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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审理原则

2024-05-2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不间断审理原则⼜称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应当持续地、集中地进⾏⾔词辩论,待该案终了后再审理其他事件的⼀种⽅式。

  不间断审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先是英美法系国家审理案件的⼀项原则。众所周知,英美法国家审理案件采⽤陪审团制度(虽然现在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很少适⽤陪审团审理,但其历史传统所形成的审理特点依然存在),审理程序明显地分为“审前程序(pretrial)”和“开庭审理(trial)”两个阶段。由于陪审团不可能被频繁的召集,就使得开庭审理必须采取集中审理或连续审理的⽅式,即⼀旦开庭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审理完毕并作出最终的判决。为此,为满⾜开庭连续、集中审理要求所作的审前准备就必须达到相当充分的条件,即必须是已经达到使案件的准备内容在开庭时适合连续、集中审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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