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和201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的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通过对我国目前教育教学现状的全面分析及深入探讨而制定出的造福子孙、惠及后代的重要决策,是实现教育公平、提高全民素质、维持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学习型社会构想的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如何更好的落实资助政策,确保资源分配合理、及时、公正、公平已经成为目前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制度最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1 我国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现状
目前我国各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式可以概括为“奖、贷、助、补、减”五个主要方面。
1.1 奖学金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各高校要抓紧开展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国家奖助学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获得奖励或资助的学生身上,不得挤占、挪用。”该资助方式是最传统的资助方式之一,同时由于奖学金评审制度较为严格,对学生自身的学习情况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该方式的普及性相对较弱。
1.2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无息贷款三种形式,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是辐射面积最广、受惠人群最大的一种资助方式。
1.3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校组织学生积极通过参与校内助教、助研,校办工厂的生产经营及后勤服务等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应秉承学有余力、自
愿申请、双向选择、有主有次的原则,以不影响校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为高校经济困难家庭提供经济资助。
1.4 困难补助
我国地广人稀,人口基数较大,大部分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学生即便是获得了奖学金或者勤工助学的机会后仍不能达到学校所在地的生活水平线,为此,国家急学校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困难补助,以帮助这部分学生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顺利完成学业。
1.5 减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1.6 绿色通道
一些经济困难学生由于自身的特殊原因,在资助经费未到位之前不能及时入学,因此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为困难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某些地区的学校还为经济特殊困难家庭的新生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以保证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
随着资助政策的深入落实推进,我国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已经日趋完善,越来越多原本无力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在上述政策的帮助下顺利的完成了学业,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各项政策的实施当中我们同样发现了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2 高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面对的困难 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认定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能否切实的为贫困学生解决问题,各种方式的资助资源能否合理发放是要件之一。然而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是我们目前资助工作的难点之一。
其一,对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依靠学生和校方填写整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两张表格。虽然程序相对简化,但是信息的可靠性大大下降,如果部分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那么其开具的证明材料无疑将为高校对学
生真实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了解设置障碍,从而导致助学资金错误流入一些学生手中,同时也使真正困难的学生丧失了本该有的学习机会。
其二,对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复杂性。面对每学年开始时大量的困难信息,高校如何确保其信息的统计分析科学合理,例如在分析一个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的时候,通常会考虑学生的双亲是否健在、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工作的稳定性,家庭支出等方面,然而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的时候,各种情况对家庭状况的影响所占的权重多大,是大家普遍觉得难以一言蔽之的主要问题。
2.2 国家助学贷款境地尴尬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的政策性的贷款,不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标,这无疑与各商业银行的经营宗旨发生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效果产生影响。另外,由于我国目前对无担保贷款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近年来频繁的出现受助学生毕业后恶意躲避还贷,贷款追讨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样就影响各大银行的放贷信心,从而减少放贷金额,致使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陷入恶性循环。
2.3 勤工助学工作亟待优化
现今我国各高校所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三点问题:第一,僧多粥少。高校勤工助学主要岗位来源是社会而并非高校本身,但社会面对的却不仅仅是经济困难学生而是所有想要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工作机会的所有在校学生。第二,工作岗位安排不当。很多高校为了满足困难学生经济方面的需求,为学生提供简单机械的体力劳动,使很多希望通过勤工助学巩固自己所学知识,以积累经验为目的的学生对勤工助学大失所望。第三,学校监管缺失。很多高校在推荐受助学生进入企业后,就认为对此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已告一段落,事实上,对于毫无社会经验的在校学生来讲,需要的恰恰是学校这一有利的后盾,学校应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等方式,保障学生在企业工作期间应有的权益。
2.4 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不够
由于受助学生家庭的特殊状况,很容易导致学生的自卑心理,这种心理不仅严重的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这也将造成他们在人际交往中的障碍。另外,由于近年来受助学生借贷不还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对这样一些性格中存在纪律性不强、诚信意识淡薄,毫无感恩之心等缺陷的学生,明显缺乏关注。
2.5 资助跟踪机制不完善
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金资助仅为各高校事业收费部分10%(民办高校4%~6%)。因此面对有限的经费和不断增加的贫困学生,各高校就要确保这一部分资金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作用,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所以对于受助学生在接受资助期间的表现,学校相关部门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对于在学习生活中表现未达标的同学进行及时的提醒和帮助。
3 对于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对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采取动态管理方式
随着学生家庭情况的转变,本来需要资助的学生可能摆脱经济困境,而本不需要资助的学生有可能遭遇变故需要接受资助,这就要求我们对资助学生实行全程的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受助学生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通过身边同学老师对其情况的描述,至少每学年更新一次,及时发现问题、订正问题。
3.2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就现实来看,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优选择,然而事实是有些生源地却并没有将国家助学贷款全面展开,因此这就要求各地未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高校积极与当地金融机构联系,最大限度的开展这一利国利民的举措,已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加大办理力度,解决省内及外地学生的贷款需求。
3.3 优化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勤工俭学的重要意义,他不仅是为困难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更是让学生将大学所学知识学以致用的绝好机会,因此,学校的相关就业部门应该尽可能的将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从勤工助学岗位名单上除去,利用学校的学术优势主动和当地的各大对口企业联系,提供更多具有技术性、知识性的实践岗位。
3.4 关注学生思想教育
学校的宗旨不只是“教书”,更要“育人”。对于学生的资助不能够仅仅停留在资金资助的物质层面,更重要的是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应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公益及志愿者活动,提升思想境界,培养感恩之心,力求是学生们毕业后不仅身心健康,跟更够积极热情的回报社会、服务他人。
随着社会对国民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努力提高接受高等教育人数在人群中的比例,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面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也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一环,各大高校应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贯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规章,积极的为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Z].
[2]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的通知[Z].
[3] 杨晓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的思考与实践[Z].全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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