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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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您所在的 钢结构生产 车间(部门),因工作的需要会接触到 粉尘 、 噪声 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会对您身体的 呼吸系统 、 听力 造成损害。
2、为了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您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了 安装排气扇 、 设置隔离墙 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防尘口罩 、 耳塞 等。
3、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于明确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员工,公司负责做好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每年(根据职业健康体检规范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而定)组织一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将如实的告知您,并为您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内容包括:您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您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您的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4、职业病健康检查相关费用由公司负责。若您得了职业病,公司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治疗及相关待遇。
5、公司将对您进行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及卫生知识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6、当您的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公司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补充协议。
7、您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或事故,请您及时报告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公司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请自觉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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