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N14:RNPAPCH规范2
降低至LP(航向台性能)和LPV(有垂直引导的航向台性能)最低标准的RNP APCH运行基于SBAS或GBAS增强的GNSS。在不同范围内,降低至LPV最低标准的RNP APCH最低标准可能不同,决断高最低200英尺(CAT I 决断高)。下文仅是对直线最后进近阶段和直线复飞阶段的说明。起始和中间阶段以及非直线复飞阶段参阅上篇RNP APCH (LNAV/VNAV)。转弯进近参阅下篇RNP AR APCH。
RNP APCH (LP/LPV)最后进近航段是一个几何上定义的最后进近航段。最后进近航段侧向由飞行航径校准点(FPAP)和着陆入口点(LTP)/虚拟入口点(FTP)定义,垂直方向上由入口高度(TCH)和下滑角(GPA)定义。最后进近航段可被RNP APCH进近的进近过渡(例如:RNAV1)、或者起始和中间航段截断,或通过雷达引导(例如:截断延长的最后进近航段)。当最后进近航段存在障碍物或处于SBAS服务边缘时,可能只有LP程序,而无LPV程序。前者为非精密进近,后者为类精密进近。目前,国内无此类程序,详情参阅北斗导航:星基增强系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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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要求
RNP APCH导航规范基于增强的GNSS,以支持LP和LPV运行。复飞航段可以基于GNSS或者传统NAVAID(例如:VOR、DME、NDB)。
• 精度:沿最后进近航段和复飞阶段直线最后进近航段,侧向和垂直总系统误差(TSE)取决于导航系统误差(NSE)、航径定义误差(PDE)和飞行技术误差(FTE):
a) TSE:不同的卫星构型会造成精度本身(95%概率的误差)发生变化。在滑动时间窗口内基于测量值的评估不适用于GNSS。因此,GNSS精度用每个单独样本的概率来具体规定。b) FTE:若侧向和垂直显示满刻度偏差与技术标准要求相一致,且机组将航空器保持在侧向偏离满刻度偏差的三分之一和垂直偏离满刻度偏差的一半以内,那么FTE性能被视为是可以接受的。c) PDE:航径规范到数据规范是标准化的,最后进近航段数据模块生成流程满足相关质量保证,PDE可以忽略。
• 完好性:在RNP APCH (LPV)运行中,使用了误导的距离数据导致同时出现侧向和垂直错误指引,则被视为是严重失效情况。在RNP APCH (LP)运行中,使用了误导的距离数据导致出现侧向错误指引的,被视为是严重失效情况。
• 连续性:如果运营人能够切换到不同的导航系统飞往适合机场,丧失进近能力属于小故障。对于RNP APCH (LP/LPV)运行,至少需要一套系统。
• 机载性能监视和告警:RNP APCH (LP/LPV)最后进近航段上,机载性能监视和告警通过以下功能实现:
a) TSE的监视和告警(见以下空间信号);b) FTE监视和告警:LPV进近指引应显示在一个具备故障指示的侧向和垂直偏差显示器(HIS、EHSI、CDI/VDI)上。偏差显示应该根据所要求的航迹保持精度具备相适宜的满刻度偏移。侧向和垂直满刻度偏移以角度计量,并与最后进近航段数据模块中的侧向和垂直定义相关;c) 导航数据库:最后进近数据模块被解码时,设备应该对数据模块采用循环冗余校验以确定数据是否有效。如果最后进近航
段数据模块未能通过循环冗余校验测试,那么设备禁止激活LP或LPV进近运行。
• 空间信号(SIS)
在距最后进近点2海里与最后进近点间,如果空间信号误差导致侧向定位误差大于0.6海里的概率超过每小时1-10-7时,航空器导航设备须在10秒内提供告警。在最后进近点之后到RNP APCH (LP/LPV)运行的最后进近航段期间:a) 在任何进近阶段,如果空间信号误差导致侧向定位误差大于40米的概率达到1-2.10-7时,航空器导航设备须在6秒内提供告警;和b) 在任何进近阶段,如果空间信号误差导致侧向定位误差大于50米(或LPV最低运行标准为200英尺时为35米)的概率达到1-2.10-7时,航空器导航设备须在6秒内提供告警。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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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服务标准
程序均基于WGS-84 坐标。从其他类型的导航传感器获得的定位数据可以与GNSS数据进行整合,前提是不会造成位置超出总系统误差上限误差,或者可以抑制其他导航传感器。导航数据库提供商必须具备LOA Type 2或相当资质,运营人才能采购他们的导航数据库用于RNP APCH(LP/LPV)运行。
△ RNP A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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