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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2022-12-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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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什么是沪深300股指期货?请描述沪深300指数的编制方法,并分析沪深

300股指期货交易的特点。 要求:

1.例举你认为最重要的几个特点(最少8个)其中应包括交易程序、结算程序、保证金、涨跌幅限制、逐日盯市、强制平(减)仓、现金交割等方面的特点。 2.对例举的每个特点进行适当展开分析,有一定的数据做为支撑。

答:一.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

的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作为一种商品。

二 .沪深300指数的编制方法:

㈠指数选样

1、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只 2、指数成份股的选样方法 ⑴ 选样空间

①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

②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③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④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⑤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⑵选样标准

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⑶ 选样方法

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㈡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举例如下: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㈢指数修正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①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 除 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

②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1.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3. 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4. 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5. 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6. 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㈣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1、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2、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3、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4、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调入指数的股票替代。

5、最新规则调整: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的特点:

交易程序、结算程序、保证金、涨跌幅限制、逐日盯市、强制平减仓、现金交割、交易时间 。 1.交易程序:

一个完整的股指期货交易流程包括开户、下单、结算、展期、交割、移仓。 ⑴开户后投资者需要向自己的账户注入资金,才能开始期货交易;

⑵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济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方向,种类,数量,价格交易的行为; ⑶结算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⑷展期指随着交割月份的临近,投资者将持仓移到远月合约上的行为;

⑸交割指与其他期货品一样,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也需要进行交割,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⑹移仓指会员因故不能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或者中国证监会要求移仓时,有会员提出移仓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的持仓及相应的交易保证金进行移仓。 2.结算程序:

⑴当日负债结算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⑵分级结算制度; ⑶强制平仓制度;

3.保证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12%。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单边市等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手股指期货合约,需要多少钱比较合适? 合约价值:3000×300﹦90万

交易所最低保证金:90×12%=10.8万

4. 涨跌幅限制: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设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

5.逐日盯市:

所谓逐日盯市,是表示购买了一份合约后,每天要按照结算价对持有在手的合约计算盈亏并进行结算,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

根据仿真交易合约表,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值得一提的是,结算价和每日收盘价一般不一样,除非最后一个小时价格维持在同一水平。

每日盈亏根据买入价和当日结算价来计算,包括历史持仓盈亏和当日开仓盈亏两部分。当日开仓盈亏主要受标的指数的波动影响。

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盯市制度导致投资者可能面临头寸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当标的指数波动幅度过大,投资者亏损超过保证金水平,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按照公布的交易规则,将被执行强行平仓。一般来说,为防止被强行平仓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投资者应避免满仓持有期货合约。下面我们通过分析沪深300指数的波动状况来讨论一个合理的持仓水平

按照历史数据模拟,持有一份期货多头每天有5%的概率亏损大于等于8652元,持有一份期货空头每天有5%的概率亏损大于等于9450元。如果投资者希望在95%的情况下当天不被追加保证金,则账户至少需要持有33600+9450=43050元,仓位水平大约在78%。如果投资者希望在95%的情况下连续两天不被追加保证金,仓位水平需要控制在60%。如果投资者预计指数当天可能出现涨跌幅度超过5%的极端变化,为防止被追加保证金,持有一份期货合约至少需要6万元,仓位水平约在50%左右。因此投资者若要进行期货交易,需要对自己打算持有期间的股指变动进行预计,做好资金管理,防止小概率事件的出现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被强行平仓,损失不可挽回

6.强制平减仓:

⑴强行平仓制度是期货市场化解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之一。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会员、客户违规时,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对会员或期货公司对客户实行强行平仓。以买入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为例,假设合约面值为100万元,合约规定的期货保证金为15万元。如果市场价格下跌6%,投资者亏损6万元,当日结算后投资者需要往资金账户中补足15万元,若投资者不能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交易保证金,则该交易头寸将会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

⑵强制减仓制度是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之一。当某一期货合约价

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中金所规定,当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从期货市场实践看,强制减仓制度能有效避免客户、期货公司因市场极端行情而出现穿仓。

7.现金交割: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价差结算,了结到期未平合约。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8.交易时间: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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