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本试剂盒主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内皮素(ET)含量。 1.1 规格
48人份/盒,96人份/盒。 1.2 主要组成成分
组分 抗-ET包被微孔板 ET系列校准品(S0~S5液体型) ET抗原酶结合物 发光底物A液 发光底物B液 25倍浓缩洗涤液 封板膜 2.1 外观
液体组分澄清,无沉淀或絮状物;其它组分无包装破损,标签外观完整、无脱落、标签标识清晰。 2.2 装量
装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准确性
回收率应在90.0%~110%范围内。 2.4 剂量-反应曲线线性相关系数
96人份 8孔/条×12条 0.5mL/瓶×6瓶 48人份 8孔/条×6条 0.5mL/瓶×6瓶 3mL/瓶×1瓶 3mL/瓶×1瓶 3mL/瓶×1瓶 20mL/瓶×1瓶 1张 成分 ET抗体(6μg/mL) ET抗原、牛血清(S0~S5:0、11.1、33.3、100、300、900pg/mL ) HRP-ET抗原(0.4μg/mL) 鲁米诺和对碘苯酚 6mL/瓶×1瓶 6mL/瓶×1瓶 6mL/瓶×1瓶 20mL/瓶×1瓶 2张 H2 O2 NaCl和吐温-20 -- 在[11.1,900]pg/mL范围内,用log-logit数学模式拟合,剂量-反应曲线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不小于0.9900。 2.5 精密度
2.5.1 重复性(C.V%)应不高于15.0%; 2.5.2 批间差(C.V%)应不高于20.0%。 2.6 最低检出量 应不高于11.0pg/mL。 2.7 质控血清测定值 应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8 特异性
ET与心钠素、血管紧张素Ⅰ、血管紧张素Ⅱ的交叉反应如下:
交叉反应物 心钠素 血管紧张素Ⅰ 血管紧张素Ⅱ
2.9 稳定性
2.9.1 37℃放置3天,测定结果应符合上述2.1~2.7项要求。
2.9.2 成品试剂盒2~8℃存放6个月后,测定结果应符合上述2.1~2.7项要求。 2.10 校准品溯源性
按照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要求,该校准品溯源至本公司内部工作校准品,通过与ET放免试剂盒(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比对赋值。
使用浓度 50ng/mL 50ng/mL 50ng/mL 测定结果应不高于 5.00pg/mL 5.00pg/mL 5.00p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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