起来,不愿再因爱情受伤。 方鸿渐受了情伤之后将自身包围起来,可这时的他又遇到了爱他的孙柔嘉。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城府要比苏文纨更深,用装出来的单纯俘获了方鸿渐的心,并最终筑起了那座婚姻的城堡。可她在婚后原形毕露,只要有忤逆她的想法的,总免不了一场大吵,吵了无数次之后,方鸿渐累了,此时的他才是终于厌倦了爱情,决定逃离。
女人可以有与男人同样热烈的爱,只要那是她爱的男人,不过在爱的同时,女人更加善于经营爱情,也更喜欢摆布她的男人,这便是女人的精明之处,也是男人的无力之处。
婚姻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人们争相前进,互相催促,就为了冲进婚姻的城堡,了却家人的希望,自身的夙愿。男人与女人,自古以来的两个矛盾又相依的主体,总会在城堡里发生争执或又重归于好,无数人想要冲进城堡的同时,也有无数人苦苦企盼着逃离。这是人类永恒的问题,却也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围城》读后感13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身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电视剧《围城》里的方鸿渐,真像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此为这次重读《围城》的第一感。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身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身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 fango e il 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但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因此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因此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身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身,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围城》读后感14
对于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早有耳闻,只是当初自身凭书名,觉得这本书大概是也就是写战争相关的事情,就一直置之高阁。这个暑期,利用实习空闲时间拜读了《围城》。
下面就说说我读《围城》的感受。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震撼,怅然若失却又意犹未尽的感觉,书本合上,思考不止。《围城》有一句话我印象非常深,是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也许就是生活吧。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每个人都属于不同的群体,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背景经历,自身独有的想法,还有这生活中的各种条条框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掌控着,虚荣与自私围住了好些人。
《围城》一书以男主角方鸿渐的行径为主线,先是方鸿渐买了乘船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等之间发生的事情,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书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想混得出人头地,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除了玩世的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及方鸿渐的老丈人都被封建和虚荣的围着。回想全书,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身的表示。我想,这不但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身心中的一座围城,城内城外的故事风景都令人向往,却又难以触及。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钱钟书先生书中的写的各种围城,让当今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如今的现实是,社会节奏加快,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对于大学生而言,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搏,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心态,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底也是令人仰慕。恰当的修辞,幽默的讽刺叫人赞不绝口。如 “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很想鲁迅先生的文字,对于两位文学巨匠,有个共同点就是,用恰当的手法进行幽默的讽刺。在我印象中,《围城》中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在钱老先生的笔下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文中有一段,她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身比谁都急,把自身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身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再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因此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文字的描写可能比实景更美。“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为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承那王主任笔下吹嘘,自身也被吹成一
个大肥皂泡, 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不起人一 搠就不知去向” 这种比喻巧妙深刻,让人忍俊不禁。
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杨绛女士曾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中”。书中最后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给人以念想,余味无穷。
《围城》读后感15
柯灵曾赞誉《围城》为“一棵人生道旁历经春秋、枝繁叶茂的智慧树,钟灵毓秀,满树的幻想之花、心灵之果,任人随喜观赏,止息乘荫”。如他所说的那般,阅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犹如阅读人生百态,每读一次便有一次新的体会和感悟。 《围城》里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莫过于钱钟书先生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过寥寥几笔对人物外表的刻画,还有几句语言的表达,人物的具体形象便能跃于纸上。又由于其诙谐的语言,即使是描写可憎可恶的人物,也能让人忍不住发笑,而在笑的背后又让我们产生更深入的思考。以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张先生一家为例,张先生是方鸿渐挂名岳父周先生的朋友,在美国人洋会里做买办,因为怕自身娇生惯养的女儿去到别人家受苦,于是打算寻一位入赘女婿。方鸿渐首次去到张家时,张先生非常热情地对方鸿渐打招呼:“hello!doctor方,好久不见!”这位张先生跟外国人往来惯了,说话时总掺杂些英文,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用英文来讲,因此书中是这样形容的:
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但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通过几句对话便把张先生崇洋媚外的小丑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紧接着是张太太和他们女儿的出场:张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胖女人,外国名字是小巧玲珑的tessie,张小姐是十八岁的高大女孩子,着色鲜明,穿衣紧俏,身材将来准会跟她老太爷那洋行的资本一样雄厚。后面还介绍到,张太太非常信佛,自说每天都念十遍“白衣观世音咒”,求菩萨保佑等等,他们一家住在西式设备的房子里,坐在热水管烘暖的课堂里念佛,这种鲜明的对比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人,既盲目崇拜外国的东西,但封建的思想又根深蒂固,一股酸腐,愚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对于“围城”的理解,想必大家都了解书上法国人所说的“结婚犹如‘困住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而在钱钟书的笔下,“围城”有着更深一层的涵义。我从中领悟到了有关学业、爱情、事业的“围城”。
有关学业的“围城”,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个时代的人对西洋文化是一种如何盲目的崇拜,就是有参加科举,光宗耀祖的说法,而那个时候,清朝覆灭,出国留学反成了代替的出路,它让我们更深刻地看到社会上“崇洋媚外”的风气,人们只是盲目地觉得凡是外来的东西便都是好的。人们的无知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的落后和
腐朽,可以想象得到,方鸿渐不过是那所有被西洋文化吸引而诱惑出国,实则盲目无知,失去方向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
有关爱情的“围城”,从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的爱情纠葛来看,我看到了不同的爱情观念,也感受到了理想与现实的爱情往往是错位的,我们所希望的那个人或许并不是最终相伴到老的那个人。在爱情上,尤其是在那个年代,甚至到如今,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往往有些爱情是身不由己的,就像小说中说到的,“结婚就如困住的城堡,有的人想逃,有的人想进”,不是有句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或许,这也算是一种“围城”效应吧。当然了,现在的爱情虽然也存有这种“围城”的成分,但更大部分来说,比以前年代的思想更加开放,也算不得上是两人婚姻中的主要妨碍因素了。
有关事业的“围城”。从小说中不难看出,没有什么真材实料的方鸿渐在事业上注定成为一名失败者,因为他一直在寻求安稳,寻找依靠,但对生活充满迷茫,他自命不凡,以为未来会如他幻想中那般顺利,却不想即使是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亦是有其不堪的一面,无法接受挑战之人,最终亦只是为自身徒增一段困惑的人生,也就是走也走不出自身所设置的“围城”。
学业、爱情、事业是我们人生组成最重要的三大部分,其实,在人生长河中,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为自身建了一层又一层的围墙,将自身围困在里面,有时看着城外的天空会禁不住诱惑,想要到城外去看看,殊不知,生活其实就是一座大围城,你走出一个“围城”,就会进入另一个“围城”。我想,或许只有看透规律,努力幸运的人才能懂得如何在“围城”中活得精彩。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身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通过《围城》,我看清了现实,但生活还是得继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