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方就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网站等有关事项,与乙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网站建设名称: 二、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网站前后台系统,乙方按照甲方需求设计制作整个站点网页,并将该网页内容发送至互联网上;客户在实际操作中有问题向乙方咨询和不改变整体架构下改动几个网站栏目或增加几个小图标等事宜,乙方应当予以及时帮助。如客户需要修改页面框架结构或增加其他功能服务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的,开发费用另行协商。
三、建设期限: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将网站业务委托乙方外包开发制作,乙方在签订协议后,要按质按量进行研发,并于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将网站交予甲方上线使用。
2、甲方收到乙方网站成品后,及时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 4、验收期限为15天。 四、结算方式
双方根据本网站开发难易程度进行协商,确定网站建设费用计 元,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费用的50%作为启动资金,网站验收完成后且客户未提出疑议的,甲方必须在一周内支付乙方剩余开发费用。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 甲方有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相关资料的义务。
2、 甲方有按本协议规定享受有质量保证的网站建设服务和网站维护服务。 3、 甲方有权利根据需要向乙方索取网站开发的帐号、密码及源代码等相关内容。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在网站建设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组成部分均不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或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2、 未经甲方授权,甲方委托乙方维护的网站内容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修改; 3、乙方有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获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七、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三十天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在协议期满前没有异议,自本协议效力中止日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再向乙方续签网站维护协议。
八、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战争、火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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