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成本是指把当期未完成的成本,转移到下一期继续使用的成本法。它是会计中常用的一种计算成本的方法,用于确认当期利润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实行结转成本:
一、单位成本法
单位成本法也叫作平均成本法,是采用比例原则将结转成本分配至下一期。根据单位成本法,首先确定一个单位,该单位是上期结转成本与本期新增成本的净值。然后将这个净值分配到每一部分商品,并用当期出售商品的数量来计算每一部分商品在当期净计价的成本。 二、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将上期结转成本记入本期收入中,以本期销售额的价格计算出收入的方法。即本期的成本只有新增的成本,上期的结转成本按原价计入本期的收入中,只有新增的成本需要重新以本期的销售价格计算收入。 三、先成本零售价法
先成本零售价法也叫作零售价法,是指在每一期确定成本之前,先确定零售价,只有当上期结转成本加上本期新增成本低于零售价时,成本才可以确定,否则只能把上期结转成本加上本期新增成本降低至零售价水平,再进行结转成本的计算。
总之,上述三种方法都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分配结转成本,所有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来实行结转成本的计算。只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实行精确的成本管理,就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降低成本,从而取得更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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