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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11-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5月27日,由市综治委、公安局、教育局领导组成的暗访组对我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尚存在多方面不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防范意识不足,有一所小学中午学生在校园内活动,但校门微掩、没上锁,有行人随意出入,无人过问。二是门卫不合格,暗访组所查学校中有60%的学校聘请的门卫年龄超过55周岁,专业知识、体能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督查学校中只有2人着装上岗。三是物防设备配备不足,已配备钢柄果断、强度不够,石灰包扔出去包装袋完好。四是视频监控探头太少,没完全覆盖。五是所有学校均没有编制防暴应急预案,更谈不上演练。

为全面贯彻落实鄂教基[2014]13号文件(文件附后)精神,切实增强我县学校防暴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各校要结合本校校情,认真编制学校防暴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置指挥机制、事件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队主要信息及任务、后勤保险、善后处置等。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公安机关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后,送当地派出所存档。预案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进行修订。认真组织防暴应急演练,各校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暴应急演练,不断探索防暴应急经验,增强防暴应急能力。

二、切实加强安防工作

加强安保力量。各校要立即对不合格的门卫进行调整和更换,教育部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学校要聘请专业保安负责学校门卫工作,规模10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2名保安,每增加500人或寄宿生每200人另增加1名保安。考虑到我县学校的具体实际,县局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应按标准配备,其它

学校逐步达标。凡现阶段不能达标的学校,必须达到下述要求,高中和城区学校必须有专业保安。所有初中和中心小学、幼儿园和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必须有两名以上的专职保安。联村完小和教学点必须有2名兼职保安;所有学校均应按学校规模配足保安力量,不足部分,各校可选用55岁以下,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男性教师在培训后担任学校保安工作,学校保安必须着装上岗。

加强门卫管理。切实加强学校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按时上岗,认真履职,不脱岗,不渎职。学校领导每周至少要对门卫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

加强值班巡逻。各校要落实领导、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在校门口值守,在学生课外活动期间守护学生,各校巡逻队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按预案处置,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巡夜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全力清除安全隐患

各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按县专项行动的要求,查人、查事,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

各校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冲击,不受影响。

近期,省、市教育、公安等部门将对各地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暗访,务必请各校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附件: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教基[2014]13号)

沙洋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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