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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消防

2020-10-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地产消防、人防手续如何办理,提供那些资料?

1、首先消防报建

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发改委批文);

(四)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消防设计文件;(将备注中的1-4项另外装订)

(六)总平面图、室外消防总平面图;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消防验收:消防验收

1、到政务大厅消防窗口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按表上要求填好后盖上开发公司公章,提交到大厅窗口。按小区内90%进行抽检,抽到的施工单位准备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建、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人防报建:

人防结建工程审批目前为人防办、规划局联合办公。办公地点一般设在规划局建审处内,作为规划局许可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人防工程项目的报建以市规划局对工程报建手续的要求为准。报建项目总平面图,人防工程单体设计建筑平面图、一层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剖面图(一式三份),施工图设计(建、结、风、水、电)(一式三份),

人防验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

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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