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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校企合作.doc

2020-12-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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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校企合作

作者:韩 冰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10年第01期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由六大要素组成,人才培养模式的命名往往采用某一要素的最显著的特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教育的主导模式。校企合作是工学结合的基础,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的核心。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要发挥高职院校、企业、政府和教师的主体作用。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作者简介]韩冰(1971- ),女,山东济南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江苏 无锡 21412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7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7SJD880043)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02-0030-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才培养模式越来越受到高等教育界的关注。通过CNKI查阅以“人才培养模式”为主题词的文章,1981~1990年,仅有300多篇文章,1991~2000年,有2800多篇文章,2001~2009年,可以查到近3万篇文章。由此可见,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当前教育界的一个热点问题。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模型

“人才培养模式”一词中,“培养”是动词,是过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质是结构性的过程,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培养人才的框架或模型。

人才培养模式的总体构架由六大要素组成(见下图)。在这六大要素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是前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人才培养过程的结果和指南。人才培养目标由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因素决定,在高等学校中,专业是进行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因此,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关系到专业设置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培养的内容”,即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指向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的系统,这一系统是由一系列的子系统即课程组成的。“在哪里培养”是指教学场所,包括校内和校外两种教学环境,校外主要指企业等学生实习场所。“怎样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问题就是前述三个因素如何组织在一起的问题,怎样培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直接表现。

各种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取决于这六大要素所显现出来的差异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命名往往采用这一框架中某一要素的最显著的特征。如德国的“双元制”,其基本框架是依据德国联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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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部颁发的培训条例在企业中对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在职业学校中进行理论教学。从时间上看,学员(并非学生)在企业中培训的时间远远长于在学校学习的时间。职业学校的授课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一周一次,课时最多9小时;二是一周两次,课时总计12~16小时;三是集中授课,即连续数周停止企业培训,在职业学校全天上课。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主导者是企业,而非学校。在办学层次上,属于中等职业教育。英美等国的“三明治式”校企合作教育作为比较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样比较鲜明而生动地体现出人才培养工作是在企业和学校的学习、训练的时间如“三明治”般的更迭关系。在这些命名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各国的课程开发、课程实施和评价等一系列核心的问题。

二、基于校企合作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当前,工学结合是我国高职院校普遍采取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从最初的两年半在校学习加半年的顶岗实习,发展成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目前,高职院校已普遍认识到基于校企合作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作用,工学结合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如“2.5+0.5”的形式保证学生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根据专业特点采取工学交替的方式:即学习专业课前先到工厂进行工作体验,完成学校学习后再到工厂顶岗实习;“2+0.5+0.5”的形式,即在学校学习两年,半年在校内做项目,半年在企业做项目;还有利用暑假到企业实习的形式等。近年来,高职教育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方面积极进行改革,根据工学结合的要求,对专业课程进行改革,使其更加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并形成了详尽的管理制度。 三、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的关系

高等教育具有教学、服务和科研三大功能。校企合作体现在高职院校的教学、服务和科研活动各方面。但是高职院校最主要的功能是教学,我们将校企合作中与教育教学工作没有必然和直接联系的内容剔除后,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的结合,仍然可以在不同的层面上进行。校企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可以清晰地构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每一个层次相对独立且联系紧密,在每一个层次上又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的校企合作体系。校企合作的外延极其广泛,从高职院校的角度来审视校企合作,可以看到校企合作在宏观层面上表现为办学模式,中观层面上表现为人才培养模式,微观层面上表现为教学模式。

1.校企合作是实施工学结合的基础。高等职业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与行业的联系紧密。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办学模式,各高职院校正在进行积极的尝试。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合作的表现形式之一,以工学结合的形式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可以形成符合高职培养目标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根据教学需要,在整个人才培养工作过程中,在课堂与不同的生产现场之间进行合理转换,教学过程从教师主导的课堂讲授,到学生自主动手从事生产或生产模拟活动,教师或师傅给予学生适当的辅导。教学场所由教室和工作场地共同组成。只有通过工学结合,才能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紧密结合。工学结合涉及的过程有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工作过程要求在企业的真实工作环境中实现,同时,必须与学习过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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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的核心。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开展课程教学,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应有之意。课程教学与生产活动相结合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中,有许多教学环节与生产活动紧密联系,在真实的或模拟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使工学结合成为课堂教学的一种模式。促进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核心,离开了这一核心,离开了对人才的培养,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工作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高职院校在开展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难以在各个层面形成特色,但是,必须充分使校企合作工作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在合作办学方面、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在各门课程的教学中,加强与企业、与生产活动的密切合作。 四、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主体

校企合作工作有三个主体:高职院校、企业和政府,这三个主体有着各自的特征和作用。工学结合的主体也有三个,即学生、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这些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才能有效促进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

1.高职院校。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属于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办学,企业更多的是作为用人单位对学校培养的人才提出相应要求,但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参与相对较为被动。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居于主导地位。校企合作必须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之上。高职院校要树立客户服务观,学生和企业都是高职教育服务的对象。校企双赢合作的本质是利益分享,互利互惠。企业与学校的利益价值取向与利益目标有所不同,因此,校企合作应以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在当前情况下,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积极寻求甚至创造合作机会,才能较好地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相对于不同类型、层次的企业,高职院校具有不同的优势。总体而言,高职院校教师、学生等人力资源丰富。针对大企业可以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针对中小企业,高职院校可以以技术服务换取企业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

2.企业。企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提出要求。事实上,在校企合作中,多数企业处于被动的地位,企业的行为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企业对教育的支持程度远远不够,仅就接受学生实习而言,企业考虑更多的是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而不是实质性地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实习效果不理想。企业所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学生的实习如果不同企业切身的利益相联系,学生实习环节的教学质量是难以保证的。企业的参与必须由政府政策予以保证。从国内职业教育的情况看,真正具有示范意义的职业技术学院,必须将职业教育融入市场。从观念更新到制度创新,形成政府、学校、企业一盘棋的运作机制。经过资源整合,使职业教育和地方经济紧密相连,走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之路。

3.政府。政府要为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创造条件,在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时要听取各行业的建议,充分利用政府在教育体制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必要的政府行为来保障行业对高职教育教学的参与,并且建立有利于行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国家职业教育体制和相应的法律规范。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专业标准由政府教育行政机构、行业协会、各学院共同制定。要让企业能实质性地按教学计划培训学生,必须有体制的保证。通过政府政策保证企业比较充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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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高职教育是这一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高职院校自身也要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各个方面,建立起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机制。国家政策是整合学校资源与企业资源,并促进校企合作的必要保证。政府不仅要积极倡导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促进校企合作的保证制度,使高职院校与企业(尤其是与大企业)在教育教学方面进行合作时有法可依,有明确的制度可以遵循。政府部门应制定对学校和企业皆有益的相关政策,并使之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推行,只有这样,才能建设我国富有特色的具有发展后劲的高职教育体系。

4.学校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从微观的教学活动来看,学校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是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需要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来保证。工学结合过程中的教学双主体,表现为由学校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联合组成的教的主体和学生的学的主体。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校教师要帮助企业指导教师了解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协助他们获取相关教学资料。学校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要密切合作,共同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共同开发教材,商讨教学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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