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信访的成因和对策
近年来,太原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时,发现重复信访举报逐年上升。1994年为16.4%,1995年为23.5%,1996年为32.6%。重复信访举报量的逐年递增不仅造成信访举报部门工作量的增大,无效劳动的增多,而且容易泄密,直接影响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有碍职能部门正常的办公秩序。概括地讲,重复信访举报量的增多主要有以下五种原因。
一、一信多投,一访多走。有些信访当事人认为一信多投、一访多走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容易引起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也有一些信访当事人对各执法、执纪部门的职能了解甚少,抱着哪里解决哪里算的心态,运用现代通讯设备发达的便利条件,将举报材料复印数份,多头信访,出现了举报材料“满天飞”的现象。有群众反映太原市某局领导多占住房问题,将举报材料打印多份,分别寄给省市人大、省市纪委及市级主要领导。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这些举报材料纷纷转回市纪委,一月之内多达10余份。
二、该由基层解决的问题在基层没有解决,或是得不到合理、彻底的解决。信访当事人不得已再次甚至越级信访,使初访变成复访,新户变成老户。某郊区村民集体反映其村长作风霸道、贪污等问题,市纪委责成区纪委处理,因处理结果未达到村民的要求,他们便再次、多次上访,甚至反映到省里。
三、对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不够。一些违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纪律处分,继续做违反党纪政纪的事情,甚至损害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群众产生了“不告倒不罢休”的思想情绪,因而再次信访。
四、受“唯上、唯大”思想的影响。一些信访当事人认为只有往上找才能解决问题,越往上找越能解决问题,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越级重复信访。某县一村民反
◆张政春张桂芝
映其村长的经济问题,未向乡、县、市三级纪委反映情况,直接反映到省纪委。
五、个别信访当事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搬弄是非,把无中生有的事写成举报材料到处散发。
对于重复信访举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抱着积极慎重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数量上减少和控制重复信访举报,最大限度地克服其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使人民群众有针对性地参与信访举报活动,尽可能地避免多头信访举报。
二要加强责任感,在广大信访举报干部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公仆意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做到受理一件、处理一件、落实一件;接待一个、宣传一个、明白一个,真正使问题在本级范围内解决。
三要加强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由哪一级负责解决的必须解决,不能上推下卸,推诿扯皮。要在处理问题的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处理问题要一步到位,尽可能不出现反复。同时,还要建立重复信访举报跟踪落实制度,责成专人、规定时限对重复信访举报进行跟踪落实,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在实处。
四要继续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确有问题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查实一个,处分一个,让群众充分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是惩恶扬善,动真格、见实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部门,要真正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形象和威信。
五要对那些坚持无理要求,长期纠缠,故意制造事端,扰乱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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