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目标:
通过期末考核,使学生能够运用平日所学的技能技巧表现出自己喜欢的造型,并且通过创作提高自己的想象能力和动手能力。在考核中,会根据四年级学生特点及认知的领域,结合教学实际情况,结合新课标及教材内容,为学生营造轻松、和谐、民主的考核氛围,通过自评和互评提高学生的审美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 考核内容
以《我爱运动--------》为主题进行绘画创作。 三、 考核形式
以实践操作、评价三者相结合进行考核。 四、 成绩评定
(一) 课堂作业表现占30分和考试内容占70分 (二) 作品成绩评定有四个评分标准: 1、(1)创意新颖
(2)色彩美观
(3)作品形象大方,共三条标准。
全部达到为“优”;达到两条为“良”;达到一条为“及”;没 有达到标准的为“待及”。
2、学生按照教师给出的评价标准先进行自评,然后由评为评定,最后由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3、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可以参照学生的平日课堂表现、平日成绩以及平日用具的准备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去衡量该生的期末考核成绩。 五、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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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各班美术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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