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负责制定安全计划、活动方案。
4、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险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采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6、负责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活动时的安全,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7、负责制定安全教育活动救护,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8、负责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下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9、负责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紧急疏散演练。
10、负责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和交通安全讲师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1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知道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2、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13、负责检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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