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操作规程
5.1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规程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着所提供的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须挂在指定地方,不得在实验室外冼工作服。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掉并洗手。5.2生物安全标准个人行为
5.2.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
5.2.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2.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2.4在实验室工作区,污染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2.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2.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
5.2.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5.2.8实验室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5.2.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2.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5.2.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2.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5.2.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5.2.14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5.2.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5.2.16 无论何时都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注射器,针头或其它锐器。
5.2.17 使用过的针头和一次性切割器必须丢入专门的带有盖子和桶内,以备安全处理、防止容器过满盛装,使用过的针头不许重新使用或再用手操作。
5.2.18 打烂的玻璃必须放入坚硬的容器(不要用手),然后再放入垃圾袋。
5.3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4禁止非工作人员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
进入。
5.5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6样本、血清或培养物的操作全过程应穿戴实验防护服、手套、口罩和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必要时戴护目镜或面罩),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5.7混匀时最好使用震荡器,使用移液管/吸头吹打时不要太激烈,减少气溶胶的产生。
5.8摘除手套后一定要洗手。通常用普通的肥皂和水彻底洗手,高危时应该用杀菌香皂涂抹至少10秒钟后再用清水冲洗。洗后用一次性纸巾擦手或使用热空气干手机。
5.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10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六、样本处置的生物安全规程
对于所有可能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样本或未知危险样本(如临床标本或现场采集的流行病学标本),无论来源如何,应该始终坚持全面防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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