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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2022-08-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施工方案

目录

1. 工程概况 ................................................................ 2 2. 施工安排 ................................................................ 2 3. 施工进度计划 ............................................................ 3 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 3 5. 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 5 6. 质量保证措施 ........................................................... 10 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4 8.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 19 9.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 19 10. 编制依据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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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主要情况、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1.2 工程主要情况

包括: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名称,工程参建单位的相关情况,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或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重点要求等。 1.3 设计简介

主要介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相关要求。 1.4 工程施工条件

重点说明与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相关内容。 2. 施工安排 2.1 工程施工目标

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各项目标应满足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指标内容 工 期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成 本 目 标 2.2 主要施工顺序及施工流程

2.3 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并应符合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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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准备 干管安装 报警阀安装 立管安装 喷洒分层干支管、消火栓及支管安装 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水泵结合器安管道试压 节流装置安装 管道冲洗 喷洒头支管安装(系统综合试压及冲洗) 系统通水试调 报警阀配件、消火栓配件、喷洒头安装

3. 施工进度计划

3.1 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编制。

3.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4.1 施工准备:

4.1.1 技术准备: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图纸深化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试验检验和测试工作计划、样板制作计划以及与相关单位的技术交接计划等;

4.1.2 现场准备:包括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准备以及与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接的计划等;

4.1.3 资金准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等。 4.2 资源配置计划:

4.2.1 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专业工种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管工 电工 焊工 起重工 保温工 油漆工 普工 合计 123月 月 月 时间 按工程进度投入劳动力情况 xxxx年 4.2.2 物资配置计划

1、工程材料设备订货及进场计划 序号 1 2

设备材料名称 镀锌钢管各种规格 阀门各规格 单位 m 只 3

数量 订货时间 第一批进场时间

3 4 5 6 7 8 喷淋水泵 气压罐 镀锌管件各种规格 沟槽管件各种规格 喷淋头 型钢 台 台 个 个 只 m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机械或设备名称 手拉葫芦 液压升降台 台钻 电锤 手电钻 空压机 焊机 角向磨光机 砂轮切割机 电动套丝机 电动套丝机 压槽机 电动试压泵 手动试压泵 气割设备 手动弯管器 液压弯管机 电焊条烘干箱 型号规格 2t ZTY5 Z512-2 520W Zc8-2 1000m3/h BX3-300/BX3-500 YZP-12 350型 DN15~50 DN100 YZP-12 DSZY UP-S Gu-90 40以内 100以内 单位 个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个 台 台 数量 备注 3、计量、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计划 序号 1 2

设备名称 水准仪 激光标线仪 精度指标 0.02mm ±0.5mm/5m 4

数量 配备部门 工程部 工程部 检测状态 已检测 已检测

3 4 5 6 7 8 9 游标卡尺 钢卷尺 焊缝检验尺 压力表 兆欧表 万用表 钳形电流表 0~200mm 5m 650×30 mm 1.5级,2.5Mpa 1KV V9-u MG24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已检测 已检测 已检测 已检测 已检测 已检测 已检测 5. 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1支架、吊架制作及安装 5.1.1支架、吊架制作

5.1.1.1支架、吊架材料一般用Q235普通碳钢制作。 5.1.1.2支架、吊架制作应遵守的规定:

1、支架、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精度及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2、支架底板应平整、支、吊架的工作面应平整。

支、吊架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焊、点焊、裂纹咬肉等缺陷。焊接变形应予矫正。

3、制作合格的支吊架,应进行防腐处理,妥善保管。 5.1.1.3支吊架安装

1、确定支吊架间距时,应考虑管子管件管内介质及保温材料的重量对管子形成的应力和应变,不得超过允许范围。支、吊架最大允许间距主要是由所承受的垂直方向荷载来决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其最大间距见表:

水平钢管支、吊架间距

管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保温 1.5 2 支吊架最大间距(m) 不保温 2 2.5 3 3.5 4 4.5 5 5.5 6 6.5 7 2、坡度、标高的确定

支吊架的坡度、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坡度应根据两点间的距离的大小,算出两点间的高差,然后在两点拉一直线,按照支架的间距,在墙上画出每个支架的位置。

3、 支、吊架固定和调整

4、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要平整牢固。管子与支架接触良好,一般不得有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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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5 3 3 3.5 4 4.5 5 6

5、支、吊架的安装 1)预埋钢板焊接支架

钢筋混凝土构件上的管道支架,可在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时,在各支架的位置预埋钢板后将支架横梁焊接在预埋的钢板上。焊接时,要把焊接处污物除去,焊接牢固。

2)直接埋入预留洞槽内的管道支架

支架埋在墙内深度应按设计要求而定,一般不小于是120mm,洞口不宜过大。埋设前, 应清除孔洞内的碎石及灰尘,并用水将其浇湿。填塞使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再将已防腐的支架插入,并加入碎石卡紧支架,再填实水泥砂浆。但注意洞口应稍低于墙面,以便修补饰面层时找平。

3)膨胀螺丝栓固定

膨胀螺丝栓常用规格有M8、M10、M12三种。

钻孔可用冲击电锤或冲击电钻进行,钻成的孔必须与构件表面垂直。孔的直径与管外径相等,用手拧紧螺母。随着螺母的拧紧,螺栓被向外拉动,螺栓的锥形尾部就把开口的套管尾部胀开,使螺栓和套管一起紧固在孔内。这样就可以在螺栓上安装支架横梁。

4) 支吊架安装注意事项

冬季施工时,埋设支架要采取冬季施工措施(如用热盐水防冻剂和水泥砂浆)。埋设支架应注意保证管子离墙距离符合要求。所有预留孔洞及支架埋设处的墙壁面应在管道安装后,装修工程完工前填墙。

立管管卡安装,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须安装一个;层高大于5 m,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应离开地面为1.5-1.8m,但每一楼层宜设在同一高度.两个以上管卡可均称安装.

管道的焊缝不应在应力集中的支架上,应离开一定距离(一般为50~200mm).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支、吊架安装高度,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弹簧支、吊架的弹簧安装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并作记录.弹簧的临时固定件,应待系统安装、试压、保温完毕后方可拆除.

各种支、吊架选择应按设计要求和参照有关图集进行. 5.2管道安装及防腐 5.2.1立管安装

5.2.1.1每层从上至下统一安装卡件, 将预制好的立管按编号排出,顺序安装。 在安装中,核实预留甩口的高度、方向是否正确。外露丝扣或焊口应刷好防锈漆。支管甩口应加好临时堵头,立管阀门朝向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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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对于竖井内的立管安装,应在管井口设置型钢,上下统一吊线安装卡件。 5.2.1.3安装 在墙内的立管应在结构施工中预留管槽,立管安装后吊直找正,用卡件固定。 5.2.1.4在下层楼板封堵完后,再进行上一层立管安装。如遇墙壁体变薄或上、下墙体错位,造成立管距离太远时,可采用冷弯或用弯头调整立管位置。 5.2.1.5对暗装立管安装,应在隐蔽之前做水压试验,合格后隐蔽。 5.2.1.6对防腐、防露要求的立管,应按相应施工工艺防腐防露。 5.2.2横支管安装

5.2.2.1根据横支管设计排列情况及有关规范,确定支、吊架的位置及数量。 5.2.2.2将预制好的支、吊架按规范加以固定。

5.2.2.3临时固定卡栽好后,将预制好的支管从立管甩口依次逐段进行安装。待安装完后,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调节其坡度。支管如装有水表先装上连接管,试压后在交工前拆下连接管,安装水表。

5.2.2.4支管暗装时,在确定其位置后,剔出管槽,将预制好的支管放入槽内,找平找正后用勾钉固定。

5.2.2.5用水泥砂浆封堵穿墙管道周围孔洞,注意不要突出抹灰面。 5.2.2.6冷、热水管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道应在冷水管上面。 5.2.3管道防腐

5.2.3.1管道支架应作防腐处理,所有铁构件油漆前应作预除锈,并及时作防锈底漆,然后再作第二道底漆和二道面漆。

5.2.3.2所有消防管道,应根据消防规范作红色或红色环色标志,以区别其他管道。 5.2.3.3所有阀门必须涂上和喉管同一颜色的油漆。 5.2.3.4泵房设备及阀门、法兰按要求作统一颜色的外油漆。

5.2.3.5室外消火栓地下管道,应作热沥青漆两遍,并用规定的缠包物包裹后,再涂热沥青。 5.2.4 喷洒管道安装

5.2.4.1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清除内外杂物。安装中应注意随时清除管道内部杂物。 5.2.4.2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5.2.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安装,管子公称通径为小于或等于100 MM的管道时,应用螺纹连接;其它可用焊接或法兰连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得减小管内通水横截面积。

5.2.4.4螺纹连接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转弯处不得考虑采用补芯。 5.2.4.5管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中心与梁、柱、顶棚等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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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中心与梁、柱、顶棚等最小距离

公称通径mm 距离mm

5.2.4.6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墙或楼板时应加设钢性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厚,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焊 接环缝不得置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之间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

5.2.4.7铜管道的调直应先将管内充沙,然后用调直器进行;或用橡皮锤、木锤或方木尺调直。

5.2.4.8系统的管道宜设有0.002~0.005的坡度,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用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少于5只,可在管道低处装设堵头,多于5只喷头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5.2.4.9管网的地上管道应作红色或红色环圈色标。 5.2.4.10管道在安装中断时,应将敞口封闭。 5.3 报警阀组安装

5.3.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应保证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应安装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地点,距地面高度宜为1.2m,应确保两侧距墙不小于0.5 m,正面距墙不小于1.2 m,安装报警阀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5.3.2警阀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5.3.2.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3.2.3水源控制阀应便于操作,其规格、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隐蔽处的控制阀应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5.4 喷头安装

5.4.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5.4.2安装喷头用的弯头、三通等宜采用专用管件。

5.4.3安装 喷头,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 层。 5.4.4喷头的安装 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拧紧喷头,喷头的框架、溅水盘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更换喷头,且应与原喷头规格、型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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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40 32 40 40 50 50 60 65 70 80 80 100 125 150 200 100 125 150 200

5.4.5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5.4.6喷头与大功率灯泡或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5.5

水流指示器安装

5.5.1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方可安装,其规格必须与管径相匹配。在设有信号阀门时,应安装在该阀之后的管道上。

5.5.2水流指示器应牢固安装于水平管道上,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水流指示器的桨片、膜片动作灵敏,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撞、摩擦。 5.6 水力警铃安装

水力警铃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和公称直径为20 mm的过滤器。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 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 mm,水力警铃安装应确保其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ɑ。 5.7 延迟器

安装延迟器时,应考虑延迟器余水排放事宜。 5.8 消防水泵、稳压泵安装

5.8.1所安装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的特性曲线必须与设计相符,且具有产品全格证和质量检验证书。安装工作宜由具备一定技能和经验的钳工承担,事前应认真落实以下条件:

(1)设备基础尺寸、位置、标高和地脚螺栓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混凝土标号符合有关规定:整个基础已与土建单位办理了交接验收用续。

(2)设备完整、无损、无锈蚀,品学兼优轴转动灵活且无擦壳现象。 (3)地脚螺栓、地铁、减振等附件齐备。

5.8.2消防水泵、稳压泵的找平找正,应以其水平中开面、轴的外伸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等为基础上,再使泵座与基础面纵横中主线基本对正,并加以调整。

5.8.3调整应按初平和精平两个步骤完成,初平时,用水平尺放在泵座的基准面上,通过调整垫铁,合其标高、水平及中心位置接近要求,此时即可对地脚螺栓进行灌浆,待混凝土护期满后,拧紧地脚螺栓的螺母,再进行精平,这时的水平尺应放在示体加工面上,调整方法如初平,直至标高,水平度及中心位置都达到规范要求为止,随即完成二次灌浆.在灌浆前,再次落实地脚螺栓的坚固和垫铁旋转情况,同组垫铁(不得超过三块)是否已相互点焊牢固,并最后复核精平,方可完成灌浆. 5.9

试压和冲洗

5.9.1水压试验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C,当低于5C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5.9.2试验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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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

5.9.3对于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记,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5.9.4试压和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5.9.5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5.9.6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5.9.7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5.9.8管道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冲洗应连续进行且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管网冲洗结束应将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排放的水应妥善排至室外排水沟。

冲 洗 水 流 量

管道公称直径(mm) 冲洗流量(L/s)

6. 质量保证措施

为贯彻企业“质量第一、信誉至上、文明施工、优质服务”的质量管理方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全优的实现,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6.1 质量保证体系

本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9001质量标准,业已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囊括了从工程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到竣工交付使用,直到交工后保修与回访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ISO9001中19个要素的要求。该体系以质量手册为核心和指导,以程序文件为日常工作准则, 以作业指导书为操作的具体指导,所有质量活动都有质量计划并具体反映到质量记录中,使得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有章可循、责任分明。

6.1.1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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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220 154 98 58 38 25 15 65 10 50 6 40 4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总监主控,项目各专业质检员基层检查的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控制。

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图:

质量保证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质量保证小组副组长: 技术负责人 质量保证小组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质量总监) 质量管理部 工程技术部

6.1.2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6.1.2.1 推行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执行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技术工作业务上。

6.1.2.2 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以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本工程建设发挥应有的骨干作用。

6.1.2.3 建立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对于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项目部提前一周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鉴定证明材料,呈报监理主管工程师审批。

6.1.2.4 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本企业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工程施工的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 尤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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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员专业主管专职质检员材料质检员 作业班组 供应商

奖罚措施。对施工质量好的作业人员进行重奖,对违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进行重罚,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

6.1.2.5 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工作的复核。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6.1.2.6 坚持“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自检, 再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在做好三检制的基础上,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

6.1.2.7 总部工程部每月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检查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不合格报告,限期纠正,并进行跟踪验证。 6.2 质量保证措施 6.2.1 人员培训

本企业历来重视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将定期分批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各类针对性、适应性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驻施工现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6.2.2 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6.2.2.1 我方保证所用施工机械和机具、检验和试验仪器等处于受控状态,均在规定的检定或检验周期内,并由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使用要求的检定合格证书。 6.2.2.2 对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机具将进行定期保养、阶段性修理(如电焊机、运输机械)及技术鉴定,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完成计量鉴定,工器具完成保修保养和计量鉴定,以完好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来保证施工质量。 6.2.3 物资管理

采购的设备、材料,其质量和各类参数与设计技术文件的一致性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我方对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控制都有经第三方认证的管理程序,具有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严格受控能力。我方将针对工程的特点和管理模式,完善和建立适合工程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等物资的质量管理程序。

6.2.3.1 物资供应商控制:为我方提供物资的供货商需经过我方《物资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规定程序的评审,在对其企业资质、资信、规模、产品结构、市场信誉、技术标准、历年使用的质量情况、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评价合格后,作为我方的合格物资分承包方。我方建立了合格物资分承包方名录并对名录的单位每年评价一次进行筛选,并将其提供给建设单位审核。对建设单位提出否定意见的物资供货商,我方将无条件取消其本工程合格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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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包方的资格。

6.2.3.2 采购物资的质量控制

1、采购物资必须经过进货质量检查验收,验收的方式有货源处检验和施工现场进货检验,所有物资的检验结果都将被记录,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将按规定隔离、标识和处置,保证不将不合格品用于本工程。

2、物资采购前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评审和确认。对所有原材料的质保书、原材料的检验、原材料的复试,严格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技术检验制度等规定进行检验或收集。

3、建设单位有权对我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该验证既不减轻我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排除建设单位其后的拒收。 6.2.3.3 设备和材料的保管

所有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都有明确的贮存、保管、防腐和领用制度,焊接材料等重要物资的保管、使用都将严格受控,确保所有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内在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设计,以达到使用功能要求。 6.2.3.4 采购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

我方采购的物资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标准、设备使用说明书等将被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随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所有的质量文件将被归类编目并配索引,如施工中建设单位需要,将随时提供和移交。 6.2.4 技术规范

6.2.4.1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及其合同、设计单位和制造厂技术文件的施工、质量要求。

6.2.4.2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本的技术规范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最新版本的规范。作为特殊情况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的规范的,需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批准。 6.2.5 质量检验 6.2.5.1 质量检验

1、我方将按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施工和服务,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质量监督和检查、检验和试验以国家现行的规程、规范及文件为依据。遵照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业主与我方、设备材料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3、工程开始前,我方将根据工程的特点,拟出适用于本工程质量三级验收的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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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旁站点(S点)、见证点(H点)、停工待检点(W点)等内容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提请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定稿出版后,严格按此表进行规定的施工项目三级、外三级验收。外三级验收由监理单位和(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评定。本工程由三级质检员在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申请,监理单位确认或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4、完备检验手段,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并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 5、根据质量责任制制定质量奖惩制度,对质量事故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6、严格杜绝因我方引起的质量事故。若现场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我方将在3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我方将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在2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6.2.6 文件和资料管理 6.2.6.1 施工技术记录

1、工程开工前我方将确定施工技术记录的编制范围、数量、深度、类型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按工程的特点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要求再予以增加、补充和调整。

2、施工技术记录的形成与施工进展同步,并且是对施工过程的真实记载。现场质量检验、试验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无追记,接受上级质监部门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检查。所有施工技术记录清晰、完整、可追溯。

3、所有施工技术记录均妥善保存并备各目录索引,随时可供追溯。

4、所有施工技术记录都将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输入计算机。如施工中业主及监理单位需要查询,将随时提供。 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衡、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7.1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为骨干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强调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服从总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的统一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及文明施工情况,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定具体的安全规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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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各劳务队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图:

劳务队兼职安全员 设备操作人员 临电电工 工程技术部 安全环保部 安全保证小组副组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保证小组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安全主任) 安全保证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专业技术员专业主管专职安全员 7.2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2.1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7.2.2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7.2.3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监察员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由企业安全部门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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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7.2.5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每周六上午9 点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主持,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各工地(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队(班)长参加,总结本周安全情况,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7.2.6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7.2.7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每周按标准评选出安全先进,给予物质奖励。对于违犯安全规章制度的,全部张贴含照片告示,重者开除出工地,轻者处以经济处罚并停工反省,直到接受教训并能悔改为止。 7.3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3.1 一般规定,归纳为“四个必须、七个不许”,即: 7.3.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3.1.2 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 7.3.1.3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

7.3.1.4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并经安全员确认后进行。 7.3.1.5 施工作业的现场不许打闹、嬉戏。 7.3.1.6 不许不戴工作帽披长发进入施工现场。 7.3.1.7 不许非司机启动机械。 7.3.1.8 不许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3.1.9 不许在非指定地点吸烟和点明火。 7.3.1.10 不许无措施或交底不清作业。 7.3.1.11 不许穿拖鞋、高跟鞋上班。 7.3.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3.2.1 施工用电必须有经批准的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用电按照此设计进行。 7.3.2.2 所有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并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乱接、拉电线。

7.3.2.3 现场使用的用电线路,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使用胶皮电线,不得有裸露。导线要架空设置,以绝缘子固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7.3.2.4 在潮湿场所作业时应使用24V 的安全电压做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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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 室外的配电箱必须做防雨罩,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管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设漏电开关,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所有用电设备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

7.3.2.6 配电系统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PE线截面不小于1/2 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所有金属工作平台均与PE线相接。

7.3.3 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7.3.3.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并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实行定机定人。

7.3.3.2 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7.3.3.3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保管、修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定期维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7.3.3.4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7.3.4 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

7.3.4.1 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安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7.3.4.2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并锁闭好,不可随意抛掷物料,施工时应在下方设警示标志。

7.3.4.3 各工序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避让不开时,搭设安全防护板(网),并设看护人。

7.3.4.4 设备材料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7.3.4.5 大型构件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施工方案实施。

7.3.6 防台风、防雨、防雷措施

用电设备必须有避雷措施,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做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7.3.7 夜间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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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坑、洞、沟、槽等处做好防护,并设红灯警示。 7.3.8 消防措施

7.3.8.1 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3.8.2 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定期检查其状态。

7.3.8.3 工作区和生活区照明、动力电路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3.8.4 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并设危险标志。

7.3.8.5 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申请作业许可,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水、扫把、设看护人,作业后清理杂物,切断电源、气源。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

7.3.8.6 防腐作业时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 7.3.9 保卫工作

7.3.9.1 选好库区,料场位置,库房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7.3.9.2 库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办事认真,收发料具时要坚持认真登记,清点等制度。 7.3.9.3 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7.3.9.4 各机房、设备间等设备安装就位前,应安装好门窗,必须设警卫人员看管,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7.3.9.5 班组工具、量具要有专人负责,下班后要锁入工具箱内,不要随便乱放。工具房门窗要牢固,防止工具丢失。

7.3.9.6 自觉遵守现场出入制度,出入现场主动出示证件。 7.4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是确保安全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我方将全面、全过程实行文明施工管理,使文明施工贯穿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移交的施工全过程,营造出一个高标准的文明施工氛围和安全的作业环境。 7.4.1 实行出入证制度,在总包单位的统一规划下,本项目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当配戴证明身份的证卡。

7.4.2 应当按总包有关施工临时设施和材料堆放的要求进行布置,现场堆放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7.4.3 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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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建筑垃圾。

7.4.4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4.5 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处理,不随意弃置。力争于当天清理,并按当地有关规定运至指定地点。

7.4.6 应采用性能良好、施工噪音小的机械设备;若需夜间施工,则编制专门防噪音措施,批准后严格执行。

7.4.7 加强各工序的施工管理,施工设备材料按进度规划分期分批进场,各类物资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多余材料机具及时清理出场。

7.4.8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注意对临时工的岗前教育,在班组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劳动竞赛,做到奖罚分明;同时专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文明施工的规定,并落实到具体施工当中。 7.5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由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安全生产部二级保持经常性的检查考核,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8.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8.1 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及管理,减少人为滋扰。

8.2 加强噪声控制,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减少施工噪声滋扰。

8.3 加强扬尘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目测无扬尘,杜绝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尽量减少现

场的砂轮切割、打磨、除锈等有扬尘的工作。

8.4 加强照明及电焊弧光管理,减少强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5 减少运输遗洒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6 对于像油漆、涂料、油品等化学危险品必须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使用时,必须

在使用的区域地面、墙体垫以彩条布或塑料布,以免造成泄露,产生隐患。

8.7 对于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应分类及时送往合法的场所进行处理。 8.8 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尽量减少其对居民的影响。 8.9 坚决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8.10 加强施工用水管理,减少跑水、漏水等现象所造成的影响。

9.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9.1 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特别是进口设备和部件的保护尤其重要,是提高经济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

9.2 项目部设立现场对原材料或成品及半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对各个阶段、各个工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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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成品保护细则和严厉的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9.3 所有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装箱,必须符合手续才能开箱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开箱后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按安装的程序办妥检验手续后,安全可靠地运送到施工场地,并派专人值班看护。

9.4 设备开箱点件后对于易丢、易损部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入库妥善保管。各类小型仪表元件及进口零部件,在安装前不要拆包装。设备搬运时明露在外的表面应防止碰撞。 9.5 成品保护负责人加强对工人的成品保护教育,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9.6 工人受奖罚制度的约束,并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9.7 各工序之间交接要办理手续,明确上一道工序成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并做好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安装单位交给土建单位施工的区域,办理交接手续后,由土建单位自管,禁止他人进入。

9.8 自觉遵守现场出入制度,出入现场主动出示证件,防止外人进入施工区进行破坏及偷盗。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自身和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9.9 需编制部分主要设备及安装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一览表。 10. 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施工图纸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消防水喷淋系统安装相关图集 以及给排水管道安装相关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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