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进行检查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编制统计报表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满足业主和上级等单位的报表需要。
2职责分工
2.1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负责项目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工区的统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工区报送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并向监理、业主指挥部等单位报送项目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各工区及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积极予以配合。
2.2各工区计合部负责审核并汇总各自管段内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并按规定的格式及时上传。
2.3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工作调整应安排素质相当的人员接替,经培训后上岗,务必做好工作衔接。
2.4各工区统计工作人员职责:按规定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制、审核、上报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建立统计台帐。
3编报要求
3.1统计人员应主动了解项目的工程内容,对其中与统计工作直接有关的设计范围、工程数量、概(预)算、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必须熟悉,以便正确统计项目的投资、实物工程量等指标。
3.2编制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编制项目统计分析报告,说明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工程及总工程形象进度、实际投入的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
3.3月报表的统计周期与时间:
3.3.1月报表统计周期:1月1日至1月25日为1月份统计周期,1月26至2月25日为2月份统计周期,其他月份依此类推,12月份统计至月底。
3.3.2月报表上报时间:各工区报表于每月22日8:00时前按授予的权限完成上传。项目经理部计合部汇总各工区统计报表,于每月23日8:00前按授予的权限完成上传。
3.3.3年报表的统计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按照当年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4 为保证工程统计数据与验工计价一致,季度验工计价后,对统计报表中的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在季度末的次月按季度验工计价作调整,年度统计完成投资和工程量以年度验工计价为准。
3.5上报的书面报表一式两份,A4纸横向打印装订,按授予的权
限自行打印,由单位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报表统一使用业主规定的格式,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的内容与格式必须一致。)
3.6统计数据要与验工计价、调度等相关报表的数据相吻合、相应证、相一致。
3.7工程量折算系数由各单位上报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并经监理批准后采用。
3.8项目统计信息涉及企业商业机密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4检查监督
4.1为提高项目统计工作质量,减少差、误,项目经理部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统计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各工区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4.2统计检查事项
4.2.1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4.2.2是否设置统计台帐,统计资料保管是否完整。 4.2.3有无违规发布统计信息行为。
5附则
本办法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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